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規範自由裁量權實施細則》文件解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新修訂的內容、新實施的《廣州市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規範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及其附件《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基準表》、《廣東省應急管理部門行政執法免行政處罰清單(試行)》,黃埔區應急管理局根據安全生產執法自由裁量的實際要求,形成了《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規範自由裁量權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本次製定《實施細則》把握以下幾個原則:一是保持規範性文件之間的一致性,與市局自由裁量、省廳免罰清單以及我區新出台的政策保持一致:二是符合上位法的基本要求對照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修訂,使其與新法一致;三是符合我區執法及監管實際。
《實施細則》全文共15條規定,圍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執法行為,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權進行了規範。《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