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實施黃埔區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是貫徹落實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廣州、黃埔係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是推進黃埔區現代都市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自2020年《廣州市黃埔區級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實施以來,黃埔區新認定區級農業龍頭企業9家,為黃埔區農業高質量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本次對《廣州市黃埔區級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將進一步規範及完善區級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和監測工作,為我區發展高端高質高新都市型現代農業提供支撐支持。
二、文件主要內容
本次修訂主要修改3方麵:包含修訂區級農業龍頭企業認定的8大產業類型、申報和認定環節審核要求、調整關於認定區級農業龍頭企業的一次性獎勵金額。具體如下:
(一)第二、五、七條修改了區級農業龍頭企業的8大產業類型,將“農產品加工業、農產品流通業”合並為“農產品加工流通業”,增加了“農業裝備與服務”類型;同時對應修訂製定了相關認定和監測評分標準;
(二)在第九條-申報和認定程序的審核環節增加征求區內其他相關鎮街意見;
(三)增加了已是市級及以上農業龍頭企業的不再重複認定區級農業龍頭企業的條款,激勵申報更高級農業龍頭企業;
(四)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現代農業發展實施辦法》,將本辦法認定區級農業龍頭企業的一次性獎勵金額調整為低於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的獎勵標準。
(五)修訂本辦法的有效期為3年(原辦法剩餘有效期),有效期屆滿時再按照實際情況適時評估修訂。
其他基本沿用原辦法管理要求,繼續在黃埔區全區實施區級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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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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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黃埔區農業農村局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級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3-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