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我區2020年招生細則相比,《黃埔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基本保持原有招生政策不變,主要依據《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穗教規字〔202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進行了微調和補充。具體如下:
一、《實施細則》微調部分
(一)《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有所調整。
1.將“在穗消防部門工作的消防救援人員的適齡子女”列入政策性照顧範疇。
2.取消“人才類”照顧群體中的“屬引進人才持《廣東省居住證》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原因:廣東省已取消該類人才認定政策,且最後一批認定人才的《廣東省居住證》有效期已到期。
(二)《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麵清單及處理措施》有了調整和完善。
《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麵清單及處理措施》修改為《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麵清單》,主要細化和完善了招生負麵清單的內容,對出現負麵清單中擾亂招生入學秩序的行為,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約談、責令限期整改,按幹部管理權限對校長和相關負責人追究處理等處理措施。
(三)公民辦中小學招生時間統一遵照《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執行,較去年略有調整。
(四)結合我區實際,部分公辦學校招生服務範圍略有調整。
1.玉泉學校初中部在保持原有直升的招生方式和招生範圍不變的情況下,今年增加與東區中學組團,以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錄取東區小學的穗籍畢業生,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均衡供給。
2.會元學校在保持原有招生服務範圍不變,其招生方式調整為:
(1)以對口直升方式招收會元學校小學部符合政策的小學畢業生。
(2)與廣州實驗中學組團,以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招收鳳凰湖小學符合政策的小學畢業生,及天譽小學、天景小學、天韻小學、九龍新城小學(暫定名)服務地段的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學畢業生。
二、《實施細則》補充部分
(一)在《實施細則》第五點“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其他規定”中補充了在黃埔區新購房和房產產權份額的解釋。
1.2021年8月31日之後,在黃埔區新購買並取得房屋不動產權證書的,其黃埔區戶籍適齡子女以該住宅為實際居住地申請入學時,原則上六年內隻提供一個公辦小學入學學位,同一家庭多子女戶除外。
2.2021年8月31日之後,在黃埔區擁有房產50%或以下所有權者,其黃埔區戶籍適齡子女以該住宅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的,納入區內統籌安排範疇。
(二)補充了2021年新開辦公辦學校招生服務範圍及方式。
1.區教育研究院實驗小學(暫定名,2021年開辦)
該校為怡港花園配建小學,結合該校址曆史沿襲招生地段安排,新開辦的區教育研究院實驗小學招生服務範圍為怡港社區和黃埔花園社區符合政策的戶籍適齡兒童。同時,保留怡港社區為港灣小學招生服務地段,黃埔花園社區為怡園小學東校區招生服務地段。
2.華南師範大學附屬黃埔實驗學校(暫定名,2021年開辦)
該校為暹崗“三舊”改造項目配建的九年一貫製學校,本年度其招生服務範圍為:小學部招生服務範圍為暹崗社區、大壯名城小區符合政策的戶籍適齡兒童;初中部招生服務範圍為現玉樹小學暹崗分校符合政策的小學畢業生,及暹崗社區、大壯名城小區服務地段的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學畢業生。
3.九龍新城小學(暫定名,2021年開辦)
該校為九龍新城安置區配建小學,按規劃設計定位,招生服務範圍為九龍新城安置區符合政策的戶籍適齡兒童。
4.黃埔軍校中學(2021年開辦)
該校位於聯和街道黃陂片區,具備住宿條件,參照天河、南沙等兄弟區將部分新增優質初中學位麵向全區招生、惠及全區的做法,結合義務教育就近入學的原則,采取就近劃片招生和全區招生相結合的招生範圍和方式。
(1)與市一一七中學組團,以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招收科學城小學、黃陂小學、玉樹小學、聯和小學符合政策的小學畢業生。
(2)麵向全區,以自願報名、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招收部分符合政策的小學畢業生(具體方案另發),提供住宿條件。
5.廣州實驗中學(2021年開辦)
該校位於龍湖街道鳳凰湖片區,具備住宿條件,參照天河、南沙等兄弟區將部分新增的優質初中學位麵向全區招生、惠及全區的做法,結合義務教育就近入學的原則,采取就近劃片招生和全區招生相結合的招生範圍和方式。
(1)與會元學校初中部組團,以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招收鳳凰湖小學符合政策的小學畢業生,及天譽小學、天景小學、天韻小學、九龍新城小學(暫定名)服務地段的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學畢業生。
(2)麵向全區,以自願報名、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招收部分符合政策的小學畢業生(具體方案另發),提供住宿條件。
三、2021年招生政策問答
★ 適齡兒童監護人在黃埔區擁有房產就可以申請入讀房產對口服務地段公辦學位嗎?
