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度行政執法數據
目 錄
第一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部門法定執法職責
第二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度行政執法數據表
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統計表
二、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統計表
三、行政強製實施情況統計表
四、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統計表
第三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度行政執法情況說明
第一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概況
一、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能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區政府主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工作部門。
本部門的主要職能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和職業培訓工作,擬訂全區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依法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係,健全就業援助製度,統籌建立麵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製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屬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考核鑒定機構和就業訓練機構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關於境外人員到本區就業的管理政策;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製,保持就業形勢穩定;牽頭擬訂符合區域產業發展的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係,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負責指導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負責公費醫療的管理和公費醫療製度的改革;負責指導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體係。
(五)牽頭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指導和協調企業工資分配關係;組織實施職工福利待遇標準、工齡政策和離退休政策;負責工(公)傷認定。
(六)貫徹落實上級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有關政策,推進全區事業單位人事製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及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政府序列科級及以下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貫徹執行有關人員調配措施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榮譽製度和政府獎勵製度。
(九)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綜合管理工作。
(十)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評價和培養的相關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綜合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製度改革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博士後管理工作,開展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申報、建設和管理以及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人才引進落戶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對外交流合作和外國專家的管理。
(十二)組織實施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負責落實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製。執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開展信訪維穩工作。
(十四)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五)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本部門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十六)承辦區委、黨工委、區政府、管委會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執法單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能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社會保險的政策法規;
(二)負責全區參保單位和參保人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的審核辦理;
(三)負責全區參保單位和參保人申領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的資格認定、標準審核、結轉與報批;
(四)辦理全區參保人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關係的轉移;
(五)負責全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社保業務,對街道、社區(鎮、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培訓、指導和監督;
(六)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管理和職業年金管理;
(七)受理全區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對本單位或本人參保繳費、待遇享受情況的查詢及出具相關書麵證明;
(八)負責全區社會保險待遇稽核案件的處理,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移交的社保投訴案件進行核查,負責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和先行支付待遇追償,負責各類政策性補繳繳費年限審核工作。
(九)負責社會保險政策宣傳,接受參保單位和參保人谘詢。
(十)負責編製政府專項資金資助社會申辦退休人員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的預算和經費申請。
(十一) 承辦區委、黨工委、區政府、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法定執法職責
(一)行政處罰7項;
(二)行政許可1073項;
(三)行政強製0項;
(四)行政征收0項;
(五)行政檢查121項;
(六)行政裁決0項;
(七)行政給付297820項;
(八)行政確認1994項;
(九)行政獎勵0項;
(十)其他行政執法職權0項。
第二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度行政執法數據表
表一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度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處罰實施數量(宗) |
警告 |
罰款 |
沒收違法 所得、沒收 非法財物 |
暫扣許可證、執照 |
責令停產停業 |
吊銷許可證、執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處罰 |
合計(宗) |
罰沒金額(萬元) |
1 |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3 |
4 |
0 |
0 |
0 |
0 |
0 |
0 |
7 |
7.5 |
2 |
下屬執法單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計 |
7 |
7.5 |
說明:
1. 行政處罰實施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數量。
2. 單處一個類別行政處罰的,計入相應的行政處罰類別;並處兩種以上行政處罰的,算一宗行政處罰,計入最重的行政處罰類別。如“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計入“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類別;並處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和其他行政處罰的,計入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如“處罰款,並處其他行政處罰”,計入“罰款”類別。行政處罰類別從輕到重的順序:(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暫扣許可證、執照,(5)責令停產停業,(6)吊銷許可證、執照,(7)行政拘留。
3.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能確定金額的,計入“罰沒金額”;不能確定金額的,不計入“罰沒金額”。
4. “罰沒金額”以處罰決定書確定的金額為準。
表二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度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許可實施數量(宗) |
申請數量 |
受理數量 |
許可數量 |
不予許可數量 |
撤銷許可數量 |
1 |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1073 |
1073 |
1072 |
1 |
0 |
2 |
下屬執法單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
0 |
0 |
0 |
0 |
0 |
合計 |
1073 |
1073 |
1072 |
1 |
0 |
說明:
1. “申請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許可機關收到當事人許可申請的數量。
2. “受理數量”、“許可數量”、“不予許可數量”、“撤銷許可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許可機關作出受理決定、許可決定、不予許可決定和撤銷許可決定的數量。
表三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度行政強製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強製措施實施數量(宗) |
