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9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抓好就業補貼政策落實強化風險防控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75號)、《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省級促進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社〔2019〕211號)、《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加強就業補助資金監督管理的通知》(穗人社函〔2023〕155號)等相關規定,加強就業補助資金管理使用,強化資金風險防控,加強資金監督,保障資金安全。將就業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列入重點監督檢查範圍,有條件的,可聘請具備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開展第三方監督檢查。我局計劃將就業補助資金監督檢查工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機構具體組織實施,按政府采購法中的詢價方式進行。歡迎有資質和能力的社會組織參加報價,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2024年就業補助資金監督檢查項目服務
(二)項目預算:16萬元以內。
(三)項目內容: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委托一家專業機構開展2024年就業補助資金監督檢查工作。
二、詢價須知
(一)被詢價的供應商必須是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所需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全部要求。
(二)具有合法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管理製度和嚴格的業務質量內控製度。
(三)熟悉國家、省、市、區就業創業等補助政策。
(四)有類似就業補助資金監查審計等政府項目工作經驗,有經過專業培訓的工作人員,有承接過類似政府項目並能提供證明材料優先。
三、項目任務和服務要求
(一)對2024年各類就業補助資金申領資料、審核結果、資格符合情況進行審計檢查。供應商安排1名以上工作人員駐點審查,負責資金審計檢查,保證各就業補助事項能按時完成審核、審計檢查。
(二)全年抽取不少於100家受補貼企業進行上門現場核查。主要檢查享受就業補助資金的員工是否真實任職,是否存在空掛職位的情況,企業是否存在套取補助資金的情況。是否存在任用人員情況與企業實際經營狀況不相符的情況等。
(三)形成檢查記錄及報告。每月完成資料複核與受惠企業現場檢查後,編製檢查記錄表,並將原始檢查材料與檢查記錄表提交至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歸檔,每季度出具季度監督審計報告,提出整改建議,協助完成整改。
(四)供應商服務過程中獲悉的任何信息、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我方和企業的商業秘密、商業計劃、我方和企業信息、財務數據等,除已經合法渠道公開外,均為保密信息。未經我方事先書麵同意,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保密信息的部分或者全部披露,確保保密性達100%。
四、申報材料及時限
(一)項目報價函,服務報價表(附件1);
(二)項目服務工作方案;
(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四)具備本項目履行能力的證明材料;
(五)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上述書麵材料須密封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和騎縫章(一式兩份);報價函要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如為授權代表簽字,請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供應商材料須於2024年5月24日前提交至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科(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大道中87號廣墾商務大廈815室,郵編:510530,聯係人:曾笑麗,聯係電話:020-82116158)。
五、其他事項
(一)供應商如對本詢價函報價,即表示認可我局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則,該供應商將被記入不誠信供應商名單,在今後一年內不得參與我局組織的任何政府采購活動。
(二)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確定中標:我方綜合評價後擇優確定中標者,並將結果通知中標單位。中標單位按我方要求擬製合同,我方按合同與中標單位進行財務結算。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
2024年就業補助資金監督檢查服務報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