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穗埔府規〔2020〕21號文件的通知》的文件解讀
2020年底,我區以政府規範性文件形式印發了現行雇員管理辦法(即穗埔府規〔2020〕21號文件,以下簡稱《辦法》),解決了區劃調整以來兩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雙軌製”問題,促進了政府雇員隊伍的統一管理與協調發展;同時,結合《辦法》近兩年的實施情況,我局擬對政府雇員管理製度作進一步的優化完善。
一方麵,根據省市區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以及市區司法部門建議,《辦法》作為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內部人員管理規範,不宜以規範性文件形式印發,據此我局草擬了《關於廢止穗埔府規〔2020〕21號文件的通知》。
另一方麵,為做好政策製度的銜接,我局會同區委編辦、區財政局等職能部門同步修訂形成了新的政府雇員管理辦法,擬在現行《辦法》廢止後作為非規範性文件管理和實施。
以上事項已經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在2023年1月1日正式執行。
政策原文: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關於廢止穗埔府規〔2020〕21號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