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範大學廣州實驗學校是北京師範大學與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合作舉辦的十五年製公辦學校,是黃埔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為確保北京師範大學廣州實驗學校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建設高水平師資隊伍,北京師範大學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號令)和市、區關於事業單位進員管理的有關規定,麵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製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事業編製中學教師18名,小學教師15名。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2022年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聯合北京師範大學第二次公開招聘廣州實驗學校事業編製教師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範圍
此次招考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曆的2022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其中,“2022年應屆畢業生”指於2022年1月1日(含當天)至2022年12月31日(含當天)期間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曆學位證書人員)。
“社會人員”指於2021年12月31日(含當天)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曆學位證書人員)。
三、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符合《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製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第二十條規定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3.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備勝任應聘崗位工作的能力;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職位表);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首日前一天。
(三)崗位資格條件
1.2022年畢業生應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曆,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同時具有本科學曆和學士學位。
社會人員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曆,學士及以上學位,同時須有一年及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曆且報名時在全日製中小學(不含中等職業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取得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的可以放寬到本科學曆,不要求學位。資格審核時,社會人員須提供在職教師證明以及近一年的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清單。工作經曆的計算時間截止至報名首日前一天。
2.報考人員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曆和碩士學位的人員或取得中小學一級教師職稱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取得中小學副高級教師職稱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正高級教師職稱的,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首日前一天。
3.報考人員必須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報考中學職位應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小學職位應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承諾在試用期滿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4.報考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研究生可以本科專業報考。專業名稱後麵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參考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並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經招聘部門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視為專業符合報考要求。
若其已取得與應聘崗位對應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中所任教的學科與應聘職位學科相一致,視為專業一致。
5.報考語文教師職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暫未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或以上證書的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承諾在辦理入職手續前取得,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6.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必須通過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八級考試,具有中小學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的除外。暫未取得全國高校英語專業八級合格證書的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承諾在辦理入職手續前取得相應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7.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在國(境)外學習並將於2022年取得的學曆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在報名時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8.2022年畢業生如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曆和學位證書,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網上報名
2022年6月24日9:00 起,報考人員登錄以下鏈接根據指引進行報名:https://eduhr.bnuedu.com/20220624,考生隻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28日17:00。
(二)現場確認與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的時間初定為7月1日8:30-16:30,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須本人參加現場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時,考生需攜帶《報名表》(附件3)和《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4)及相關證明材料(含原件和複印件)。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核的,均不得參加下一環節。
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核通過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對於專業技術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視情況延長報名時間或調整、取消招聘崗位數。
(三)麵試
麵試時間和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麵試采用授課或說課的形式進行。專家組根據考生說課、作答和麵試答辯情況,按要素進行綜合評分。麵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60分,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節。按照麵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5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名單。如通過麵試的人數達不到該崗位計劃招聘數的5倍,筆試對象為通過麵試的實有人數。
(四)筆試與心理品質測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待麵試後以通知為準。
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政策法規、教育教學管理、時事政治等相關公共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60分。具有博士學位或者與招聘崗位學科對應的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及以上的考生免筆試。
心理品質測試在筆試結束後當場進行。心理品質測試滿分為100分,考生的心理品質測評分不帶入綜合成績,隻作為對教師使用與管理的參考。
(五)體檢
考試綜合成績按照麵試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合格成績為60分。免筆試的考生,其麵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人員名單。如出現同分情況先按麵試成績、筆試成績的先後順序,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後順序,則再次進行麵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職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六)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組織考察人選。區教育局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實績等,並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通過者取消聘用資格,可根據實際需要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通過體檢和組織考察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辦理錄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錄用手續。若應聘者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以上處罰,則就業協議書或合同自動解除,用人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
錄用人員納入廣州市黃埔區教育係統事業編製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廣州市及黃埔區事業單位工資政策辦理。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諾取得相應證書者,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專技十二級崗位聘用。
五、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擬聘人選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擬錄用人員均提供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聘用。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聘本次公開招聘的職位,錄用後隻能聘用到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享受十二級崗位待遇。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後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待遇。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二)本次招聘部分崗位采取“一考雙錄”,根據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錄用為事業編製人員。未被錄用為事業編製的考生,招聘單位可按照雇員製擬錄用人數和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錄用為雇員製教職員,如存在放棄情況,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三)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資格。
(四)為便於事業編製教師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後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五)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者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六)本次招聘不負責辦理錄用人員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問題。
(七)考生如果在1月26日-3月13日期間投遞簡曆應聘了《2022年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聯合北京師範大學教育集團公開招聘廣州實驗學校事業編製教師公告》中的任一職位,本次可以不投遞簡曆。兩次事業編製的招考工作將同時開展。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時間,可根據工作進度作適當的調整。有關調整學校將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相關信息。
(九)谘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谘詢電話:翟老師、滿老師020-62876991
監督電話:020-62726150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考生要認真閱讀《考生疫情防控須知》(附件5),並嚴格遵守屬地和考場所在單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考生要提前了解廣州防控政策,考生考試(資格審查)前14天除參加此次招聘考試外非必要不離開居住所在地市。考試(資格審查)前14天內有省外旅居史或通訊大數據行程卡帶*號的考生要合理安排抵穗時間,按照廣州防控政策落實健康管理、核酸檢測。
(二)考試(資格審查)前當天在考點門口入場時檢測體溫,請考生提前準備好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粵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電子、紙質同等效力)、《考生個人健康檢測表》、《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附件6)等,按時參加考試(資格審查)。對證件材料不齊者、逾期未簽到者均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八、其他有關安排
疫情防控期間,為保障廣大考生與考務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本次招聘的現場資格審查、麵試、筆試等環節的考核方式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采用網絡遠程方式或現場考核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考生,請參加招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並保持手機暢通。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黃埔區教育局和北京師範大學廣州實驗學校。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北京師範大學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