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崗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行政執法數據
目 錄
第一部分 南崗街道辦事處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部門法定執法職責
第二部分 南崗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行政執法數據表
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統計表
二、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統計表
三、行政強製實施情況統計表
四、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統計表
第三部分 南崗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行政執法情況說明
第一部分 南崗街道辦事處概況
一、南崗街道辦事處主要職能
南崗街道辦事處是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
主要職能為:
1.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宣傳、貫徹、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市、區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批示,開展街轄區內居民工作、社會服務、社會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
2.依法支持、指導和幫助居民委員會開展組織建設、製度建設和其他工作;協助民政部門開展居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
3.根據市、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製定社區服務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社區服務設施,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資源,適應社區居民多層次的服務需求;負責街轄區社區建設和管理,積極開展社區服務工作,興辦社會福利事業,發動和組織社區成員開展各類社區公益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救助、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工作;負責組織和引導社區教育、科普、文化、體育、衛生等工作。
4.負責協調組織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負責流動人員暫住登記、信息收集、報送等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等房屋租賃管理工作;負責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勞動就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等工作;依法製定和實施轄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政事務、兵役和民兵事務、複轉軍人安置、人民防空事務、僑台事務、民族宗教事務、擁軍優屬、人口普查、基層統計、法製宣傳、勞動用工監控、社會保險、防汛、防風、防火、防震及農林水相關(含森林防火)、搶險救災、殯葬改革、青少年教育、禁毒、掃黃打非、刑釋解教人員幫教等工作。
6.承擔街道轄內經濟發展服務工作;有(農村)轉製社區和經濟聯社的街道,負責指導、支持和幫助(村民委員會)轉製社區和經濟聯社的工作,協調和管理涉農事務,發展(農村)轉製社區集體經濟。
7.收集轄區內居民反映的問題,受理居民來信來訪,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反映轄區內居民和單位的意見及要求,組織、協助或督促有關部門解決。
8.執行上級人民政府發布的城市管理的決定、命令、指示。協同有關職能部門開展城市建設、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積極為街轄內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提供服務保障;負責街轄內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環境保護、消防安全、愛國衛生、市政、規劃、房地產等監督、管理、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依法監督轄區內物業管理企業開展物業管理等工作。按照區政府確定職責,負責本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加強對轄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9.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南崗街道辦事處下屬執法單位之一計生辦的主要職能為: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計劃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報本街人口計劃和統計;負責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服務工作;負責街道計劃生育協會、避孕節育措施知情選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普查普治工作;指導檢查居委會和轄區機團單位計劃生育工作;負責街轄內初級衛生保健;健全人口計劃、檔案、統計“三位一體”規範化管理;負責流動人口的計生服務管理工作;依法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單位和個人作出處罰,並受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委托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
南崗街道辦事處下屬執法單位之二城管執法中隊的主要職能為:
為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黃埔區分局(以下簡稱區城管分局)的派出機構,接受街道辦事處和區城管分局的雙重管理,主要職責:以區城管分局的名義,在轄內行使省政府公告的綜合執法事項,如市容環境衛生、城區規劃、市政、環境保護等方麵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和經市政府批準的委托執法任務;根據有關規定協助民政、公安、衛生部門對轄區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服務管理;執行市城管局、區城管分局統一組織的跨區、跨街重點執法行動;負責處理上級轉辦、交辦及群眾投訴的城管案件;配合處理以區城管分局名義執法引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有關城市管理執法事項。
南崗街道辦事處下屬執法單位之三安監中隊的主要職能為:
負責本街轄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加強對轄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和勞動用工監控;負責街轄內質量監督,交通安全和消防等工作。
二、南崗街道辦事處法定執法職責
(一)行政處罰4項;
(二)行政許可0項;
(三)行政強製2項;
(四)行政征收0項;
(五)行政檢查4項;
(六)行政裁決0項;
(七)行政給付0項;
(八)行政確認0項;
(九)行政獎勵0項;
(十)其他行政執法職權0項。
(以市、區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南崗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行政執法數據表
表一
南崗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處罰實施數量(宗) |
|||||||||
警告 |
罰款 |
沒收違法 所得、沒收 非法財物 |
暫扣許可證、執照 |
責令停產停業 |
吊銷許可證、執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處罰 |
合計(宗) |
罰沒金額(萬元) |
||
1 |
南崗街道辦事處 |
5 |
113 |
0 |
0 |
1 |
0 |
0 |
190 |
309 |
206.603325 |
合計 |
309 |
206.603325 |
說明:
1. 行政處罰實施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數量。
