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指出“為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提供更多機遇和更好條件”。5月20日,省政府出台了《關於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的實施方案》,提出以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為抓手,吸引更多港澳青年到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創新創業、安居樂業。其後,前海、南沙等地區相繼出台支持港澳青年發展的政策措施。我區於2019年7月製定出台“港澳青創10條”1.0政策,重點圍繞港澳青創項目,突出啟動資助、金融支撐、載體支持等方麵,吸引港澳青年來我區創新創業,取得良好效果。鑒於1.0政策到期,為進一步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國家發展、參與國家建設,全麵增強港澳青年對國家的向心力,我區製定出台《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進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實施辦法》(簡稱“港澳青創10條”2.0政策)。
二、出台的目的
全麵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國家、參與國家建設,為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提供更多機遇和更好條件,讓港澳青年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更加安心創業、深耕事業、安居樂業,促進粵港澳青年廣泛交往、全麵交流、深度交融,增強對國家的向心力。
三、製定依據
1.《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
2.《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9〕122號)
3.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專項小組辦公室《關於推動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四、主要亮點
“港澳青創10條”2.0政策核心條款共8條,包括創業資助、項目引育、創新激勵、金融支持、辦公補貼、實習就業、合作交流、生活保障等,著力幫助港澳青年解決在學業、就業、創業等方麵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創造有利於港澳青年成就人生夢想的良好環境,讓更多港澳青年分享大灣區建設帶來的發展機遇,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一是創造機遇支持創新創業。優化提升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建設水平,支持載體引育優質項目。對相關載體引進港澳青年創辦企業,給予企業和載體雙向補助。鼓勵科技創新,每年評選若幹港澳青年優質項目並給予資助。
二是優化環境提供要素保障。繼續對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創辦企業或機構給予“兩免一減半”租金補貼。加大對港澳青年的實習就業資助和生活補貼力度。充分發揮政府引導基金和風險補償資金池作用,進一步完善金融支持。
三是搭建橋梁加強合作交流。積極開展“青春黃埔行”研學交流活動,牽頭成立港澳青年協會,打造港澳青年之家,搭建專業運營管理和服務團隊,為港澳青年來我區研學、實習、就業、創業提供全流程、全鏈條“一對一”服務。
五、實施日期
“港澳青創10條”2.0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政策原文:《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進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