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規劃資源埔(開)掛出告字〔2024〕01號
經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批準,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以下簡稱“我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廣州市黃埔區YH-Q1-5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競得人須為從事碳酸飲料製造的企業;
(二)競買申請人在報名競買時,須提供本方已簽署的《項目投入產出監管協議》,在競得地塊後由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招商部門簽署土地競得人前期提交的《項目投入產出監管協議》,作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附件;
(三)競得人須承諾,嚴格按照《關於核發廣州市黃埔區YH-Q1-5地塊規劃條件的函》(穗規劃資源業務函〔2024〕538號)開發建設該地塊;
(四)競得人須承諾,於土地交付後24個月內(預計2026年)投產,項目投產後第一個完整年度實現工業產值不低於27億元人民幣/年,繳納稅收不低於1.4億元人民幣/年;於項目達產後(預計2031年)第一個完整年度實現工業產值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年;繳納稅收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年;
(五)競得人須承諾,本地塊上建設項目應符合安監、環保監管規定,不存在易燃易爆物品類型生產,不建設對環境有較大影響的原輔料、生產工藝,如違反上述約定,經監管部門書麵提出,出讓人可單方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收回項目用地土地使用權;
(六)競得人須承諾,建成後的物業隻能用於酒、飲料和精製茶製造業行業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製造及其配套,未經開發區管委會、黃埔區政府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出租或轉讓;
(七)競得人須承諾,本地塊興建的民用建築,綠色建築星級按照《廣州市綠色建築發展專項規劃(2021-2035年)》的要求執行;
(八)競得人須承諾,在建設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現文物遺存,建設、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停止施工,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請文物部門處理;
(九)用地範圍部分位於洞尾河(雅瑤河)翟洞段河道治理工程管理範圍,在後續地塊建設階段應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廣東省河道管理條例》、《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廣州市水務管理條例》等規定的“河道管理範圍內禁止建設房屋等妨礙行洪的建築物、構築物,禁止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不得種植根係發達的樹木”的管控要求。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期: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9日;
(二)網上申請時間: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3月4日17時;
(三)繳保證金時間: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3月4日17時;
(四)網上掛牌時間: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1日10時;
(五)資格預審時間: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7日17時;
(六)網上報價時間: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1日10時;
(七)限時競價時間:2024年3月11日10時。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願意繼續競價,轉入限時競價,通過限時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競得人注冊地址不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的,受讓地塊後須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成立新公司開發建設該地塊。
(三)本次掛牌出讓通過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係統(https://login.gzggzy.cn/)進行。競買申請人必須先行辦理CA數字證書及企業信息登記,才能登錄係統參加網上交易活動。
(四)《CA數字證書與電子簽章辦理指引》《土地使用權及礦業(其他自然資源)權類企業信息登記辦理指引》《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競買須知》和《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係統用戶操作手冊(競買人)》等相關資料,競買申請人可以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gzggzy.cn/)服務指南欄目的辦事指引中下載並認真閱讀。
(五)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宗地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宗地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並全麵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競買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郵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七)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在網上交易係統全封閉進行,實行資格預審;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係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
(八)競買人申請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後,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申請人支付,競買保證金可以人民幣、港幣或美元支付。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以實際到達係統提示的銀行賬號為準。(戶名、賬號及開戶銀行詳見網上交易係統提示)
(九)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實行資格審核前置,競買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係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並於2024年3月4日12時前到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請的書麵資料。競買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並保證書麵申請材料與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一致。經審核,競買申請人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4年3月7日17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競買申請人通過資格審核後才能取得網上報價權限。
(十)網上報價不可撤回。
(十一)網上交易結束後,競得人於2個工作日內與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我局將在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後發布交易結果公示,交易結果公示期為簽訂《成交確認書》次日起計共5日,競得人於交易結果公示結束後6個工作日內到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二)競買保證金及土地出讓金支付要求:
受讓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後自動轉為出讓土地的定金,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於支付土地出讓金時可抵作土地出讓價款;外幣競買保證金則須在受讓人繳清地價款後,按外彙管理的有關規定退還或作其它方式處理。
受讓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並按相關規定繳交契稅等費用。
(十三)建設期限:在土地交付後6個月內動工建設,土地交付後24個月內建成竣工。
(十四)受讓人依法取得項目用地後,需嚴格按照項目規劃要求獨立完成開發利用,如受讓人需出租、轉讓或與第三人合作開發建設項目用地及建(構)築物(包括地下建築及地上建築)需經廣州市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或其相關工作部門書麵同意。如受讓人未經廣州市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或其相關工作部門書麵同意,私自出租、轉讓或與第三人合作開發建設項目用地及建(構)築物,或在承諾經營期限內私自以轉讓項目公司股權等形式變相轉讓項目用地使用權,出讓人有權收回土地,受讓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歸出讓人所有,收益明顯低於市場評估價的,以雙方商定的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的價值為準,對已建成的建(構)築物如出讓人願意保留或繼續使用的,根據委托的專業評估機構對其成本評估的結果進行貨幣補償。
(十五)有關出讓宗地的詳細資料及掛牌文件可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gzggzy.cn/)自然資源專欄及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瀏覽。
六、聯係方式
(一)出讓方
名稱: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彙星路81號A棟5樓
聯係人:(020)82119310;聯係人:倪小姐
名稱:廣州開發區土地開發儲備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攬月路66號3樓
聯係電話:(020)82208656;聯係人:陸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機構
名稱: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郵編:510630
對外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務熱線:1.業務谘詢:(020)28866000
2.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020)28866000
3.聯係人:石小姐、李小姐,聯係電話:(020)28866412、28866569
4.網上交易係統技術支持電話:(020)28866000
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