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711號)和省、市、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規定要求,由黃埔區氣象局編製。全文包括:2023年度廣州市黃埔區氣象局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6項內容。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網站(//www.regpowell.com/)上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廣州市黃埔區氣象局辦公室聯係(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凱達樓C棟三樓;聯係電話:020-82116910)。
一、總體情況
2023年,廣州市黃埔區氣象局認真貫徹落實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氣象部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及省、市、區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強化組織領導,統一部署,不斷完善政務公開製度,規範公開內容,緊緊圍繞中心工作和社會公眾關切,加強政務公開平台管理,加大公開力度,細化公開內容,強化解讀回應,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水平。
(一)政府信息管理與平台建設情況
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各科室分管政務公開工作負責人擔任,並由辦公室專人跟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黃埔區氣象局未建立本局網站,依托黃埔區政府官方網站發布信息。
一是加大財務公開的透明度。按相關文件要求與區政府各部門同步公開“三公”經費的使用情況,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二是加強科普宣傳信息公開工作。開展科普教育宣傳活動(線上+線下)16次,共參與活動人數約2000人,向參加活動的幹部群眾宣傳派發氣象信息資料宣傳小冊近2000份;氣象防災減災培訓3次,參與人員近500人;防雷安全培訓1次,參與人數約150人;及時發布天氣信息和宣傳氣象基礎知識。
三是加強氣象服務工作。全年通過網頁、手機短信、傳真、微博、微信、顯示屏、大喇叭等渠道發布氣象預警信息氣象災害預警信號150次;預報預警短信1243萬人次;微博信息3057條、閱讀量約733萬人次。
四是全年行政執法檢查111次,受理行政許可40宗,其中防雷裝置設計審核23宗,防雷裝置竣工驗收17宗,行政窗口和局網站接受群眾現場和電話谘詢約100人次。
五是發揮氣象防災減災體係中信息公開的作用,對全區各街鎮的氣象信息員、協管員隊伍做好培訓工作,並及時將天氣監測、預報、預警等相關信息向氣象信息員、協管員發布。
六是做好氣象信息便民服務工作。履行政府服務職能,服務民眾工作,通過政務服務網,全年為全區企業或個人提出的申請開具了氣象資料證明39份,為我區人民群眾企業的生產提供了必要的氣象服務。
七是強化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及監督保障工作。一是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受理工作。開通人工受理專線電話,使政府信息查詢反饋準確、及時。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發布統計。及時上報和公布黃埔區氣象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報告,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分析工作。三是強化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建立保密審查和責任追究製度,遵循“誰公開、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黃埔區氣象局2023年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71條,其中:1.組織機構類信息4條;2.部門文件類(包括規章、規範性文件等)信息7條;3.動態類信息47條;4.行政職權類信息111條;5.財政預決算信息2條;6.建議提案辦理結果類信息0條;7.其他信息0條。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網站公開信息171條,新聞發布會公開信息0條,新聞媒體公開信息0條,政府公報公開信息0條。
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0次。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情況:舉辦新聞發布會0次,組織政府網站在線訪談0次,發布政策解讀稿0篇,通過微博微信回應事件0次,通過新聞媒體等其他方式回應事件0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黃埔區氣象局2023年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0件,其中當麵申請0宗;網上申請0宗;信函申請0宗,傳真申請0宗。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黃埔區氣象局2023年度依申請公開收取的費用(檢索費、郵寄費、複製費等)為0元。
(五)因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黃埔區氣象局2023年度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0宗,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0宗;撤銷、變更或確認違法的 宗;其他情形0宗。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0宗,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0宗;確認違法的0宗;其他情形0宗。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製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範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4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製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相關製度還不夠細化,個別複雜留言辦理流程還不夠清晰;二是留言辦理等內部管理信息化係統的易用性還不足,功能還有待持續改進;三是對氣象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和留言辦理的工作人員隊伍培訓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改進措施:2024年,本局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優化留言辦理、依申請公開等工作的內部辦理流程,提升係統應用度,加強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建立科學的考核評估和監督檢查體係,不斷提高氣象係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為社會公眾提供政府信息服務。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信息處理費為0元。
主辦:廣州開發區管委會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承辦: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聯係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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