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為全麵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精神,搶抓《區域全麵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簽署機遇,加快推動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跨境電子商務創新發展,培育外貿新動能,製定了《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穗埔府規〔2021〕17號)(以下簡稱若幹措施)。
二、主要內容
若幹措施共分五部分、十六個條款,針對跨境電商相關企業,圍繞支持跨境電商主體發展、扶持跨境電子商務載體發展、支持跨境電商全球中心倉和國際配送網絡建設運營、打造跨境電商良性發展生態圈等方麵擬定相應扶持政策。第一部分是支持跨境電商主體發展,每年安排5000萬元資金專項扶持我區跨境電商企業拓展進出口業務;對跨境電商主體,給予每年最高240萬元的業務扶持;對新設立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龍頭企業,給予300萬元的落戶扶持;第二部分是扶持跨境電子商務載體發展,對發展壯大的跨境電商監管中心,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的扶持;支持打造具有一定規模、產業配套齊全、多功能、多業態的跨境電商產業集聚園區,對轄區麵積達2萬平方米、入駐跨境電商企業超過20家且每家跨境電商企業對外貿易額500萬美元以上的園區、商務樓宇,對管理運營方給予最高30萬元扶持;對租賃廣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魚珠片區辦公場所和綜保區倉庫的企業,給予每年最高50萬元的扶持;第三部分是支持跨境電商全球中心倉和國際配送網絡建設運營,對建設國際物流分撥中心、全球中心倉且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對建設海外倉的企業,給予每年最高100萬元的扶持。第四部分是打造跨境電商良性發展生態圈。鼓勵社會培訓機構,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訓;鼓勵企業打造具備知名度和美譽度的國際品牌;支持跨境電商數據資源整合利用。對經認定的提供跨境電商數據支撐服務的企業,給予每年50萬元的扶持。
三、政策創新性
一是支持跨境電商主體發展。通過引進國內著名跨境電商總部企業,以及國內外知名平台、大型賣家企業,發揮輻射帶動效應,吸引更多跨境電商企業進一步集聚,培育扶持發展一批跨境電商企業做大做強,促進跨境電商產業的良性發展。
二是扶持跨境電子商務載體發展。對園區、商務樓宇扶持,吸引跨境電商企業入駐,打造具有一定規模、產業配套齊全、多功能、多業態的跨境電商產業集聚園區,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更多優質載體資源。並對企業租賃辦公場所給予扶持,加快黃埔區打造成服務“一帶一路”、RCEP成員國以及港澳的新貿易創新中心。
三是支持跨境電商全球中心倉和國際配送網絡建設運營。通過助力國際物流分撥中心、全球中心倉的運營建設, 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分撥業務,麵向國內和國外兩個市場,多種貿易方式融合發展。通過推動貿易便利化,與其他國家加強跨境電子商務合作,助力中國製造、中國品牌開拓“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等海外市場,打造外向型經濟發展新高地。
四是打造跨境電商良性發展生態圈。這部分主要是鼓勵社會培訓機構,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同時鼓勵企業打造具備知名度和美譽度的國際品牌,且對提供跨境電商公共服務的平台給予扶持。通過對人才、品牌、平台的支持,促進產業生態發展。
四、政策亮點
一是扶持力度大。每年安排5000萬元資金專項扶持我區跨境電商企業拓展進出口業務;對新設立的,符合相關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給予300萬元的落戶獎勵;對建設運營國際物流分撥中心、全球中心倉,符合相關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的扶持。
二是扶持範圍寬。扶持對象既有跨境電子商務主體,也有跨境電子商務載體,包括跨境電商監管中心、園區管理運營方等。扶持項目涵蓋了落戶獎勵、租金補貼、園區管理運營扶持、平台扶持等與企業發展壯大息息相關的重要環節。
三是構建跨境電商產業生態。注重跨境電商產業生態的構建,為各種類型的跨境電商企業匹配合作共贏的資源;營造最優的營商環境,助力企業創新發展。引進龍頭企業帶動產業發展,引領跨境電商市場主體做大做強;鼓勵企業建設國際物流分撥中心、全球中心倉,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分撥業務,麵向國內和國外兩個市場,多種貿易方式融合發展,推動貿易便利化;推動優化拓展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台各項服務功能,推動數據資源整合,實現企業業務一站式辦理,為跨境電商業務量持續增長提供平穩高效的服務。
五、實施時間
本若幹措施有效期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政策原文: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