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關於華僑社舊村項目改造通告的政策解讀
華僑社舊村項目改造範圍內房屋權屬人同意《華僑經濟合作社舊村改造搬遷安置補償方案》且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已超過90%。項目改造主體廣州新僑房地產有限公司近期啟動該項目的搬遷及建設工作。為加快推進該項目改造工作,我區印發了《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關於華僑社舊村項目改造的通告》,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四至範圍
華僑社舊村項目改造範圍地塊位於廣汕公路以北,龍朱路以西,包括:AG0407032、AG0407033、AG0407035、AG0407038地塊(複建區);AG0407037、AG0407038地塊(融資區),改造範圍麵積約6.60公頃。
二、實施主體
穗開更新函〔2020〕436號已明確由廣州新僑房地產有限公司負責實施改造。
三、通告內容
該《通告》主要內容共有八條,包括:
第一條是明確華僑社舊村項目四至範圍;第二條是明確項目改造實施主體;第三至第五條是明確改造範圍內的有關單位和個人需要支持和配合改造的有關工作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第六條是明確各職能部門應履行的職責和市政線路管道遷改要求;第七條是明確對違反本通告的有關法律後果;第八條是明確通告施行的有效期限。
廣州開發區城市更新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