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2017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評價公告
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和有關要求,現公告本單位2017年度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歡迎社會各界客觀真實地對是否存在以下問題進行反映:
1.沒有依照法定權限、程序、條件進行審批,或以備案、登記、年檢、監製、認定、認證、審定等形式變相設定或實施行政許可,實施了《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2017年行政許可、備案事項目錄》之外的行政許可事項的;
2.沒有公開公示行政許可實施主體、依據、條件、期限、流程、裁量標準、收費標準和申請材料、申請辦法、申請書格式文本、谘詢投訴方式等,或公開公示不明確的;
3.受理條件和程序不規範,擅自增加行政許可條件、環節的;
4.補正告知不規範,要求多次補充申請材料的;
5.辦理效率低下,辦理流程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行政許可的;
6.不能及時、客觀地調查處理投訴舉報的;
7.工作人員索取或收受禮物、好處的;
8.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要求申請人購買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員、組織提供服務的,或者要求申請人參加不必要的付費培訓、會議等的;
9.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事項,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人員、組織的;
10.沒有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依法有效實施監督檢查的;
如您認為在行政審批實施過程中還存在其他問題,歡迎一並提出意見建議。我們將對您反映的情況和您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謝對我區行政許可評價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黃埔區衛生計生局2017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舉報電話:82111277(區編辦)
來信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1號D棟115室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
室(收)
郵 編:510530
電子郵箱:hpbwb@hp.gov.cn
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3月27 日
附件1
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2017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和《關於報送2017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單 位2017年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現有事項及辦理情況
本單位2017年行政許可事項、備案事項共10大項44子項,其中行政許可審批事項9項,分別是: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核發(助產技術服務、結紮手術、終止妊娠手術的新證、變更、校驗、補辦、注銷)、醫療機構設置與執業許可(含設置審批、執業登記、變更登記、注銷)、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核發(含新證、延續、變更、補辦、注銷、項目選址和設計衛生審查、項目竣工衛生驗收)、放射診療許可(含新證、校驗、變更、補辦、注銷)、醫師執業證書核發(首次注冊、變更注冊、重新注冊、注銷注冊)、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核發(含新證、變更、延續、複核、補辦、項目選址和設計衛生審查、項目竣工衛生驗收、信任審批新辦)、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含再注冊、變更、補辦、注銷)、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考核合格證書核發(助產技術服務、結紮手術、終止妊娠手術的新申請、補辦、注銷)、單采血漿站許可證核發(設置初審);行政備案事項2項:單位內部醫療機構設置備案、中醫診所備案。所有行政許可和備案事項均納入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並進駐網上辦事大廳。本年度衛生計生局服務窗口共收到行政許可申請1782宗、受理1700宗、辦結1700宗;其中82宗由於資料不齊未受理,行政備案申請、受理和辦結數量均為4宗。我局2017年度行政審批事項均按時辦結。
(二)依法實施情況 1.嚴格按權限實施審批。本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和《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執業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公共場所管理條例》、《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區縣級部門實施的權限進行受理和審核相關事項,凡未納入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政府公布的行政許可、備案事項一律不得實施審批。根據法律法規的調整,及時動態調整本單位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本年度新增中醫診所備案事項,已及時進行調整並公布。 2.規範審批程序。一是根據各行政審批事項的特點,製定相應的審批流程,遵循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的基本流程。對醫療機構設置、放射診療許可等需要現場評審的事項,嚴格按流程辦理,重大行政審批經局長辦公會議集體審議,杜絕審批的隨意性。二是充分發揮區政務中心一窗辦服務功能,及時修訂辦證指南、窗口工作規範等,明確審批依據、審批條件、審批期限、內部審批流程和申請材料等內容,實現一站式辦理。三是提高審批效率,壓縮審批時限。將各行政許可、備案審批事項的審批時間進一步壓縮,對業務流程進行認真梳理,采取合並、刪減審批環節等方式優化了審批流程,現階段各審批事項的承諾辦理時間基本比法定時間縮減50%,部分事項實現即時辦理。
