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廣州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一、目錄編製背景
重大行政決策關係政府治理全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舉措和具體體現。為進一步規範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等有關規定,我區組織編製了《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下稱《決策事項目錄》)。
二、目錄編製依據和內容
編製目錄的主要依據是:《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和《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
《決策事項目錄》共納入3項事項。具體內容如下:
根據《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第二十條第(三)項“製定或者調整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資源保護開發利用、環境保護、勞動就業、社會保障、人口和計劃生育、教育、醫療衛生、食品藥品、住宅建設、安全生產、交通管理等方麵的重大政策措施”、第二十條第(九)項“關係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涉及麵廣和與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利益密切相關的其他重大事項”和《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第三條第(四)項“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實施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所明確規定的重大決策事項,我區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促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若幹措施》、《廣州市黃埔區農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設管理指導意見》、黃埔區政務服務知識城分中心建設項目等3項納入決策目錄。
三、目錄事項的實施
納入《決策事項目錄》的事項,應當嚴格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推進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