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
行政執法數據
目 錄
第一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部門法定執法職責
第二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行政執法數據表
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統計表
二、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統計表
三、行政強製實施情況統計表
四、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統計表
第三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行政執法情況說明
第一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
部門概況
一、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主要職能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是區政府主管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工作部門。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的主要職能為: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本區城市管理工作。
(二)負責編製本區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考評全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本區城市管理監控、指揮調度和應急處置;承擔區城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四)負責製定本區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維護費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容環境衛生和環境衛生係統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擬定環境衛生服務收費標準,經批準後組織實施。
(五)承擔城市道路環境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責,負責研究製定交通設施,城市道路及配套設施(含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綠化帶、隔音設施等)的保潔標準,對落實保潔標準的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六)負責製定大、中型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統籌安排大型設備和環境衛生機械、車輛的更新補充;參與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項目的選定、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成後日常管理職責。
(七)負責對本區城市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協調本區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的綜合整治;負責全區水域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對生活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從事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和建築垃圾清運、處置企業的資質審批;負責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負責全區糞便、死禽畜、變質肉類等無害化處理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區景觀、戶外廣告、招牌設置管理;負責城市戶外廣告招牌的規劃管理;會同區城鄉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編製戶外廣告專項規劃、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技術規範;依據城市規劃和市容標準的要求,編製戶外廣告點位置規劃方案,經審定後組織實施;負責戶外廣告點位設置使用權拍賣;負責臨時性戶外宣傳品的審批管理;負責對機動車輛清洗行業實施管理。
(九)協調、監督、考核區內有關部門對井蓋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督促、檢查井蓋設施權屬單位履行井蓋維護管理職責和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製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關於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工作;負責數字化城管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推進城市管理公共服務的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的發展。
(十)履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同意廣州市調整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職責範圍的複函》(粵辦函【2009】390號)和廣東省《關於廣州市調整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職責範圍的公告》(粵府函【2012】47號)賦予的職責任務,組織實施《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
(十一)負責製定區城市管理和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規範和行為規範;負責區城市管理和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組織區城市管理和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業務培訓;負責區城市管理和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普法教育和宣傳;負責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重大案件進行審理。
(十二)負責區內燃氣行業管理,對燃氣供應,燃氣設施建設、燃氣設施安全運營和行業服務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督促燃氣企業整治安全隱患;負責編報區容環衛、燃氣管理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非跨區燃氣經營許可。
(十三)負責本區文明施工管理的組織協調並組織實施本區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關規定,負責工地施工噪音的管理和執法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四)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本部門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職責。履行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下屬執法單位:
廣州市黃埔區餘泥渣土管理所的主要職能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築廢棄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組織實施《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負責建築廢棄物處置實施行政許可;
(四)負責核準的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檢驗;
(五)負責建築廢棄物處置行政許可後職責範圍內的監督管理;
(六)指導、協調企業籌建項目做好土方平衡,支持區域經濟建設,服務企業籌建工作;
(七) 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法定執法職責
(一)行政處罰367項;
(二)行政許可4項;
(三)行政強製25項;
(四)行政征收0項;
(五)行政檢查8項;
(六)行政裁決0項;
(七)行政給付0項;
(八)行政確認0項;
(九)行政獎勵0項;
(十)其他行政執法職權11項。
第二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行政執法數據表
表一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處罰實施數量(宗) |
|||||||||
警告 |
罰款 |
沒收違法 所得、沒收 非法財物 |
暫扣許可證、執照 |
責令停產停業 |
吊銷許可證、執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處罰 |
合計(宗) |
罰沒金額(萬元) |
||
1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 |
0 |
34 |
0 |
0 |
0 |
0 |
0 |
0 |
34 |
167.16 |
2 |
廣州市黃埔區餘泥渣土管理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計 |
34 |
167.16 |
說明:
1. 行政處罰實施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數量。
2. 單處一個類別行政處罰的,計入相應的行政處罰類別;並處兩種以上行政處罰的,算一宗行政處罰,計入最重的行政處罰類別。如“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計入“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類別;並處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和其他行政處罰的,計入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如“處罰款,並處其他行政處罰”,計入“罰款”類別。行政處罰類別從輕到重的順序:(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暫扣許可證、執照,(5)責令停產停業,(6)吊銷許可證、執照,(7)行政拘留。
3.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能確定金額的,計入“罰沒金額”;不能確定金額的,不計入“罰沒金額”。
4. “罰沒金額”以處罰決定書確定的金額為準。
表二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許可實施數量(宗) |
||||
申請數量 |
受理數量 |
許可數量 |
不予許可數量 |
撤銷許可數量 |
||
1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 |
88 |
77 |
77 |
0 |
0 |
2 |
廣州市黃埔區餘泥渣土管理所 |
49 |
49 |
49 |
0 |
0 |
合計 |
137 |
