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0724-2331N2232029
二、項目名稱:二次供水水池清洗保潔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1:廣州市美沐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棠下市場北新村一巷2號202房
被投訴人: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726號16-18樓
相關供應商:廣州市海信水處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稱海信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寺石南路97號504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二次供水水池清洗保潔項目”(項目編號:0724-2331N2232029,以下稱本項目,子包1和2)作出質疑答複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人提交及補正的資料未能證明投訴事項2已在提起投訴前依法進行質疑,不符合投訴受理條件。本機關於2023年9月6日依法受理投訴事項1,現已審查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決定如下:
1.投訴事項1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2.投訴事項2已在《政府采購投訴受理通知書》告知投訴人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對本投訴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可在送達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A棟2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020-82378878)申請行政複議,或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