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DAANCG202104-C1303
二、項目名稱:2021年廣州知識城綠化養護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佛山市生狗叁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道興達路9號澳盈商務中心2座512
被投訴人1:廣州開發區綠化管理中心廣州市黃埔區綠化管理中心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科學大道162號創意大廈B3棟406房
被投訴人2:中達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體育西路103號維多利廣場A塔20層
相關供應商:無
地址:無
當事人:無
地址:無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佛山市生狗叁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於2021年5月10日就“2021年廣州知識城綠化養護項目”(采購項目編號:DAANCG202104-C1303,以下簡稱“本項目”)采購文件向被投訴人2提出質疑,被投訴人1、2於2021年5月18日作出答複,投訴人因對質疑答複不滿意,於2021年5月25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投訴符合規定,本機關予以受理。投訴處理過程中,因被投訴人1、2發布項目采購更正公告對招標文件部分條件進行更正,投訴人於2021年6月2日提交《投訴書(補正)》,撤回對原投訴書中投訴事項1的投訴,保留對投訴事項2的投訴。經向相關當事人調查,現已辦理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本機關認定投訴事項不成立,駁回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對上述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A棟2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020-82378878)或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13樓,020-38923332)申請行政複議,或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鑒於我市正在進行行政複議體製改革,區政府各部門被複議案件統一由區人民政府辦理,若申請行政複議,建議向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