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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疾人联合会

機構職能

發布時間:2023-09-06    來源:本網

    根據市委市政府印發《我市各區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穗辦〔2014〕12號)、《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機構設置和編製配置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埔辦〔2015〕6號),廣州市黃埔區殘疾人聯合會(簡稱區殘聯)是由殘疾人及其親友和殘疾人工作者組成的人民團體,是全區各類殘疾人的統一組織。

    主要任務: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殘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實際,製定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密切聯係全區殘疾人,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

    (三)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法規,履行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貢獻力量。

    (四)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加強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係,爭取政府和社會各界關心、幫助殘疾人和支持、發展殘疾人事業;負責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檢查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收繳。

    (五)負責殘疾人康複、教育、勞動、就業、扶貧、文化、體育、科研、用品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六)負責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與港、澳、台地區和國際社會殘疾人福利機構之間的交往與合作。

    (七)負責指導和管理各類殘疾人社會團體組織;負責盲人按摩行業的指導和管理。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殘聯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