(三)公開公示情況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本單位認真落實行政審批的公開,按照改革的進程,及時動態調整行政審批、備案事項。根據審批權限,完善了各項審批的程序、環節,明確列出審批材料清單、辦理時限、製作了相關申請表格文本等。通過公示欄、小冊子、政府信息網等方式將行政審批項目、依據、申請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序、辦事時限、承諾事項、責任科室、投訴谘詢、聯係電話等信息進行公示。各類行政許可信息在審批結果形成後直接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使許可工作透明規範、陽光操作。
(四)推行審批標準化 按照市、區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工作要求,對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全麵清理,實行審批事項標準化管理。按照依法設定、統一規範的要求,對審批事項名稱、事項編碼、審批依據、審批程序、審批條件、申請材料、審批時限等內容進行標準化編製,對本單位的10大項44個子事項統一填寫要求、統一收件標準、統一窗口受理、統一審批流程,做到行政審批事項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等各環節有規可循。將行政審批事項的辦事指南、辦理流程圖、申請表和材料樣本上傳至網上辦事大廳,方便群眾下載使用,減少群眾因不清楚申請材料或辦理流程往返跑動的次數。
(五)試點信任審批
逐步實行審管相對分離、權責一致,實現行政審批精簡規範、高效便民。采取先試點後推廣的辦法,目前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審批實施試點,試點采用信任審批的方式,對部分資質好、信譽度高的申請單位實行信任審批,打破部門界限,突破審批條框,消除前置障礙約束。實現同步審批、加強溝通、簡化內部程序,形成高效無障礙審批環境。實施信任審批改革後,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在1個小時內即可當場作出審批決定並發放《衛生許可證》,審批時限較改革前大幅縮減,大大提高審批工作效能。本年度共實施公共場所衛生許可信任審批137宗。
(六)監督管理情況 1.加強行政審批事後監管情況。明確監管主體,對應部門權責清單明確權力責任邊界,逐步建立健全監管標準,梳理、完善針對事中事後監管流程的工作製度。加強對雙隨機一公開事項的落實,建立雙公開事項庫、執法人員名錄庫,每年從庫裏隨機抽取監管事項,對抽檢單位結果實現全公開。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或納入不良行為記分,對被處罰單位在信用公示網上進行公開,並納入黑名單予以懲戒。
2.加強內部監督。根據本單位的行政審批職能和事項,製定完善內部監督管理措施,加強對審批人員和審批製度執行落實情況的監督。一是製定審批管理製度,規定重大審批事項必須通過局務會議集體討論作出。二是規範內部審批流程,科學設計安排審批環節,確保各級審批人員間的相互監督。三是加強紀委對審批工作的監督,定期組織對審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本年度沒有收到有關行政審批、許可方麵的舉報投訴,沒有發現審批工作人員在實施審批工作中存在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七)實施效果情況
通過推進審批製度改革,優化審批流程,本單位的審批工作流程更加順暢,各項審批事項的辦理期限得到有效的控製,審批效率明顯提高。同時,通過公開審批事項、辦事程序、辦理結果,增加了審批的公開透明,群眾能更方便的獲得辦理信息,對本單位的審批工作認可度明顯增加。2017年度,沒有收到群眾對本單位審批效率、人員態度、違法違紀等方麵的投訴或信訪反映,取得了審批改革的初步成效。
二、存在問題 本單位的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工作雖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審批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有待進一步深化和完善。
(一)部分審批環節耗時較長。醫療機構設置現場評審、公共場所現場所檢測、放射許可防護預評價等環節因需要邀請專家或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在一定程序上延長了辦理時間。
(二)網上審批有待進一步加強。受限於硬件設備、多級辦理、群眾熟悉程序等客觀條件的製約,部分行政審批事項網上審批的程度不高。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繼續優化流程。不斷探索和總結審批經驗,加強對業務學習,合理安排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
(二)進一步完善網上辦事大廳。以方便群眾、服務群眾為宗旨,梳理完善行政審批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的網上辦理,進一步對辦理標準、辦理流程、辦理材料、辦理機構、辦理時限等進行標準化建設。
(三)不斷完善各項規章製度。繼續加緊製定各項內部管理製度,以高標準、嚴要求落實審批責任製,充分發揮內部稽查、紀檢監督對審批過程的監督和檢查,保證審批工作的高效和審批工作人員的廉潔。
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