行政強製執行實施數量(宗) |
合計 |
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
扣押財物 |
凍結存款、彙款 |
其他行政強製措施 |
行政機關強製執行 |
申請法院強製執行 |
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
劃撥存款、彙款 |
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
排除妨礙、恢複原狀 |
代履行 |
其他強製執行 |
1 |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下屬執法單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計 |
0 |
說明:
1. “行政強製措施實施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扣押財務”、“凍結存款、彙款”或者“其他行政強製措施”決定的數量。
2. “行政強製執行實施數量” 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劃撥存款、彙款”、“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排除妨礙、恢複原狀”、“代履行”和“其他強製執行”等執行完畢或者終結執行的數量。
3.“申請法院強製執行”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的數量,時間以申請日期為準。
表四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征收 |
行政檢查 |
行政裁決 |
行政給付 |
行政確認 |
行政獎勵 |
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
次數 |
征收總金額(萬元) |
次數 |
次數 |
涉及金額 (萬元) |
次數 |
給付總金額(萬元) |
次數 |
次數 |
獎勵總金額(萬元) |
宗數 |
1 |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1994 |
0 |
0 |
0 |
2 |
下屬執法單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
0 |
0 |
121 |
0 |
0 |
297820 |
136788 |
0 |
0 |
0 |
0 |
合計 |
0 |
0 |
121 |
0 |
0 |
297820 |
136788 |
1994 |
0 |
0 |
0 |
說明:
1. “行政征收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征收完畢的數量。
2. “行政檢查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開展行政檢查的次數。檢查1個檢查對象,有完整、詳細的檢查記錄,計為檢查1次。無特定檢查對象的巡查、巡邏,無完整、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後作出行政處罰等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的,均不計為檢查次數。
3. “行政裁決次數”、“行政確認次數”、“行政獎勵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獎勵決定的數量。
4. “行政給付次數”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給付完畢的數量。
5. “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完成的宗數。
第三部分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度行政執法情況說明 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處罰總數為4宗,罰沒收入7.5萬元。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處罰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行政複議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0宗;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處罰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 二、行政許可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許可申請總數為1073宗,予以許可1072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許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許可和不予許可)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行政複議決定履行法定職責、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0宗。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許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許可和不予許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 三、行政強製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強製總數為0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強製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行政複議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0宗。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強製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 四、行政征收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征收總數為0次,征收總金額0元。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行政複議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0宗。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 五、行政檢查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檢查總數為121次。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檢查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行政複議決定確認違法0宗;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檢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1宗,占行政檢查總數的0.83%;判決確認違法0宗。 六、行政裁決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裁決總數為0次,涉及總金額0元。 七、行政給付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給付總數為297820次,給付總金額136788萬元。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給付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行政複議決定履行法定職責、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0宗;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給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1宗,占行政給付總數的0.003%;判決履行法定職責、履行給付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 八、行政確認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確認總數為1994次。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確認被申請行政複議19宗,占行政確認總數的0.95%;行政複議決定履行法定職責、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0宗,占被申請行政複議宗數的0%,占行政確認總數的0%。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7宗,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1宗,占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14%,占行政確認總數的0.05%。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確認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8宗,占行政確認總數的0.4%;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1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宗數的12.5%,占行政確認總數的0.05%。 九、行政獎勵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獎勵總數為0次。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獎勵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行政複議決定履行法定職責、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0宗。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獎勵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 十、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總數為0宗。 本部門2017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被申請行政複議0宗;行政複議決定履行法定職責、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0宗。行政複議後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 本部門2017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0宗。 (注:“被申請行政複議和被提起行政訴訟”數量的統計範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複議決定和生效判決的數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