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適齡兒童監護人在黃埔區擁有房產就可以申請入讀房產對口服務地段公辦學位嗎?
答:不可以,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黃埔區戶籍,且戶籍都已落入黃埔區房產下;
2.房產已收樓,且實際居住;
3.該房產下1-3年級學位未被占用,同一家庭多子女戶除外。
★ 戶籍適齡兒童入學途徑有哪些?
答:有以下三種入學途徑
1.地段對口入學
具有黃埔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人戶一致”條件【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住在一起、戶口也在一起,並且戶籍地址與房產一致,戶籍戶主與房產業主一致,是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需居住在祖輩房產的,戶籍戶主與房產業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須是適齡兒童的祖輩】,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按地段安排入讀地段公辦小學。
2.統籌安排入學(統籌生)
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廣州市戶籍(含集體戶),在廣州市其他區均無房產,在黃埔區有房產(實際收樓入住)或實際租房(辦理了租房備案)居住,戶籍未落在實際居住房屋下,人戶不一致,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讀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
3.申請入讀民辦學校
具有黃埔區戶籍的適齡兒童,若放棄地段生或統籌生入學資格,其父母(或監護人)可以選擇為小孩(被監護人)申請入讀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通過的民辦學校。
★ 戶籍適齡兒童可以同時報公、民辦學校嗎?
答:可以,公、民辦學校報名係統是獨立的兩個係統,但決定就讀學校後,要告知放棄學位的學校。
★購買二手房業主適齡兒童入讀小學,學位如何安排?
答:已購二手房且人戶一致的業主子女(需提供房產證),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原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3年級的,由對口小學接收;如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原業主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3年級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 租住戶學位如何安排?
答:1.具有黃埔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在廣州市各區均無房產,租住黃埔區轄內的房屋者:
(1)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單位產權房的承租人子女,戶籍也落在租住房下,並能提供相關租住憑據。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屋是其廣州市內唯一居住地,且該住宅屋沒有在黃埔區對口小學在讀1-3年級的學生,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如同一住宅屋已有學生在對口小學在讀1-3年級的,則該住址學位已被占用。
(2)我區戶籍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單位產權房,是其在廣州市內的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
合同並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內的租住戶子女,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2.具有廣州市內其他區戶籍(非黃埔區)的適齡兒童,其父母為承租人並租住黃埔區轄內的房屋,是其在廣州市內的唯一居住地者:
截至當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辦理完備手續(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有效期內房屋租賃合同,並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且已在該地址連續居住滿一年及一年以上(以登記備案單位審核時間為準)、後續租期不少於三年,同時該住宅屋1-3內沒有小孩在黃埔區小學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如不符合以上條件,需回戶籍地申請學位。
★ 拆遷戶適齡子女入學如何安排?
答:持有政府拆遷協議的本區拆遷戶,其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可按以下順序給予照顧入學:
1.可根據其監護人申請,入讀原居住地段(已拆遷房產地)對口服務學校。
2.已安置拆遷戶可憑借適齡子女監護人的拆遷協議和安置協議[或幾代同堂居住在祖輩安置房,適齡兒童父(母)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在安置房地段就近入學。
3.適齡子女監護人持有拆遷協議但暫未安置,實際居住在我區的其他房產處,可依據其實際居住房產所在片區統籌安排學位。
4.適齡子女監護人提供其拆遷協議[或祖輩拆遷協議,且適齡兒童父(母)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和住建部門認可的租房備案證明,經核實確認現住址為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其實際租住情況統籌安排學位。
★在黃埔區購房,但不能在招生季8月底前收樓入住的業主適齡兒童學位如何申請?
答:廣州市戶籍,在黃埔區購房,但不能在8月底收樓入住的業主,其適齡兒童可根據其目前的實際情況申請統籌學位;有其他房產的,在其他房產所在地申請學位,無房產的,以實際居住情況申請統籌分配學位。
★ 黃埔區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途徑有哪些?
答:有以下四種途徑:
1.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的照顧群體適齡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公辦學位或政府補貼民辦學位。
2.我區重點企業非穗戶籍員工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通過重點企業入學指標申請。
3.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辦學位或政府補貼民辦學位,可根據黃埔區“積分入學”政策申請。
4.可通過適齡子女監護人的《暫住證》申請就讀民辦學校。
★ 非穗戶籍適齡兒童可以同時參加“積分入學”和民辦學校的報名嗎?
答:可以,兩個報名係統是獨立的,互不影響。
★以政策性照顧對象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群體,需滿足什麼條件?
答:需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申請人必須為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2.申請人和適齡兒童必須均為非廣州市戶籍;
3.申請人和適齡兒童需實際居住在黃埔區;
4.申請人必須符合政策性照顧對象條件,或是黃埔區評定的“萬能捷通卡”持有者、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創業領軍人才。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如何申請?
答:1.港澳籍人士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納入了政策性照顧,向實際居住地段公辦學校遞交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也可申請民辦學位。
2.父(母)為黃埔區戶籍的港澳籍適齡兒童,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向實際居住地段公辦學校遞交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後也可參照政策性照顧,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也可申請民辦學位。
3.父(母)為非穗戶籍的港澳籍適齡兒童,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通過積分入學申請我區公辦學位或政府補貼民辦學位,也可申請民辦學位。
★ 一線醫護人員和消防人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是否納入政策想照顧範圍?
