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加快“新基建”助力數字經濟發展十條實施細則的通知
一、製定背景
2020年3月29日,我區印發《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加快“新基建”助力數字經濟發展十條》(穗埔府規〔2020〕10號,以下簡稱“新基建十條”)。為進一步規範和明確《新基建十條》政策兌現的具體條件和要求,釋放政策紅利,推動全區的經濟建設、社會建設等各項事業,我局製定相關政策細則,確保《新基建十條》各項政策落地落實見效,讓企業有更多獲得感。
二、主要思路
《實施細則》聚焦八個“新”,圍繞大力建設新設施、重獎高端新項目、培育產業新生態、創建特色新園區、煥發製造新活力、著力發展新業態、打造人才新高地和探索製度新變革等條款全方位對“新基建”數字技術企業從高端項目、底層技術研發、新業態新模式發展、人才鼓勵等維度給予資金、人才、技術等方麵“硬”支撐,從“新基建”製度創新給予“軟”保障。
三、主要製定內容
《實施細則》共十章六十二條,其中:
第一章為總則,明確政策依據、適用範圍和申請本細則扶持的企業類型。
第二章為大力建設新設施,明確新型基礎設施項目應用範圍,進一步明確此條款的申請條件。
第三章為重獎高端新項目,明確新引進的全球頂尖數字技術企業項目分檔次力度予以扶持,進一步明確此條款的申請條件及相關定義。
第四章為培育產業新生態,明確新基建底層技術支撐按照《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信息技術應用產業發展辦法》《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信息技術應用產業發展實施細則》相關條款執行;細化數字經濟領域國際大獎、國家科學技術獎和廣東省科學技術獎的相關說明;明確申請首次進入中國電子信息百強、軟件業務收入百強、互聯網百強的條件。
第五章為創建特色新園區,明確申請數字經濟特色園區補貼的條件及相關說明;明確申請數字經濟公共技術服務平台補貼的條件。
第六章為煥發製造新活力,明確申請實施軟件、設備和工器具經備案的數字技改項目和申請國家工信部門認定的智能製造試點示範項目(含“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工業互聯網試點示範項目按照《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先進製造業發展辦法》《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先進製造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有關條款執行;細化申請國家工信部門認定的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範項目的相關說明;明確每個項目獲得上級和本區財政資助總額不超過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資金總額。
第七章為著力發展新業態,明確申請電競企業遊戲軟件開發獎勵的條件,明確申請共享電子病曆數據補貼的條件,明確申請購買黃埔區醫療大數據應用及分析服務補貼的條件,明確申請空中互聯網應用示範項目獎勵的條件,明確申請農業數字化改造項目的條件。
第八章為打造人才新高地,數字經濟領域的企業(人才)按照《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聚集“黃埔人才”實施辦法》《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創新創業團隊支持辦法》《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聚集工程實施辦法》相關條款執行;明確對入駐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數字技術企業選聘高端或緊缺人才的獵頭費用獎勵按照《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支持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發展辦法》有關條款執行;明確對數字技術企業引進新入戶本區且屬於首次入戶廣州的人才,按照《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人才獎勵辦法》有關條款執行。
第九章為探索製度新變革,明確申請本區龍頭企業或機構主導或參與數字化標準製定資助政策按照《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質量強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質量強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相關條款執行。
第十章為附則,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有關表述的解釋說明、貨幣單位相關解釋、小數點問題、資金安全與責任追究、細則與政策同步實施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