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和有關要求,現公告本單位2020年度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歡迎社會各界客觀、真實地對是否存在以下問題進行反映:
一、沒有依照法定權限、程序、條件進行審批,或以備案、登記、年檢、監製、認定、認證、審定等形式變相設定或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沒有公開公示行政許可實施主體、依據、條件、期限、流程、裁量標準、收費標準和申請材料、申請辦法、申請書格式文本、谘詢投訴方式等,或公開公示不明確的;
三、受理條件和程序不規範,或擅自增加行政許可條件、環節的;
四、補正告知不規範,要求多次補充申請材料的;
五、辦理效率低下,辦理流程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行政許可的;
六、不能及時、客觀地調查處理投訴舉報的;
七、工作人員索取或收受禮物、好處的;
八、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要求申請人購買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員、組織提供服務的,或者要求申請人參加不必要的付費培訓、會議等的;
九、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事項,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人員、組織的;
十、沒有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依法有效實施監督檢查的;
如您認為在行政許可實施過程中還存在其他問題,歡迎一並提出意見建議。我們將對您反映的情況和您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謝對我區行政許可評價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廣州開發區財政局2020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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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廣州開發區財政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廣州開發區財政局
2020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根據《關於報送2020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的通知》(穗開營商通〔2021〕2號)要求,現將我局2020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局共有1項行政審批事項: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審批,審批事項納入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我局建立窗口受理製度,審批事項全部進入廣東省政務服務網進行申請、受理、審批、辦結。2020年度共審批代理記賬機構資格申請54項,2020年按時審批辦理、辦結率為100%,未發現無理由不受理、未按時辦結事項現象。
(一)依法實施情況。
我局在實施行政許可審批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依規,按審批權限、程序、環節、條件組織實施,按《行政許可法》的經辦、審核、批準程序執行,做到時間可控、有跡可循,無變相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的情況。我局設立對外辦事窗口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的申請,方便了辦事人員。行政許可審批的法定辦結期限是10個工作日,我局承諾辦結期限是1個工作日,有效縮短了辦結時間,提高了辦事效率。
(二)公開公示情況。
在“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審批”此項行政許可審批工作中,2020年共有54家代理記賬機構申請,都經過嚴格把關,並按“雙公示”要求在經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後,及時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開,並將行政許可信息同步上傳到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係統和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台。同時公開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名稱及其辦理指南,在政務服務網和辦事窗口公開公示實施主體、依據、程序、條件、期限、裁量標準、申請材料及辦法、收費標準、申請書格式文本、谘詢投訴方式等信息,並接受網上信訪。我局將對外服務專線電話加入廣州市電信號碼百事通話務服務,及時解答各種常見的谘詢問題。
(三)推行標準化情況。
我局不斷優化審批流程和規範審批程序,減少內部辦理時間,審批全部實行標準化流程,為網上辦理提供各種便利條件,有效縮短了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審批時限,減少了群眾辦事的來往次數,提高了群眾、企業的滿意度。
(四)創新方式情況。
我局優化窗口辦理代理記賬許可證-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審批流程,審批事項由原來10個工作日的“承諾件”變為“即辦件”,審批時限壓縮為1個工作日辦結。大力推行政務服務“不見麵、網上辦”方式,實行“網上辦,郵遞辦”模式。辦理代理記賬許可證業務的企業可網上申請辦理,通過審核審批後,再郵寄相關資料;事項辦理完結後窗口人員會在區政府網進行公示並同步將證書郵遞至企業指定地址,實現零接觸辦理。
(五)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情況。
我局加強內部管理,明確崗位責任,製定實施內部控製監管措施;按照會計監督檢查的工作要求隨機選取代理記賬機構,嚴格執行監督檢查程序,對代理記賬機構的設立條件、執業情況和會計信息質量等行政許可活動實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好行政審批後續監管工作。
(六)實施效果情況。
我局辦理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做到依法依規,嚴格執行,及時受理,按時辦結,加強事中事後監督。截至2020年底,我區代理記賬機構共237家,為促進代理記賬行業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二、存在問題和困難
我局依法行使法律賦予的行政職權,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的文件要求,規範開展行政許可事項審批工作,在審批執行過程中暫未發現問題和困難,但在監督管理過程中,因代理記賬行業準入門檻較低,且缺乏相應的退出機製和行政處罰手段,加大了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難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關建議
我局將繼續嚴格執行行政許可及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流程,做好行政許可審批工作。繼續對代理記賬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加強財政監督檢查人員及窗口人員的培訓,不斷提升監管水平。加強和市場監管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及時發現糾正代理記賬機構“有照無證”等不規範行為,切實維護會計服務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