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東黨〔2012〕15號
各社區、機關各科室:
根據區委組織部《關於歐陽偉賢、陳水增同誌職務任免意見的通知》(埔組幹[2012]92號)和《關於李群來、陳水增同誌職務任免的通知》(埔組幹[2012]91號)精神,經街黨政領導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歐陽偉賢同誌任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穗東街道辦事處主任科員、中共廣州市黃埔區穗東街南灣社區委員會委員、書記;
免去:
陳水增同誌的中共廣州市黃埔區穗東街南灣社區委員會書記、委員職務。
中共廣州市黃埔區穗東街工作委員會
2012年8月3日
主題詞:幹部 職務任免 通知
抄送: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
中共穗東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12年8月3日印發(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