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各街道、鎮,區府屬各單位;廣州開發區管委會直屬各單位:
現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若幹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徑向區科技局反映。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廣州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4月22日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
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若幹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更好發揮中醫藥特色和比較優勢,加快中醫診療設備的研發及推廣,創建國家生物醫藥政策創新試驗區,助力打造世界級生物醫藥產業集群,結合本區實際,製定如下措施。
第一條 【支持對象】本措施適用於注冊登記地、稅務征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有健全財務製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符合本區信用管理有關規定的中醫藥相關企業或機構。
第二條 【推動人才高地建設】推進國醫大師、名老中醫、交叉學科領軍人才等中醫藥高端人才彙集,帶領團隊在本區企業或研究機構進行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研究開發院內製劑、中成藥、醫療器械、中醫診療設備等產品,建設中醫藥創新人才高地。團隊分為A、B、C、D、E五類,經評審立項,每個團隊項目資助標準如下:
(一)引進A類團隊(中醫藥領域國醫大師等)的,給予總額最高1500萬元的項目資助;
(二)引進B類團隊(全國名中醫、岐黃學者、中醫藥領域學者等)的,給予總額最高1000萬元的項目資助;
(三)引進C類團隊(全國〔基層〕老中醫藥專家、省名中醫、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等)的,給予總額最高800萬元的項目資助;
(四)引進D類團隊(中醫藥領域珠江學者、國家級中醫藥類別重點學科的學科帶頭人或者重點專科學術帶頭人、全國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省級老中醫藥專家、地市級名中醫等)的,給予總額最高500萬元的項目資助;
(五)引進E類團隊(中醫藥交叉學科領軍人才)的,給予總額最高1000萬元的項目資助。(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第三條 【搭建高端學術交流平台】鼓勵高層次人才在本區開展傳承創新交流活動,形成聚集效應,在全國打造“黃埔岐黃彙”中醫藥傳承交流平台。鼓勵開展國醫大師、全國名老中醫學術傳承交流、工作室傳承收徒等傳承活動,鼓勵承辦國際國內、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傳承創新論壇、專業研討會、培訓班、技術成果交易會、文化交流、大型項目路演等各類國家級中醫藥高端會議或論壇落地黃埔,按實際舉辦費用30%給予支持,每個活動最高補助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第四條 【打造“黃埔杏林”創新穀】鼓勵醫工交叉發展,對建設醫工結合實驗平台、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基地的,經認定,按其設備購置費等建設經費的30%給予支持,每個平台最高補助1000萬元;經認定,對特別重大的國家級實驗室,按實際投入建設經費的50%給予扶持,每個最高補助5000萬元。支持區域醫療信息互聯互通,打造“黃埔杏林”創新穀。(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第五條 【支持建設互聯網醫院】鼓勵各類創新要素集聚,有效降低創新主體運營成本,支持建設中醫藥互聯網醫院,對實繳注冊資本1000萬元以上、在區內租用自用辦公用房的,按實際租金的50%給予支持,補貼期限3年,每家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第六條 【鼓勵中醫藥成果產業化】支持中醫藥概念驗證中心、中試生產基地引進、孵化項目,鼓勵中藥新藥、中醫智能裝備等的開發,對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生產基地所承擔的項目,經認定為優質項目且成果轉化的,按概念驗證、中試生產經費的50%給予項目資金支持,每個項目最高補助3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第七條 【給予技術交易補貼】鼓勵中醫藥成果技術交易,對技術合同(含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技術谘詢合同)年度累計技術交易額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上的技術輸出企業或機構,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第八條【推進生物醫藥先行先試改革創新】在省區協同監管的新模式下,以廣州開發區為試點,探索“省區共同推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新模式,共同推進藥品審評審批製度改革,共建法定檢驗檢測機構技術支撐平台,構建生物醫藥申報服務的“綠色快車道”。鼓勵醫療機構與生產企業合作,將療效好、安全性高、受群眾歡迎的醫療機構中藥製劑開發成中藥新藥。(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區市場監管局)
第九條 【建設中醫藥智能裝備創新高地】支持中醫醫療器械產品創新研發。引導企業應用人工智能技術,挖掘、利用中醫大數據,促進中醫醫療器械與互聯網、移動終端融合發展,研發可移動、可穿戴、智能化的“互聯網+”中醫醫療器械與輔助係統。
支持中醫醫療器械升級改造。引導企業加強對臨床應用廣泛、市場需求較大的中醫醫療器械進行產品優化與升級迭代,推動“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引導中醫醫療器械向精細化、數字化和智能化方向發展。
助力推進產業鏈融合發展。鼓勵中醫醫療器械產業鏈發展,促進醫療器械產業轉型升級,逐步推進“產業、科技、金融”跨界融合,“創新鏈、產業鏈、服務鏈”優化組合,使中醫醫療器械領域呈現“融合式、多主體、一體化”發展態勢。(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區市場監管局)
第十條 【鼓勵基金投資】充分發揮廣東中醫藥大健康股權投資基金等專業領域投資基金的帶動作用,鼓勵社會資本在本區設立基金,加大對中醫藥產業領域科技成果轉化的投入,運用市場化、專業化方式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責任單位:區金融局)
對獲得股權投資機構投資的中醫藥企業,按所獲投資額的5%給予扶持,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對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裏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文字解讀:《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若幹措施》政策解讀
【音頻解讀】《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若幹措施》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