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號) 等規定,為進一步吸引和凝聚優秀人才,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現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廣州市黃埔區鐵英中學、鐵英小學、鐵錚學校(籌)事業編製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範圍
(一)招聘職位及人數
鐵英中學、鐵英小學、鐵錚學校(籌)共公開招聘事業編製教師68名。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2023年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公開招聘鐵英中學、鐵英小學、鐵錚學校(籌)事業編製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1.“2023年畢業生”指於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間取得研究生學曆、碩士及以上學位證書的畢業生。2023年畢業生須具有研究生學曆、碩士及以上學位,且研究生所修學的專業須與應聘崗位的專業相對應。
具有國(境)外研究生學曆、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畢業1年內也視為2023年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取得時間截止至報名首日前一天)。
2.“非2023年畢業的往屆生”指於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曆並有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的人員(含持境外學曆學位證書人員)。其中:以研究生學曆報考的,須同時具有本科學曆及學士學位。取得中小學副高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可以放寬到本科學曆,不要求學位。
非2023年畢業的往屆生有明確工作經曆、學曆、學位、專業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有關工作經曆的要求,必須提供相應的材料(由原工作單位提供加蓋公章的有效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不含在校生實習、創業經曆)。
3.“不限”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報考。
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公告要求可報考相關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還須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區戶口遷入條件(具體參閱: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體資格條件
1.報考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曆或取得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博士學位或取得相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取得相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
年齡、工作經曆、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取得時間計算截至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須持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學段和學科教師資格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可以報考低學段的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3年畢業生須承諾在試用期滿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應聘崗位的專業相對應。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專業名稱後麵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非2023年畢業的往屆研究生可以其本科專業報名,但還需符合該崗位的年齡、學曆、學位及其他要求。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專業參考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參考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並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或者研究生院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經招聘領導小組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視為專業符合報考要求。學科教學、課程與教學論專業的研究生考生,其專業和研究方向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4.若考生已取得與應聘崗位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證中所任教學科與崗位學科相一致的,可視為專業一致。教師職稱證書取得時間的計算,截至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首日前一天。
5.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考生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暫未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或以上證書的2023年畢業生須承諾在辦理入職手續前取得,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6.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必須取得國家專業英語八級合格證書(獲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國(地區)]高等教育學曆、學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績單的考生除外;具有中小學副高級及以上英語教師職稱的除外)。暫未取得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八級合格證書的2023年畢業生須承諾在辦理入職手續前取得相應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7.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8.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不受理報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4.近2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擬報考的崗位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明確的各類回避關係情形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公開招聘報名結束之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網上報名、考試確認、筆試、綜合素質評估、資格審核、心理品質測試、麵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22日9:00至2023年2月24日17:00。逾期不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報考者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網址:http://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填寫個人資料信息並且完成網上報名。
3.報名要求:
(1)踐行誠信報考,考生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曆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能報名。網上報名時應按照要求認真填寫相關資料。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不得虛報、隱瞞有關情況,不得弄虛作假以騙取考試資格,不得為“試考”虛假報名,以免幹擾正常的報名秩序、浪費國家資源。對於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和虛報、隱瞞有關情況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行為,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2)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麵證件電子照片。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每人隻限填報1個具體職位。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才能開考。對於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視情況延長報名時間或調整、取消招聘崗位數。
(二)考試確認
具體方式、時間、地點以“廣州市黃埔區鐵英中學”、“廣州市黃埔區鐵英小學”微信公眾號通知為準。
1.網上成功報名的考生需進行考試確認。
2.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考試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考試流程
1.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廣州市黃埔區鐵英中學”、“廣州市黃埔區鐵英小學”微信公眾號通知為準。