答:不可以,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黃
埔區戶籍,且戶籍都已落入黃埔區房產下;
2.房產已收樓,且實際居住;
3.該房產下1-3年級學位未被占用,同一家庭多子
女戶除外。
★戶籍適齡兒童入學途徑有哪些?
答:有以下三種入學途徑
1.地段對口入學
具有黃埔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人戶一致”條件(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住在一起、戶口也在一起,並且戶籍地址與房產地址一致,戶籍戶主與房產業主一致,是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需居住在祖輩房產的,戶籍戶主與房產業主一致,必須是適齡兒童的祖輩),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按地段安排入讀地段公辦小學。
2.統籌安排入學(統籌生)
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廣州市戶籍(含集體戶),在廣州市其他區均無房產,在黃埔區有房產(實際收樓入住)或實際租房(辦理了租房備案)居住,戶籍未落在實際居住房屋下,人戶不一致,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讀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
3.申請入讀民辦學校
具有黃埔區戶籍的適齡兒童,若放棄地段生或統籌生入學資格,其父母(或監護人)可以選擇為小孩(被監護人)聯係入讀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通過的民辦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學校”)。
★黃埔區內各小學就讀的穗籍應屆畢業生如何升中?
1.穗籍黃埔區公辦小學應屆畢業升中方式
具有本市常住戶籍(含11區),在我區公辦小學應屆畢業的在籍學生(含經批準的政策性照顧學生),遵循“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繼續采取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方式,在畢業學校對口中學升學或電腦隨機派位分配學位。
2.穗籍區內跨地段就讀畢業生升中方式
對於具有本區戶籍的本區民辦小學畢業生,或具有本區戶籍(入戶時間截至當年4月30日)在本區其他地段公辦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申請回戶籍所在地段對口的公辦初中跨地段升學者,家長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後,由學校統一集中向區招生辦申報跨地段升學。
★黃埔區外小學就讀的黃埔區戶籍應屆畢業生如何回戶籍地升中?
在區外就讀並具有我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因特殊情況申請回我區升學(即外地返穗生和跨區生),由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當年規定時間內辦理外地返穗生和跨區生報名手續,區教育局按其實際情況安排公辦學位。
★購買二手房業主適齡兒童入讀小學,學位如何安排?
答:已購二手房且人戶一致的業主子女(需提供房產證),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原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3年級的,由對口小學接收;如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原業主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3年級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租住戶學位如何安排?
答:1.具有黃埔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在廣州市各區均無房產,租住黃埔區轄內的房屋者:
(1)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單位產權房的承租人子女,戶籍也落在租住房下,並能提供相關租住憑據。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屋是其廣州市內唯一居住地,且該住宅屋沒有在黃埔區對口小學在讀1-3年級的學生,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如同一住宅屋已有學生在對口小學在讀1-3年級的,則該住址學位已被占用。
(2)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單位產權房,是其在廣州市內的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並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內的租住戶子女,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2.具有廣州市內其他區戶籍(非黃埔區)的適齡兒童,其父母為承租人並租住黃埔區轄內的房屋,是其在廣州市內的唯一居住地者:
截至當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辦理完備手續(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有效期內房屋租賃合同,並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且已在該地址連續居住滿一年及一年以上(以登記備案單位審核時間為準)、後續租期不少於三年,同時該住宅屋1-3內沒有小孩在黃埔區小學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如不符合以上條件,需回戶籍地申請學位。
★拆遷戶適齡子女入學如何安排?
