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GX440112WZ202209001
二、項目名稱:長洲街道2022年三防應急救援儲備物資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安通應急設備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芙蓉大道39號
被投訴人1:廣州國訊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棠東東路3號148室
被投訴人2:廣州星林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西城路57號西城路三街西興苑18幢18號E64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長洲街道2022年三防應急救援儲備物資項目”(項目編號:GX440112WZ202209001)作出的質疑答複不滿,投訴人不認同其“企業業績”商務得分和廣州星林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中第9項(液壓排澇泵組)表製造商史丹利五金工具(上海)有限公司的小微企業認定,於2022年11月22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2不成立,駁回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A棟2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020-82378878)申請行政複議,或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