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承諾製信任審批事項目錄(2020年)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深化承諾製信任審批改革,進一步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優化行政審批程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一、出台背景
承諾製信任審批是我區“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改革重要特色品牌之一。2016年初我區已在廣州開發區範圍內推行信任審批製,率先在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審批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6個事項推進實施。
在黃埔區和廣州開發區深度融合後,2018年6月14日我區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基礎上,推出《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承諾製信任審批實施方案》及《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承諾製信任審批事項目錄(第一批)》,事項範圍進一步擴大,首批納入13個部門91項行政許可和備案事項,涵蓋商事登記、企業投資建設和市場準營等重點領域。區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等部門均出台相應的工作製度或者規範性文件,進一步規範承諾製信任審批實施。
2019年2月25日,我區對第一批承諾製信任審批事項實施情況進行評估並作動態調整,發布《承諾製信任審批事項目錄(第二批)》。通過評估事項實施情況,對第一批15項事項不再實施承諾製信任審批、4項調整信任審批類型、實施範圍,新增9項承諾製信任審批事項。
二、2020年版調整情況
《承諾製信任審批事項目錄(2020年)》,在前兩批事項基礎上,經過動態調整,取消39項事項,對15項事項信任審批類型或實施範圍進行調整,新增54項,最終共100項審批事項實行承諾製信任審批。
三、政策亮點
一是涉及事項和部門進一步增多。本輪事項調整後,承諾製信任審批事項總數量在2019年85項事項的基礎上增加至100項,涉及區內單位從13個增加至16個。
二是事項覆蓋領域進一步擴大。本輪調整中,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文化廣電旅遊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單位多個事項被納入,承諾製信任審批從工程、企業開辦等領域延伸至教育、文化等民生領域。
三是工程項目審批進一步優化。本輪事項調整中,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多個工程項目審批事項被納入,如“城市更新改造項目供地審核”“臨時用地審批”等,進一步打通工程項目審批難關。
四是線上線下同步進一步規範。前兩批承諾製信任審批事項大部分僅限於現場辦理,本輪事項調整後,進一步明確納入承諾製信任審批的事項原則上要求線上線下均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