答:持有政府拆遷協議的本區拆遷戶,其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可按以下順序給予照顧入學:
1.可根據其監護人申請,入讀原居住地段(已拆遷房產地)對口服務學校。
2.已安置拆遷戶可憑借適齡子女監護人的拆遷協議和安置協議[或幾代同堂居住在祖輩安置房,適齡兒童父(母)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在安置房地段就近入學。
3.適齡子女監護人持有拆遷協議但暫未安置,實際居住在我區的其他房產處,可依據其實際居住房產所在片區統籌安排學位。
4.適齡子女監護人提供其拆遷協議[或祖輩拆遷協議,且適齡兒童父(母)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和住建部門認可的租房備案證明,經核實確認現住址為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其實際租住情況統籌安排學位。
★在黃埔區購房,但不能在招生季8月底前收樓入住的業主適齡兒童學位如何申請?
答:廣州市戶籍,在黃埔區購房,但不能在8月底收樓入住的業主,其適齡兒童可根據其目前的實際情況申請統籌學位;有其他房產的,在其他房產所在地申請學位,無房產的,以實際居住情況申請統籌分配學位。
★ 黃埔區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途徑有哪些?
答:有以下四種途徑:
1.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的照顧群體適齡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公辦學位或政府補貼民辦學位。
2.我區重點企業非穗戶籍員工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通過重點企業入學指標申請。
3.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辦學位或政府補貼民辦學位,可根據黃埔區“積分入學”政策申請。
4.可通過適齡子女監護人的《暫住證》申請就讀民辦學校。
★以政策性照顧對象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群體,需滿足什麼條件?
答:需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申請人必須為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2.申請人和適齡兒童必須均為非廣州市戶籍;
3.申請人和適齡兒童需實際居住在黃埔區;
4.申請人必須符合政策性照顧對象條件,或是黃埔區評定的“萬能捷通卡”持有者、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創業領軍人才。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如何申請?
答:1.港澳籍人士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納入了政策性照顧,向實際居住地段公辦學校遞交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也可申請民辦學位。
2.父(母)為黃埔區戶籍的港澳籍適齡兒童,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向實際居住地段公辦學校遞交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後也可參照政策性照顧,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也可申請民辦學位。
3.父(母)為非穗戶籍的港澳籍適齡兒童,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通過積分入學申請我區公辦學位或政府補貼民辦學位,也可申請民辦學位。
★ 一線醫護人員和消防人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是否納入政策想照顧範圍?
答:一線醫護人員和消防人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區教育局根據省、市下發的相關文件精神遵照執行。
★ 沒有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非穗戶籍人員,是否能為其隨遷子女申請黃埔區民辦小學入讀?
答:不能。沒有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無法界定本區生源還是跨區生源。但可以等到民辦學校補錄的時候,選擇有補錄計劃的民辦學校報名。
★ 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黃埔區戶籍適齡兒童,且實際居住在黃埔區,放棄民辦學校學位,是否會給安排公辦學位?
答:可以,但必須在公辦學校補報名結束之前(即8月26日前)。
★ 民辦學校的所有招生計劃都用於民辦係統報名電腦派位錄取嗎?
答:不是,部分民辦學校的電腦派位學位數是招生總計劃扣除招生服務地段生源數和政府購買學位數。
★ 戶籍適齡兒童可以同時報公、民辦學校嗎?
答:可以,公、民辦學校報名係統是獨立的兩個係統,但決定就讀學校後,要告知放棄學位學校。
★黃埔區戶籍適齡兒童延緩入學及殘疾兒童入學流程是什麼?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由適齡兒童監護人於5月22-24日向戶籍地址對應的公辦小學提交延緩入學書麵申請,附上區級以上醫院證明,並報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延緩入學期滿,應重新申請入學。
年齡在6周歲或以上的輕度智力殘疾的特殊兒童,可到戶籍與住所所在地對口學校辦理隨班就讀入學手續,任何小學不得拒絕輕度智力殘疾的特殊兒童隨班就讀。條件許可的,也可以到我區的知明學校、啟智學校報到登記入學。
盲、聾啞兒童應到廣州市盲人學校、聾啞學校入學就讀。因嚴重疾病無法入學就讀的重病兒童由黃埔區特殊學校提供送教上門等多種形式的學習機會,但須到對口招生的小學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