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采用麵向社會公開詢價比選方式實施本次采購。
一、采購項目信息
(一)項目名稱: 廣州市黃埔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工作服采購
(二)預算金額:每人每套服裝均價不超過2600元,最高報價不超過23400元。
(三)采購需求:
二、供應商報價
(一)報價時間:2024年5月10日前
(二)報價方式:報價文件需以紙質版形式密封好,並在5月10日前交給廣州市黃埔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三)報價規則:
1.報價文件需含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版、報價清單蓋章版。
2.本項目每人每套服裝均價不超過2600元,最高報價不超過23400元,報價總價需含稅。
3.報價單位書麵承諾“與本單位法人、股東相關聯單位不參與此次報價”。
(四)補充事項:供應商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製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或稅收違法黑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供應商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且具有從事本項目相關經營範圍;(分支機構投標,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並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複印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采購活動。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成交規則
(一)成交規則:
本次采購以“最低價法”(即同等質量和服務情況下,報價最低者為中標候選單位)選取報價最低單位為中標候選單位。
確定中標候選單位後,將在3個工作日內將結果通知選中的供應商。同時,在我中心2樓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報中共廣州市黃埔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支部委員會審議確定。
(二)終止規則:
1.本次比價將現場通過天眼查、企查查、愛企查等網站,核查各報價單位的法人、股東相關情況,對發現存在關聯性的,取消其報價資格。對不符合詢價書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導致報價無效的情形,當場取消該報價單位資格。
2.有效報價單位如少於3家,此次比選工作終止,重新進行公開邀請報價。
四、項目聯係人及聯係方式:
聯係人:夏先生。聯係電話:020-31703220。聯係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八路98號香雪公寓E棟A區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