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現就購買後勤保障服務進行公開遴選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
購買後勤服務項目
(二)項目內容及要求
1.導診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開展導診谘詢、引導患者就醫、提供健康教育和就醫指導、收集患者反饋意見、維持診療秩序、協助醫生和護士開展相關工作等相關服務。
2.收費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開展掛號收費、劃價收費、結算收費、發票打印、退費處理、維護收費係統、現金管理、賬務處理等相關服務。
3.運輸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開展根據安排及要求協助做好下鄉義診、資料、設備器材、標本等相關運輸,以及車輛的日常維護管理。
4.中心以上內容的其他相關後勤保障服務。
5.服務要求:在中心及科室領導下進行工作;遵守中心各項規章製度,服從工作安排,堅守工作崗位;按要求著裝,做到儀表端莊,態度和藹、接待熱情,微笑服務,使用文明禮貌用語,杜絕服務忌語;熟悉各科業務知識和中心布局,準確回答病人提出的問題,做到有問必答,隨時為病人排擾解難;自覺執行醫德規範及相關辦法,尊重、關愛患者,主動、熱情、周到、文明為患者服務,遵紀守法。
6.服務團隊人數要求:不低於7人。
(三)擬選定服務供應商數量:1家。
(四)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五)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600000.00元(大寫:陸拾萬元整)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且向采購人提供相關服務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其他組織,企業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事業法人應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明文件;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證明文件。
(三)供應商應授權合法的人員應約參加,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並與營業執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參加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三、供應商報價要求
(一)報價資料:詳見附件1
(二)報價截止時間:2024年3月13日下午17時,逾期不受理。
(三)報送地址:廣州市黃埔區豐樂南路88號大院20-23號首層202辦公室
四、評審標準
詢價單位將組成內部評審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擇優評審選定本項目最終承擔單位,與其協商簽訂項目服務合同。具體評審評分標準:詳見附件2。
聯係人:江溪 電話:020-89852267
附件1
報價材料說明
一、報價資料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並具有獨立有效法人資格的供應商。
(二)報價單位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製度(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則提供情況說明。)【報價時提交書麵聲明或承諾函(自擬)】。
(三)參加本次項目報價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報價時提交書麵聲明或承諾函(自擬)】。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報價時提交書麵聲明或承諾函(自擬)】。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記錄名單;不處於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報價評選當日在“信用中國”網站及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結果為準。如查詢顯示的失信記錄已失效,報價單位需提供失效證明資料,否則按失信情形處理)。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報價單位中標後不得分包、轉包【報價時提交書麵聲明或承諾函(自擬)】
(七)報價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報價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報價時提交書麵聲明或承諾函(自擬)】。
(八)報價書。
二、報價要求
報價人應仔細閱讀公告的所有內容,按照公告要求提供報價文件,並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的,將取消其參加詢價或成交資格,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報價文件的封裝、遞交
1.報價文件格式要求所有“(蓋章)”部分和騎縫處分別加蓋報價單位公章,並經報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封口處要貼封簽並加蓋報價單位公章。
2.報價文件份數:1份(密封,加蓋公章)。
3.傳真和電傳的報價文件將被拒絕。
4.報價文件由各參加報價的報價單位代表在規定的詢價時間前遞交至詢價地點,逾期送達的將視為無效。
附件2
項目評審標準
一、評分構成
本項目由技術商務部分、價格部分、綜合信用部分三部分構成。評分比重構成如下:
評分項目 | 商務技術 | 價格 | 綜合信用 |
分數(100分) | 80 | 15 | 5 |
二、評審細則
表1 資格性評審表
序號 | 審查項目 | 審查內容 |
1 | 具有獨立有效法人資格 | 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如投標人為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複印件;如國家另有規定的,則從其規定。 |
