數字人無障礙 網站支持IPV6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機構職能

發布時間:2024-05-27    來源:本網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文化、廣電、旅遊、文物保護等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統籌規劃轄區內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旅遊與相關行業融合創新發展。

  三、負責轄區內文化、廣電和旅遊公共服務體係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和旅遊便民工程,推進文化、廣電和旅遊業信息化建設,促進公共文化旅遊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數字化。

  四、負責轄區內重點文化、廣電和旅遊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組織全區性重大文化品牌活動。

  五、負責指導轄區內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群眾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協同推進全區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的發展。

  六、負責對轄區內的文化遺產和博物館實施監督管理,加強文物的保護、合理利用和宣傳,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宣傳展示和傳承利用,推動文物保護和博物館事業的創新與發展。協助開展轄區內曆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轄區內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的行政審批和監督管理,推進區內文化、廣電、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係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黨建和業務工作,依法規範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

  八、負責組織實施區內文化、廣電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以及相關統計工作,推進區內文化、廣電和旅遊產品的培育開發和推廣,促進區內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負責轄區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協調節假日文化旅遊工作,促進文化、廣電和旅遊業對外合作交流,謀劃和製定區文化和旅遊市場開發計劃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轄區內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和體育市場的行政執法,查處區內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體育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依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負責製定和組織實施全區性重大文化品牌活動,以及旅遊緊急事件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承擔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市場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依據法律、法規及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的授權,本部門職責履行範圍涵蓋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全域。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文化、廣電和旅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體製改革,將旅遊市場執法職責和隊伍劃入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組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統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行政執法職責。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實行“局隊合一”體製,直接承擔執法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