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部門法定執法職責
第二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行政執法數據表
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統計表
二、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統計表
三、行政強製實施情況統計表
四、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統計表
第三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行政執法情況說明
第一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概況
一、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主要職能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是廣州市黃埔區委、黃埔區政府的派出機構。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的主要職能為:
(一)黨工委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積極組織實施上級黨組織的決議,討論決定街道和社區建設、經濟發展、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麵的重大問題,對本街轄範圍內的地區性、群眾性、公益性、社會性的工作負全麵責任。
2.領導本街道企業、事業單位、居民區、以及駐社區各類無主管企業、民辦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黨的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轄區內其他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對離職、失業和流動黨員實行屬地管理。對區職能部門派駐的社區管理和服務機構黨的工作實行雙重領導。
3.領導街道、社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搞好社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把思想道德建設、文化建設與社區建設管理結合起來,構建社區教育體係、社區文化體係,廣泛開展群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提高廣大黨員、群眾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堅持思想政治工作與關心群眾生活、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相結合,努力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4.領導街道辦事處,支持他們依法獨立行使各項行政管理職權,確保上級政權機關有關政令、決策和各項任務在本轄區貫徹執行。支持和促進轄區內各種經濟組織和為民、便民、利民的社區綜合服務事業的發展。
5.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本街道幹部的教育、培養、任免、考核和監督工作;負責對居委會工作人員教育、培訓和管理,提高他們的思想素質、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對區派駐街道機構負責人的獎勵、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
6.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教育黨員、幹部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對違法、違紀案件進行查處。
7.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支持他們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開展工作;宣傳和貫徹黨的統戰政策,做好黨的統戰工作。
8.承辦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事處的主要職責
1.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宣傳、貫徹、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市、區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批示,開展街轄區內居民工作、社會服務、社會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
2.依法支持、指導和幫助居民委員會開展組織建設、製度建設和其他工作;協助民政部門開展居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
3.根據市、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製定社區服務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社區服務設施,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資源,適應社區居民多層次的服務需求;負責街轄區社區建設和管理,積極開展社區服務工作,興辦社會福利事業,發動和組織社區成員開展各類社區公益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救助、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工作;負責組織和引導社區教育、科普、文化、體育、衛生等工作。
4.負責協調組織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負責流動人員暫住登記、信息收集、報送等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等房屋租賃管理工作;負責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勞動就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依法製定和實施轄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政事務、兵役和民兵事務、複轉軍人安置、人民防空事務、僑台事務、民族宗教事務、擁軍優屬、人口普查、基層統計、法製宣傳、勞動用工監控、社會保險、防汛、防風、防火、防震及農林水相關(含森林防火)、搶險救災、殯葬改革、青少年教育、禁毒、掃黃打非、刑釋解教人員幫教等工作。
6.承辦街道轄內經濟發展服務工作;有(農村)轉製社區和經濟聯社的街道,負責指導、支持和幫助(村民委員會)轉製社區和經濟聯社的工作,協調和管理涉農事務,發展(農村)轉製社區集體經濟。
7.收集轄區內居民反映的問題,受理居民來信來訪,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反映轄區內居民和單位的意見及要求,組織、協助或督促有關部門解決。
8.執行上級人民政府發布的城市管理的決定、命令、指示。協同有關職能部門開展城市建設、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積極為街轄內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提供服務保障;負責街轄內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環境保護、消防安全、愛國衛生、市政、規劃、房地產等監督、管理、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依法監督轄區內物業管理企業開展物業管理等工作。按照區政府確定職責,負責本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加強對轄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9.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法定執法職責
(一)行政處罰0項;
(二)行政許可0項;
(三)行政強製0項;
(四)行政征收0項;
(五)行政檢查4項;
(六)行政裁決0項;
(七)行政給付0項;
(八)行政確認0項;
(九)行政獎勵0項;
(十)其他行政執法職權13項。
(以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權責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行政執法數據表
表一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處罰實施數量(宗) | |||||||||
警告 | 罰款 | 沒收違法 所得、沒收 非法財物 | 暫扣許可證、執照 | 責令停產停業 | 吊銷許可證、執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處罰 | 合計(宗) | 罰沒金額(萬元) | ||
1 |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 | 0 | 281 | 0 | 0 | 0 | 0 | 0 | 0 | 281 | 罰款:133.986 |
合計 | 281 | 罰款:133.986 |
說明:
1. 行政處罰實施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數量。
2. 單處一個類別行政處罰的,計入相應的行政處罰類別;並處兩種以上行政處罰的,算一宗行政處罰,計入最重的行政處罰類別。如“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計入“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類別;並處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和其他行政處罰的,計入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如“處罰款,並處其他行政處罰”,計入“罰款”類別。行政處罰類別從輕到重的順序:(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暫扣許可證、執照,(5)責令停產停業,(6)吊銷許可證、執照,(7)行政拘留。
