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情況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堅持製造業當家,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進一步激發中小企業活力和發展動力,全力紓解中小企業困難,穩定和增強企業信心及預期,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根據區主要領導的指示要求和工作安排,結合本區實際,我區製定了《廣州開發區(黃埔區)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壯大若幹措施》(穗開管辦〔2023〕2號),該政策已於2023年1月31日印發。為進一步落實該措施,黃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區科技局、商務局、金融局起草了《廣州開發區(黃埔區)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壯大若幹措施實施細則》。
二、主要內容
本細則共七章四十五條內容,主要分為總則、設立貸款風險補償機製、助企應急資金周轉支持機製、中小企業貸款貼息、給予優質企業租金補貼、助力企業尋商機拓市場搶訂單、附則等。主要創新條款如下:
一是設立貸款風險補償機製。按照政府主導、精準補償、風險分擔的原則,建立區級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製,重點對合作銀行發放的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以及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產生的不良貸款給予風險補償。年度資金補償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風險分擔比例不超過25%,與廣州市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製聯動,最高風險分擔比例將達到75%,進一步激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普惠型中小企業貸款的支持力度。
二是助企應急資金周轉支持機製。建立助企應急資金周轉支持機製。對產業帶動能力強、生產經營基本正常、發展前景好、信用記錄良的重點企業實行名單製管理,引導合作機構采取市場化模式,為名單內資金周轉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提供短期資金周轉過橋服務。對合作機構發放符合條件的周轉資金給予年化不超過1.5%的資金成本補貼。
三是中小企業貸款貼息。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用好用足支小再貸款、科技創新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貨幣政策直達工具,持續增加貸款投放,落實好續貸政策,統籌考慮展期、續貸、重組等手段,積極給予支持。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企業貸款成本(實際支付貸款利息及擔保費用)給予10%的補貼,每年最高50萬元。
四是給予優質企業租金補貼。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財政資金,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實際租用辦公用房、生產用房租金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五是助力企業尋商機、拓市場、搶訂單。支持中小企業通過多種形式尋找合作夥伴、開拓市場,穩定訂單份額。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財政資金,對參加國際、國內的專業展銷會、大型博覽會等重要宣傳、推介、展會活動的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實際支出的展位費、租賃費等的50%給予最高30萬元補貼。
三、實施時間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