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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職能

發布時間:2024-01-08    來源: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軍民融合發展。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的發展規劃、計劃;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

  (三)監測分析全區工業、信息化領域的運行情況,負責牽頭解決相關重大問題;協助上級組織協調煤炭、電力、成品油等物資的供應。

  (四)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製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等專項資金投資計劃,按規定程序辦理需審批、核準、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項目,提出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的措施和意見。

  (五)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負責牽頭推進智能製造發展。

  (六)開展區內現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的增資擴產及“以商引商”類的招商引資工作,重點針對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等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大數據等領域進行招商。

  (七)負責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清潔生產和節能降耗工作;組織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指導工業、信息化產業集聚集約發展,調整優化產業布局,推進中國(廣州)中小企業先進製造業中外合作區核心區、大數據產業園區、互聯網+小鎮等園區的建設工作;協調工業、信息產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九)負責牽頭做好培育大型骨幹企業工作;負責牽頭建立對口聯係製度,組織協調解決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運行中出現的有關問題;指導與職能相關的行業協會和行業中介組織工作。

  (十)負責牽頭推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性服務業、新業態發展;貫徹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法規,協調相關部門對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進行指導和服務。

  (十一)負責牽頭推進全區除電子政務以外的國民經濟和全區社會信息化工作,組織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進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依法依規負責本轄區內的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負責統籌全區除電子政務以外的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

  (十三)負責編製全區除電子政務以外的信息化、大數據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大數據項目建設資金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大數據產業發展及大數據產業園的管理工作;協助推進國家、省、市重點大數據工程。

  (十四)負責推進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通用標準體係等軍民結合發展。

  (十五)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交流合作。

  (十六)執行國家、省、市涉及電力行政執法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十七)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本部門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十八)承辦區委、黨工委、區政府、管委會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黃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本部門日常事務,承擔各類會議及其他重要活動的籌備和組織工作;督促檢查工作部署、決定事項、領導批辦交辦事項等的落實情況;組織起草文件文稿、領導講話、工作報告,承擔政務公開、編發工作信息、審核發布公文等任務;負責機要保密、印章管理、檔案管理、後勤服務和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黨務、廉政、人事、財務、計生、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辦公自動化、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經濟運行與技術改造科

  負責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編製並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擬定並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重點技術改造政策措施;指導產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完善企業技術創新體係,推進企業技術中心體係建設。

  (三)規劃發展科

  負責全局性業務綜合材料。負責粵港澳大灣區現代產業體係相關工作。組織擬定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優化產業園區總體布局。推動工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進工業主導產業發展,研究和協調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措施。牽頭做好培育大型骨幹工業企業和發展規劃工作。按管理權限辦理工業領域行政許可和備案事項等工作。

  (四)電子信息與裝備工業科

  組織擬訂並實施電子信息工業產業政策措施,協調推進電子信息有關裝備、芯片、元器件、儀器、材料等的研發製造及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參與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產品製造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參與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相關重大專項。推進新型顯示產業集群發展。統籌推動全區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組織擬訂並實施通用機械、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裝備工業產業政策措施;重點推進智能裝備產業發展。跟蹤高端裝備及其他裝備製造業發展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推進高端裝備製造業重大項目建設。推動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應用。指導裝備領域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完成局部署的招商引資任務。

  (五)數字產業科(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組織擬訂並實施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製定全區數據資源收集、管理、開發、應用等標準規範。推進全區數據資源開發、應用和管理創新。統籌全區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和數據資源管理,推動數字經濟創業創新,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推動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組織擬訂並實施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產業政策。推進以區塊鏈為特色的中國軟件名城示範區建設。推動5G、4K技術創新應用及產業發展。組織實施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統籌協調城市管理智能化視頻係統建設,推進視頻資源及政務信息共享以外的信息整合共享和綜合應用。推進信息安全技術的應用,協調發展信息安全產業。協調推進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的規劃。推進麵向社會服務的信息網絡互聯互通,促進電信、電視、互聯網“三網融合”。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動工業生產向網絡化、智能化、柔性化轉變。協調上級主管部門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負責全區權限內無線電台(站)的設置使用和呼號指配審批,配合開展轄區內的無線電監測、檢測、幹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幹擾事宜,依法依規負責全區無線電管理和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完成局部署的招商引資任務。

  (六)中小企業科(企業服務科)

  推進中國(廣州)中小企業先進製造業中外合作區核心區建設。組織擬定並實施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有關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推動建立政府與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的溝通渠道。協調組織對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中小企業對外交流合作。統籌中小企業服務體係建設,推進中小企業技術推廣、人才培訓、市場開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服務。推進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牽頭促進工業經濟穩定發展,協調解決企業發展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做好服務工作,優化營商環境。

  (七)生產服務與綜合管理科(合作交流科)

  推進工業、信息產業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促進工業設計發展。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業態發展。協調解決產業園區發展中的問題,推動工業、信息產業進園,協同開展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組織實施有關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通用標準體係建設等軍民結合發展規劃和政策,引導和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國防科技工業領域,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備工作。牽頭局安全生產、消防、環保、應急等綜合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民用爆炸器材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職責。牽頭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區域經貿合作,開展區內現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的增資擴產及“以商引商”等引資工作。

  (八)資源綜合利用科

  指導工業企業開展節能降耗、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工業企業節能考核;推進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組織協調供用電管理工作及其電力行政執法工作;協助上級組織協調電力、成品油和煤炭等重要物資的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