3.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能確定金額的,計入“罰沒金額”;不能確定金額的,不計入“罰沒金額”。
4. “罰沒金額”以處罰決定書確定的金額為準。
表二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許可實施數量(宗) | ||||
申請數量 | 受理數量 | 許可數量 | 不予許可數量 | 撤銷許可數量 | ||
1 |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 | 0 | 0 | 0 | 0 | 0 |
合計 | 0 | 0 | 0 | 0 | 0 |
說明:
1. “申請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許可機關收到當事人許可申請的數量。
2. “受理數量”、“許可數量”、“不予許可數量”、“撤銷許可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許可機關作出受理決定、許可決定、不予許可決定和撤銷許可決定的數量。
表三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行政強製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強製措施實施數量(宗) | 行政強製執行實施數量(宗) | 合計 | |||||||||
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 扣押財物 | 凍結存款、彙款 | 其他行政強製措施 | 行政機關強製執行 | 申請法院強製執行 | ||||||||
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 劃撥存款、彙款 | 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 排除妨礙、恢複原狀 | 代履行 | 其他強製執行 | ||||||||
1 |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727 | 0 | 727 |
合計 | 727 |
說明:
1. “行政強製措施實施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扣押財務”、“凍結存款、彙款”或者“其他行政強製措施”決定的數量。
2. “行政強製執行實施數量” 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劃撥存款、彙款”、“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排除妨礙、恢複原狀”、“代履行”和“其他強製執行”等執行完畢或者終結執行的數量。
3.“申請法院強製執行”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的數量,時間以申請日期為準。
表四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征收 | 行政檢查 | 行政裁決 | 行政給付 | 行政確認 | 行政獎勵 | 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 ||||
次數 | 征收總金額(萬元) | 次數 | 次數 | 涉及金額 (萬元) | 次數 | 給付總金額(萬元) | 次數 | 次數 | 獎勵總金額(萬元) | 宗數 | ||
1 |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 | 1 | 3.5056 | 3695 | 0 | 0 | 0 | 0 | 0 | 0 | 0 | 10891 |
合計 | 1 | 3.5056 | 3695 | 0 | 0 | 0 | 0 | 0 | 0 | 0 | 10891 |
說明:
1. “行政征收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征收完畢的數量。
2. “行政檢查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開展行政檢查的次數。檢查1個檢查對象,有完整、詳細的檢查記錄,計為檢查1次。無特定檢查對象的巡查、巡邏,無完整、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後作出行政處罰等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的,均不計為檢查次數。
3. “行政裁決次數”、“行政確認次數”、“行政獎勵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獎勵決定的數量。
4. “行政給付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給付完畢的數量。
5. “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完成的宗數。
第三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東區街道辦事處2018年度行政執法
情況說明
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處罰總數為281宗,罰沒收入1339860元。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處罰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處罰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二、行政許可實施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許可申請總數為0宗,予以許可0宗。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許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許可和不予許可)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許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許可和不予許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三、行政強製實施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強製總數為727宗。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強製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強製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四、行政征收實施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征收總數為1次,征收總金額35056元。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五、行政檢查實施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檢查總數為3695次。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檢查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檢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六、行政裁決實施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裁決總數為0次,涉及總金額0元。
七、行政給付實施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給付總數為0次,給付總金額0元。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給付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給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八、行政確認實施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確認總數為0次。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確認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確認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九、行政獎勵實施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獎勵總數為0次。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獎勵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
本單位2018年度行政獎勵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十、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8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總數為10891宗。
本單位2018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
本單位2018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注:“被申請行政複議和被提起行政訴訟”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複議決定和生效判決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