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開展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自查工作的通知》(粵教師〔2016〕11號)以及《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轉發向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發放生活困難補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現擬對任教經曆在我區並提交申請材料,經初審通過的蘇誌芬等34名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25日至5月4日(五個工作日)。
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間通過來電、來信、來訪反映。反映時應寫清或講明異議理由,以單位名義反映的要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報)真實姓名、聯係電話和地址,以便我區調查核實。
受理單位:黃埔區教育局
地 址: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凱達樓406
郵政編碼:510530
聯係電話:020-82181991
附件:廣州市黃埔區原民辦教師和原代教師及工作年限認定名冊表.xls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