126 |
126 |
0 |
0 |
說明:
1. “申請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許可機關收到當事人許可申請的數量。
2. “受理數量”、“許可數量”、“不予許可數量”、“撤銷許可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許可機關作出受理決定、許可決定、不予許可決定和撤銷許可決定的數量。
表三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行政強製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強製措施實施數量(宗) |
行政強製執行實施數量(宗) |
合計 |
|||||||||
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
扣押財物 |
凍結存款、彙款 |
其他行政強製措施 |
行政機關強製執行 |
申請法院強製執行 |
||||||||
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
劃撥存款、彙款 |
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
排除妨礙、恢複原狀 |
代履行 |
其他強製執行 |
||||||||
1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廣州市黃埔區餘泥渣土管理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計 |
0 |
說明:
1. “行政強製措施實施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扣押財務”、“凍結存款、彙款”或者“其他行政強製措施”決定的數量。
2. “行政強製執行實施數量” 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劃撥存款、彙款”、“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排除妨礙、恢複原狀”、“代履行”和“其他強製執行”等執行完畢或者終結執行的數量。
3.“申請法院強製執行”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的數量,時間以申請日期為準。
表四
黃埔區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征收 |
行政檢查 |
行政裁決 |
行政給付 |
行政確認 |
行政獎勵 |
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
||||
次數 |
征收總金額(萬元) |
次數 |
次數 |
涉及金額 (萬元) |
次數 |
給付總金額(萬元) |
次數 |
次數 |
獎勵總金額(萬元) |
宗數 |
||
1 |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局 |
0 |
0 |
68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廣州市黃埔區餘泥渣土管理所 |
0 |
0 |
46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計 |
0 |
0 |
115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說明:
1. “行政征收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征收完畢的數量。
2. “行政檢查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開展行政檢查的次數。檢查1個檢查對象,有完整、詳細的檢查記錄,計為檢查1次。無特定檢查對象的巡查、巡邏,無完整、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後作出行政處罰等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的,均不計為檢查次數。
3. “行政裁決次數”、“行政確認次數”、“行政獎勵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獎勵決定的數量。
4. “行政給付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給付完畢的數量。
5. “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完成的宗數。
第三部分 黃埔區城市管理局部門2018年度行政執法情況說明
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處罰總數為34宗,罰沒收入
1671,600元。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處罰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占行政處罰總數的0%;行政複議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0宗,占被申請行政複議宗數的0%,占行政處罰總數的0%。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占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行政處罰總數的0%。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處罰直接被提起行政訴0宗,占行政處罰總數的0%;判決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行政處罰總數的0%。
二、行政許可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許可申請總數為137宗,予以許可126宗。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許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許可和不予許可)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占行政許可申請總數的0%;行政複議決定履行法定職責、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0宗,占被申請行政複議宗數的0%,占行政許可申請總數的0%。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占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行政許可申請總數的0%。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許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許可和不予許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占行政許可申請總數的0%;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行政許可申請總數的0%。
三、行政強製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強製總數為0宗。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強製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占行政強製總數的0%;行政複議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0宗,占被申請行政複議宗數的0%,占行政強製總數的0%。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占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行政強製總數的0%。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強製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占行政強製總數的0%;判決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行政強製總數的0%。
四、行政征收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無行政征收職能。
五、行政檢查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檢查總數為1,150次。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檢查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占行政檢查總數的0%;行政複議決定確認違法0宗,占被申請行政複議宗數的0%,占行政檢查總數的0%。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確認違法0宗,占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行政檢查總數的0%。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檢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占行政檢查總數的0%;判決確認違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行政檢查總數的0%。
六、行政裁決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無行政裁決職能。
七、行政給付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無行政給付職能。
八、行政確認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無行政確認職能。
九、行政獎勵實施情況說明
我本部門無行政獎勵職能。
十、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總數為0宗。
本部門2018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占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總數的0%;行政複議決定履行法定職責、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0宗,占被申請行政複議宗數的0%,占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總數的0%。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占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總數的0%。
本部門2018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占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總數的0%;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0%,占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總數的0%。
(注:“被申請行政複議和被提起行政訴訟”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複議決定和生效判決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