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據上級工作要求,為規範外貿領域政策措施,促進跨境電商新業態健康發展,對當前我區外貿領域現行有效政策進行清理規範,我區已於12月29日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廣州開發區 廣州市黃埔區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若幹措施》(穗埔府規〔2023〕6號)(以下簡稱新《若幹措施》),並廢止了2021年12月7日印發的《關於進一步促進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若幹措施》(穗埔府規〔2021〕17號)(以下簡稱原《若幹措施》)。為保持實施細則與政策正文的一致性,現我局對2022年4月12日印發的《關於進一步促進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若幹措施實施細則》(穗埔商務規字〔2022〕2號)(以下簡稱原《實施細則》)進行修訂,形成新《實施細則》。
二、製定依據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穗埔府規〔2023〕6號)。
三、主要內容
新《實施細則》共六章、二十二條,分為總則、支持跨境電商主體發展、扶持跨境電子商務載體發展、支持跨境電商全球中心倉和國際配送網絡建設運營、打造跨境電商良性發展生態圈、附則六個章節。
第一章是總則,分別對製定依據、適用對象、申報材料和流程做了說明。
第二章是支持跨境電商主體發展,對引進企業帶動產業跨越式發展的扶持條件和申報材料做了具體說明。
第三章是扶持跨境電子商務載體發展,對扶持跨境電商監管中心、支持跨境電商企業集聚辦公條款做具體說明。
第四章是支持跨境電商全球中心倉和國際配送網絡建設運營,對支持建設運營國際物流分撥中心和全球中心倉、支持海外倉建設條款做具體說明。
第五章是打造跨境電商良性發展生態圈,對鼓勵培養跨境電商人才、培育自主品牌和標準製定、支持跨境電商數據資源整合利用條款做具體說明。
第六章是附則,對細則中有關名詞作出解釋,對政策兌現以及政策有效期、享受政策時從高不重複原則、《關於進一步促進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若幹措施(修訂版)》部門職責分工、資金核發和管理等做了說明。
四、實施時間
新《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月20日,有效期滿但相關扶持資金應當支付而尚未支付完畢的,應繼續執行至全部完畢。原《關於進一步促進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若幹措施實施細則》(穗埔商務規字〔2022〕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