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南崗街沙步股份經濟聯合社:
你社《沙步舊村改造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經2018年12月24日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原則通過,根據審議意見,現就《實施方案》批複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區位位置
南崗街沙步舊村位於廣州市黃埔區東部,南臨廣州保稅區,西臨開發大道,東至南崗村,廣深公路由北側經過。
(二)人口戶籍現狀
根據公安部門和屬地街道相關資料,改造範圍(拆舊範圍)內戶籍登記數3818戶(包含原有戶籍3154戶,以及已達到分戶年齡條件而未能進行分戶的664戶),居民總人數9942人。
(三)房屋現狀
改造範圍(拆舊範圍)內現狀總建築麵積為163.09萬平方米,其中村民住宅為87.43萬平方米(合法住宅麵積71.48萬平方米,2007年6月30日前無合法手續住宅麵積15.95萬平方米),集體物業72.65萬平方米(合法物業麵積57.2萬平方米,2007年6月30日前無合法手續物業麵積15.45萬平方米),不可移動文物、曆史建築線索、傳統風貌線索(以下簡稱文物及曆史建築)0.63萬平方米,公配設施2.38萬平方米。根據屬地街道相關資料,沙步舊村私人住宅棟數為3790棟,其中合法私人住宅棟數為3763棟。
二、改造範圍
沙步舊村村集體土地範圍內標圖建庫圖斑麵積共計145.52公頃(詳見附件1)。改造範圍(拆舊範圍)拆除現狀總建築麵積157.74萬平方米,保留建築5.35萬平方米(其中合法集體物業4.72萬平方米,文物及曆史建築0.63萬平方米。拆舊範圍詳見附件2);改造範圍(建新範圍)總用地麵積158.27公頃(詳見附件3)(上述麵積以勘測定界報告為準,下文所述改造範圍如未特別注明均指建新範圍)。
三、改造模式
同意你單位采取自主改造的模式和全麵改造的方式。安置地塊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劃撥使用,融資地塊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其全資子公司申請以協議出讓方式獲得。
四、複建安置麵積和改造成本
按照《廣州市舊村莊全麵改造成本核算辦法》(穗更新規字〔2017〕3號)和《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實施意見》(穗府規〔2017〕6號),複建安置區計算容積率建築麵積為207.27萬平方米,其中住宅115.90萬平方米(其中44.42萬平方米為權益麵積不計入改造成本),公配設施14.97萬平方米,集體物業75.77萬平方米(其中10.85萬平方米為權益麵積不計入改造成本),文物及曆史建築0.63萬平方米,改造成本為125.51億元。
五、融資樓麵地價和融資麵積
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實施意見》(穗府規〔2017〕6號),改造範圍融資地塊二類居住用地融資樓麵地價為6925元/平方米,商業融資樓麵地價為5140元/平方米(上述地價已考慮舊村莊改造綜合因素,並扣除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
融資區計算容積率建築麵積為196.49萬平方米,其中住宅144.26萬平方米,商業辦公28.45萬平方米,公配設施15.87萬平方米,政府產業用房7.91萬平方米。政府產業用房均為商業或商務辦公建築,建成後由改造主體按區政府產業用房回購相關辦法以成本價出售給黃埔區政府或其指定部門。
六、改造規劃控製要求和土地處置方式
改造範圍內規劃總用地麵積158.27公頃,計算容積率總建築麵積403.76萬平方米(其中保留文物及曆史建築0.63萬平方米。改造範圍控規示意圖詳見附件5,具體指標以獲批的控規調整成果或規劃設計條件為準)。
(一)複建安置區
規劃複建安置區總用地麵積87.98公頃,計算容積率總建築麵積207.27萬平方米,平均淨容積率約4.31。
(二)融資區
規劃融資區總用地麵積70.29公頃(含規劃政府產業用房淨用地麵積1.49公頃),計算容積率總建築麵積196.49萬平方米(含規劃政府產業用房建築麵積7.91萬平方米),平均淨容積率約4.16。
(三)土地處置方式和用地手續辦理
1.建新範圍內已完善曆史用地手續的用地麵積106.94公頃,可完善曆史用地手續的用地麵積36.99公頃。
2.建新範圍內需辦理用地手續的農用地11.47公頃,通過以下四種方式辦理:
(1)以“三地”方式辦理的0.44公頃;
(2)掛賬留用地指標抵扣4.77公頃;
(3)建新範圍外預支留用地指標抵扣1.26公頃;
(4)“三舊”改造獎勵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5.00公頃。
3.建新範圍保留河湧範圍內非建設用地2.87公頃。
(四)改造範圍內用地均按規定申請轉為國有建設用地。
(上述麵積以勘測定界報告為準)。
七、公配設施處置方式
改造範圍內公配設施按住宅建築麵積11%進行配置,計算容積率建築麵積30.84萬平方米(公配設施表詳見附件6)。改造範圍內納入改造成本的市政和公配設施由改造主體建成後,按相關規定移交。
八、改造建設時序
本次改造分期實施,優先建設複建安置房和公配設施。
九、其他
本批複印發後3年之內,改造實施方案經村民(含村改居後的居民)和世居祖屋權屬人總人數的80%以上表決通過的,批複生效實施(批複生效日為表決通過日),批複的時效性按有關規定執行。
此複。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5日
主辦:廣州開發區管委會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承辦: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聯係我們
版權所有: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備案號: 粵ICP備2022017031號-1
粵公網安備 44011202000021號網站標識碼:4401120001
0
视窗区
0
导航区
0
交互区
0
服务区
0
列表区
0
正文区
开启“阅读”后,点击文字或控件可以阅读其内容;双击文字或控件,则是操作对应的文字或控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