答:一線醫護人員和消防人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區教育局根據省、市下發的相關文件精神遵照執行。
★黃埔區戶籍適齡兒童延緩入學及殘疾兒童入學流程是什麼?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由適齡兒童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向戶籍地址對應的公辦小學提交延緩入學書麵申請,附上區級以上醫院證明,並報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延緩入學期滿,應重新申請入學。
年齡在6周歲或以上的輕度智力殘疾的特殊兒童,可到戶籍與住所所在地對口學校辦理隨班就讀入學手續,任何小學不得拒絕輕度智力殘疾的特殊兒童隨班就讀。條件許可的,也可以到我區的知明學校、啟智學校報到登記入學。
盲、聾啞兒童應到廣州市盲人學校、聾啞學校入學就讀。因嚴重疾病無法入學就讀的重病兒童由黃埔區特殊學校提供送教上門等多種形式的學習機會,但須到對口招生的小學登記。
★ 2015年9月1日出生的廣州市戶籍兒童,2021年能報名入讀小學一年級嗎?
答:不能。必須是在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2014年8月25日出生的廣州市戶籍兒童,2021年能報名入讀小學一年級嗎?
答:可以報名,但必須確保兒童沒有任何地方的小學學籍,否則按轉學插班處理。
★ 無法在5月10日前將戶籍遷入廣州,但可以在8月31日前將戶籍遷入廣州的適齡兒童如何報名?
答:因特殊原因未能參加公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的廣州市戶籍適齡兒童,可在8月26日-27日(僅此兩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招生報名平台(http://zs.gzeducms.cn)”入口,點擊“公辦小學報名”申請補報名。
★ 沒有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非穗戶籍人員,是否可以為其隨遷子女申請黃埔區民辦小學入讀?
答:不能。沒有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無法界定本區生源還是跨區生源。但可以等到民辦學校補錄的時候,選擇有補錄計劃的民辦學校報名。
★ 民辦學校報名本區生和跨區生如何界定?
答:本區生源的界定依據為:穗籍學生,以其戶籍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非穗籍學生,以其本人或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地址,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
★ 如何申請民辦學校學位?
答:通過網上信息采集和填報誌願申請。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5月7日至5月11日期間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係統”,點擊“民辦小學報名”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工作。適齡兒童可依其戶籍、學籍或有效證件地址,選定其中一個區填報誌願。已成功報名者於5月19至5月20日期間再次登錄係統,填報誌願(可填報1至2個平行誌願)。
★ 民辦學校的所有招生計劃都用於民辦係統報名電腦派位錄取嗎?
答:不是,部分民辦學校的電腦派位學位數是招生總計劃扣除招生服務地段生源數和政府購買學位數。
★ 民辦學校采取什麼錄取方式?
答:民辦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1.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直接錄取。民辦學校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係統”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後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2.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進行錄取。電腦派位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電腦派位結束後,由區教育局公布電腦派位結果。
★ 被民辦學校錄取後,忘記網上確認和現場注冊,學位是否會被保留?
答:不會。已確定電腦派位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係統”進行錄取確認,並按要求到擬錄取學校進行注冊。逾期未確認和注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錯過了民辦小學的網上報名時間怎麼辦?
答:民辦小學網上報名可有2次補報名機會:7月19日至23日第一次補報名,8月23日至27日第二次補報名。
★ 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黃埔區戶籍適齡兒童,且實際居住在黃埔區,放棄民辦學校學位,是否會給安排公辦學位?
答:可以,但必須在公辦學校補報名結束之前(即8月27日前)。
★申請“重點企業入學指標”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答: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所在企業符合重點企業評比標準;
2.申請人及其子女均為非廣州市戶籍人員;
3.申請人在所在企業服務滿1年(含1年)以上,且企
業為其繳納社保滿 1 年(含 )以上。
★通過“重點企業入學指標”途徑取得學位的適齡兒童,在建學籍時,發現其在“全國學籍庫”已經有小學學籍或初中學籍,怎麼辦?
答:將直接取消其通過“重點企業入學指標”獲取學位的入讀資格。
★通過“重點企業入學指標”獲取公辦學位的適齡兒童,後續是否可以申請轉學到區內其他公辦學校就讀?
答:不可以,隻可以在通過“重點企業入學指標”獲取的公辦學校入讀。
★申請黃埔區積分入學,申請人需滿足什麼條件?
答:需滿足以下條件:
1.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居住的內地居民;
2.持有在廣州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滿一年(截止時間為當年積分製入學受理時間的最後一天);
3.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製服務管理信息係統”有核定積分(截止時間為當年積分製入學受理時間的最後一天)。
★申請入學的隨遷子女需滿足什麼條件?
答: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及其隨遷子女均是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居住的內地居民;
2.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於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且尚未入學;
★ 通過重點企業入學指標獲取了學位,是否還可以再次通過積分入學申請學位?
答:不可以,在積分入學填報誌願前,會將已經通過重點企業入學指標取得學位的申請人在錄取係統做限製,不可以再次填報誌願。
★通過“積分入學”途徑取得學位的適齡兒童,在建學籍時,發現其在“全國學籍庫”已經有小學學籍或初中學籍,怎麼辦?
答:將直接取消其通過“積分入學”獲取學位的入讀資格。
★通過“積分入學”獲取學位的適齡兒童,後續是否可以申請轉學到區內其他公辦學校就讀?
答:不可以,隻可以在通過“積分入學”獲取的學校入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