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發布時間:2024-06-21 來源:本網
(一)會同區相關部門編製園區發展規劃,製定園區年度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園區內(含保稅區、黃埔綜保區、出口加工區)的投資促進、經濟發展、企業服務工作。
(三)負責協調推進園區開發建設,協助落實開發區管委會促進經濟增長的政策措施。
(四)負責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和黃埔綜保區相關保稅業務監管工作。
(五)負責協調園區內的社會事務。
(六)承辦廣州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