2 |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製度 | 報價時提交書麵聲明或承諾函(自擬)。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則提供情況說明。 |
3 | 參加本次項目報價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 報價時提交書麵聲明或承諾函(自擬)。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 報價時提交書麵聲明或承諾函(自擬)。 |
5 |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報價單位中標後不得分包、轉包 | 報價時提交書麵聲明或承諾函(自擬)。 |
6 | 報價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報價單位,不得同時參加 | 報價時提交書麵聲明或承諾函(自擬)。 |
說明:
(1)資格性審查有一項不合格視為資格性審查不通過。
表2 符合性評審表
序號 | 審查項目 | 審查內容 |
1 | 報價書的有效性 | 響應文件無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加蓋供應商公章或簽字者無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書的不合格。 |
2 | 響應文件的內容 | 未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不合格。 |
3 | 供應商的有效性 | 供應商是否滿足報價文件“供應商資格要求”。 |
4 | 響應文件的真實性 | 響應文件中有虛假資料的不合格。 |
5 | 報價 | 在一份響應文件中對同一服務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為最終報價的不合格。超過最高限價的不合格。 |
6 | 其他導致報價無效的條款 | 供應商報價低於最高限價的60%,需出具情況說明,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證明其報價合理性。評標委員會認為報價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響服務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將其作為無效報價處理。 |
說明:
(1)符合性審查有一項不合格視為符合性審查不通過。
表3 商務技術評審表
序號 | 評議項目 | 評議內容 | 分值 | 評分細則 |
1 | 商務部分 | 項目業績 | 9分 | 提供服務項目業績,每提供一項得3分,滿分9分。 注:報價文件中須提供合同關鍵頁複印件(關鍵頁包括合同名稱、內容範圍、簽字蓋章頁等)或中標通知證明材料,未提供證明材料不計分。 |
2 | 客戶評價 | 15分 | 報價人根據上述服務項目業績獲得用戶評價為正麵評價(優秀、優良、良好、滿意或相當於類似評價)。每份得5分, 最高15分。 注:上述兩項內容提供合同甲方或甲方項目主管部門蓋章的評價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 |
3 | 服務團隊情況 | 16分 | 報價單位根據本項目情況搭建服務團隊,提供專門服務,必須提供至少1名工作人員定向聯係詢價單位。 1.服務團隊人員數量達12人(含12人)以上的,得6分;10人的,得3分;8人的,得2分。 2.可以按詢價單位工作時間安排人員駐場服務的,安排9人及以上,得10分;安排7-8人,得5分;安排6人及以下,不得分。 注:需同時提供加蓋報價單位公章的承諾函原件(格式自擬)以及服務團隊人員名單,無或未按要求遞交承諾函的不得分。 | |
4 | 技術部分 | 服務方案 | 15分 | 根據各報價人的等進行綜合評審: 1.方案合理可行,內容詳細,具有科學性、專業性、針對性,依據充分,服務亮點多,得15分; 2.方案合理較可行,具有專業性、針對性,依據較充分,得10分; 3.方案合理基本可行,具有針對性,得5分; 注:不提供不得分。 |
5 | 報價單位企業服務便利性 | 10分 | 1.報價單位在詢價單位提出服務要求後10分鍾內(含10分鍾)響應(給予解答、指導,排除有關問題),1小時內(含1小時)派服務人員趕到現場提供服務的,得10分; 2.報價單位在詢價單位提出服務要求後10分鍾以上1小時內(含1小時)響應(給予解答、指導,排除有關問題),2小時內(含2小時)派服務人員趕到現場提供服務的,得5分; 3.報價單位在詢價單位提出服務要求後1小時以上2小時內(含2小時)響應(給予解答、指導,排除有關問題),3小時內(含3小時)派服務人員趕到現場提供服務的,得2分; 注:需同時提供加蓋報價單位公章的承諾函原件(格式自擬)作為證明文件,無或缺項或未按要求遞交證明材料的不得分。 | |
6 | 服務實力和服務承諾 | 15 | 報價人針對本項目服務實力和服務承諾進行綜合評價: 1.服務實力強、服務承諾響應清晰,得15分; 2.服務實力較強、服務承諾響應較清晰,得10分; 3.服務實力一般,服務承諾響應一般,得5分。 | |
合計 | 80分 |
價格評審:
計算價格評分:價格分同意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各有效報價人的評標價中,取最低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報價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價格評分=《評標基準價/評標價》*15分
綜合信用評審:
以“信用中國” (wmw creditchina. pov. n)網站為查詢渠道,對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投標人每一條記錄和1分,最高扣5分:未列入則加5分《如查詢結果顯示“沒查到您要的信息”,視為未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四、合同(協議)簽訂
成交單位收到成交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聯係采購方辦理合同簽訂等手續。
主辦:廣州開發區管委會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承辦:廣州市黃埔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聯係我們
版權所有: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備案號: 粵ICP備2022017031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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