2. 單處一個類別行政處罰的,計入相應的行政處罰類別;並處兩種以上行政處罰的,算一宗行政處罰,計入最重的行政處罰類別。如“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計入“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類別;並處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和其他行政處罰的,計入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如“處罰款,並處其他行政處罰”,計入“罰款”類別。行政處罰類別從輕到重的順序:(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暫扣許可證、執照,(5)責令停產停業,(6)吊銷許可證、執照,(7)行政拘留。
3.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能確定金額的,計入“罰沒金額”;不能確定金額的,不計入“罰沒金額”。
4. “罰沒金額”以處罰決定書確定的金額為準。
表二
南崗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許可實施數量(宗) |
||||
申請數量 |
受理數量 |
許可數量 |
不予許可數量 |
撤銷許可數量 |
||
1 |
南崗街道辦事處 |
0 |
0 |
0 |
0 |
0 |
合計 |
0 |
0 |
0 |
0 |
0 |
說明:
1. “申請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許可機關收到當事人許可申請的數量。
2. “受理數量”、“許可數量”、“不予許可數量”、“撤銷許可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許可機關作出受理決定、許可決定、不予許可決定和撤銷許可決定的數量。
表三
南崗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行政強製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強製措施實施數量(宗) |
行政強製執行實施數量(宗) |
合計 |
|||||||||
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
扣押財物 |
凍結存款、彙款 |
其他行政強製措施 |
行政機關強製執行 |
申請法院強製執行 |
||||||||
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
劃撥存款、彙款 |
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
排除妨礙、恢複原狀 |
代履行 |
其他強製執行 |
||||||||
1 |
南崗街道辦事處 |
0 |
0 |
0 |
45 |
0 |
0 |
0 |
0 |
0 |
0 |
0 |
45 |
合計 |
45 |
說明:
1. “行政強製措施實施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扣押財務”、“凍結存款、彙款”或者“其他行政強製措施”決定的數量。
2. “行政強製執行實施數量” 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劃撥存款、彙款”、“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排除妨礙、恢複原狀”、“代履行”和“其他強製執行”等執行完畢或者終結執行的數量。
3.“申請法院強製執行”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的數量,時間以申請日期為準。
表四
南崗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征收 |
行政檢查 |
行政裁決 |
行政給付 |
行政確認 |
行政獎勵 |
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
||||
次數 |
征收總金額(萬元) |
次數 |
次數 |
涉及金額 (萬元) |
次數 |
給付總金額(萬元) |
次數 |
次數 |
獎勵總金額(萬元) |
宗數 |
||
1 |
南崗街道辦事處 |
0 |
0 |
167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計 |
0 |
0 |
167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說明:
1. “行政征收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征收完畢的數量。
2. “行政檢查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開展行政檢查的次數。檢查1個檢查對象,有完整、詳細的檢查記錄,計為檢查1次。無特定檢查對象的巡查、巡邏,無完整、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後作出行政處罰等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的,均不計為檢查次數。
3. “行政裁決次數”、“行政確認次數”、“行政獎勵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獎勵決定的數量。
4. “行政給付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給付完畢的數量。
5. “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完成的宗數。
第三部分 南崗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行政執法情況說明
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說明
我街2018年度行政處罰總數為309宗,其中街安全辦11宗,街執法隊102宗(其中88宗是小票罰款,14宗是罰款通知書),街河長辦196宗(水環境治理6宗、違法建設查處190宗)罰沒收入2066033.25元。
我街2018年度行政處罰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占行政處罰總數的0%;行政複議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0宗,占被申請行政複議宗數的0%,占行政處罰總數的0%。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占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行政處罰總數的0%。
我街2018年度行政處罰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占行政處罰總數的0%;判決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行政處罰總數的0%。
二、行政強製實施情況說明
我街2018年度行政強製總數為47宗,其中街河長辦45宗,街執法隊2宗。
我街2018年度行政強製被申請行政複議2宗(街執法隊2宗),占行政強製總數的4%;行政複議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0宗,占被申請行政複議宗數的0%,占行政強製總數的0%。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占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行政強製總數的0%。
我街2018年度行政強製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占行政強製總數的0%;判決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行政強製總數的0%。
三、行政檢查實施情況說明
我街2018年度行政檢查總數為1675次,其中街安全辦1675次。
我街2018年度行政檢查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占行政檢查總數的0%;行政複議決定確認違法0宗,占被申請行政複議宗數的0%,占行政檢查總數的0%。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確認違法0宗,占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行政檢查總數的0%。
我街2018年度行政檢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占行政檢查總數的0%;判決確認違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行政檢查總數的0%。
(注:“被申請行政複議和被提起行政訴訟”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複議決定和生效判決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