筆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學科專業知識或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等教育通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低於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輪。
筆試合格的考生,按招聘崗位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進入綜合素質評估環節的人數。入圍綜合素質評估的最後一名如出現同分考生,則同分者並列進入綜合素質評估。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
具有博士學位或者與招聘崗位學科對應的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及以上的考生免筆試。免筆試考生也須參加綜合素質評估和麵試。
2.綜合素質評估
具體時間、地點以“廣州市黃埔區鐵英中學”、“廣州市黃埔區鐵英小學”微信公眾號通知為準。
綜合素質評估主要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小組討論等形式對考生進行考察。各崗位具體考核形式見下表。
本次招聘中,音樂、美術、體育為A類崗位。其他為B類崗位。
綜合素質評估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評估僅作為優選考生的手段,不設合格線,結果不計入考生總成績。
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估成績高低排序,各崗位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核環節的人數。入圍資格審核的最後一名如出現同分考生,則同分者並列進入資格審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審核。
3.資格審核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資格審核采取線上或者線下的形式進行。具體形式、時間、地點以“廣州市黃埔區鐵英中學”、“廣州市黃埔區鐵英小學”微信公眾號通知為準。
如果線下審核,須考生本人到場。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資格審核不合格的或沒有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將不安排其參加麵試。招聘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按綜合素質評估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進入資格審核的考生。
資格審核須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畢業生:報名表(通過報名係統網上打印)、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提供教師資格證書)、載明專業名稱及學位信息的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發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表,可提供經教務處蓋章的所學專業、可授予的學位及名稱,已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提供學曆學位證書及認證材料)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
非2023年畢業的往屆生:報名表(通過報名係統網上打印)、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曆學位證書及認證材料、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曆證明(原工作單位提供加蓋公章的有效證明、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清單等)、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張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資格審核材料清單以後續“廣州市黃埔區鐵英中學”、“廣州市黃埔區鐵英小學”微信公眾號通知為準。
4.心理品質測試
心理品質測試在資格審核環節後進行測試。心理品質測試的結果僅供招聘單位參考,不記入考生綜合成績,但參加了心理品質測試的考生方可進入下一輪。
5.麵試
具體時間、地點以“廣州市黃埔區鐵英中學”、“廣州市黃埔區鐵英小學”微信公眾號通知為準。
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麵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麵試采取試教形式進行。麵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麵試成績不合格(低於60分)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麵試成績占應聘總成績的70%。
(四)體檢
總成績 = 筆試成績×30% + 麵試成績×70%。
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免筆試的考生,其麵試成績即為總成績。根據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總成績相同情況,則按麵試成績排序,仍同分者,則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麵試成績、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廣州市黃埔區鐵英中學”、“廣州市黃埔區鐵英小學”微信公眾號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職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考察組應出具考察意見,重點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素質能力、遵紀守法情況、工作或學習表現情況等各方麵情況,並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見。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黃埔信息網(//www.regpowell.com/)公示7個工作日。
(七)辦理錄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錄用手續。錄用人員納入廣州市黃埔區教育係統事業編製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廣州市及黃埔區事業單位工資政策辦理。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其中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由事業單位按招聘崗位辦理轉正。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擬錄用人員均按照招聘崗位聘用。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聘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錄用後隻能聘用到招聘崗位對應的等級,享受招聘崗位待遇。試用期滿後,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後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待遇。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二)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資格。
(三)廣州市黃埔區教師實行“區管校聘”管理,報考人員一經報名,視同服從並接受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工作崗位安排。人員錄用後須服從並接受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的工作調配並定期參加區內交流輪崗。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五)為便於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後須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六)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者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七)本次招聘不負責辦理錄用人員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問題。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可根據工作完成進度作適當的調整,調整通知將在“廣州市黃埔區鐵英中學”、“廣州市黃埔區鐵英小學”微信公眾號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相關信息。
六、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試組織嚴格遵守國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報考人員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個人防護。因疫情影響導致此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或組織方式發生變化的,招聘單位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根據公開招聘相關規定做出合理安排,並及時在黃埔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regpowell.com/)、廣州市黃埔區鐵英中學”、“廣州市黃埔區鐵英小學”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請考生密切關注。
七、谘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谘詢電話:62224081(中學)、62736616(小學)
谘詢時間:工作日時間9:00-11:00,15:00-17:00
監督電話:82509661
報名係統的服務電話技術支持:400-838-9296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