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TPA-2022-C2-83
二、項目名稱:永和街2022年三防應急救援物資采購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中金泰達智能裝備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縣易俗河鎮天易路南側楊柳中路西側天易創業大廈10樓01室
被投訴人1: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永和街道辦事處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搖田河大街81號
被投訴人2:廣州宏達工程顧問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科學大道中99號科彙金穀二街7號
相關供應商:深圳力援應急科技設備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崗廈社區深南大道1003號東方新天地廣場C座1603-C03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永和街2022年三防應急救援物資采購”(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TPA-2022-C2-83)作出質疑答複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補正後,本機關於2023年1月29日依法受理,現已審查終結。投訴事項涉及中標產品是擅自改變注冊商標的行為,涉嫌侵犯第三方商標及虛假宣傳等違法侵權行為,因此其中標、成交不具有合法性,應被認定無效。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不成立,駁回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對本投訴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可在送達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A棟2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020-82378878)申請行政複議,或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