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發布時間:2023-12-19 來源:本網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及時向區委、黨工委、區政府、管委會彙報上級重大部署和本區的信訪工作情況,執行區委、黨工委、區政府、管委會有關信訪工作的決策和部署並組織實施,對全區(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下同)信訪工作作出具體部署。
(二)承辦國家、省、市和區委、黨工委、區政府、管委會交辦的信訪事項,檢查督促有關領導批示件的落實情況;定期研究分析本區信訪形勢,及時向區委、黨工委、區政府、管委會及其工作部門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三)負責建立和完善網上信訪信息係統,規範辦理群眾通過來信、來電、網絡、走訪反映的問題,依照法定職責和法定程序受理、交辦、轉送和督辦信訪事項,協調處理重要信訪問題。
(四)負責信訪工作宣傳、信息發布和經驗交流;負責信訪工作督查考核;負責組織信訪幹部的業務培訓;承辦信訪複查、複核工作。指導、督促區各職能部門、街(鎮)、園區和國有企業信訪工作機構開展信訪工作;協調推動區信訪工作製度改革相關工作,及時將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導入法定途徑解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的善後銜接工作。
(五)負責對信訪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處理群眾信訪事項不及時,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改進工作、給予處分的建議;負責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六)承辦區委、黨工委、區政府、管委會和上級信訪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