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GZGK22D217A0693Z
二、項目名稱:大沙街道2022年街級、社區三防應急救援
物資采購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安通應急設備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芙蓉大道39號
當事人:無
地址:無
四、基本情況
本機關於2022年12月22日收悉廣州安通應急設備有限公司關於“大沙街道2022年街級、社區三防應急救援物資采購”(采購項目編號:GZGK22D217A0693Z,以下簡稱“本項目”)的投訴書。投訴人已於2022年12月8日就采購人及代理機構發布本項目終止公告等相關事宜提出質疑,未收悉質疑答複於2022年12月12日向本機關提出投訴。投訴人就相同質疑事宜收悉答複後,於2022年12月22日對質疑答複不滿提出本次投訴,本次投訴請求與前次提起的投訴相同,投訴內容也基本一致,同時前次投訴本機關已依法受理並在處理中,故本次投訴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九條第二款第(四)條規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對於你公司提起的政府采購投訴,本機關決定不予受理。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對本投訴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可在送達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A棟2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020-82378878)申請行政複議,或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