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同仁學校:
你校提交的《關於黃埔同仁學校變更校長的請示》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十五條、《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印發<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的通知》第十二條、《教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辦法(試行)》第七條等規定。我局批複意見如下:
一、同意你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52440112718159766F)申請。校長由崔景華變更為張偉生,換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辦學許可證號:144011240000038。有效期至2025年7月10日止。
二、辦學有關事項:
(一)名 稱:廣州市黃埔區同仁學校。
(二)地 址:廣州市黃埔區廟頭北路13號。
(三)舉辦者:廣州市仁德教育投資有限公司。
(四)法定代表人:邱紹金。
(五)校 長:張偉生。
(六)辦學性質:非營利性民辦學校。
(七)辦學內容:全日製小學、初中學曆教育。
(八)學校類型:基礎教育。
請你校接到批複後,到廣州市黃埔區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認真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規政策,依法誠信辦學。
此複。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4年1月31日
(聯係人:黃林波,聯係電話:82113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