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規劃資源埔(開)掛出告字〔2023〕18號
經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批準,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以下簡稱“我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廣州市黃埔區YH-L7-6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項目用地引進科技農業及文化旅遊的鄉村振興產業,用於鄉村振興產業項目建設的配套用地;
(二)土地交付後1年內動工、2年內投產、4年內達到規模運營,項目總投資額不少於1億元,年繳納稅收約100萬元;
(三)本地塊興建的民用建築,綠色建築星級按照《廣州市綠色建築發展專項規劃(2021-2035年)》的要求執行;
(四)項目用地全部自持,自持年限40年;
(五)本地塊不強製要求裝配式建築建造方式,鼓勵競得人按照該地塊地上計算容積率建築麵積的30%實施裝配式建築;若實施裝配式建築的,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或地方現行的裝配式評價標準規定,接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監管;
(六)競得人在地塊建設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現文物遺存,應立即停止施工,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請文物部門處理;
(七)競得人應充分綜合考慮地塊排水及建設需求。如需遷改涉及的市政雨水設施,須製定遷改方案報廣州科學城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審查後方可實施,遷改費用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八)競得人須在項目實施前完成樹木專章編製與報批,並在設計、施工、驗收全過程落實好樹木專章的相關要求。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期: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7日;
(二)網上申請時間: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7日17時;
(三)繳交保證金時間: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7日17時;
(四)網上掛牌時間: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9日10時;
(五)資格預審時間: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2日17時;
(六)網上報價時間: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10時;
(七)限時競價時間:2023年6月19日10時。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願意繼續競價,轉入限時競價,通過限時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本次掛牌出讓通過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係統(http://www.gzggzy.cn/)進行。競買申請人必須先行辦理CA數字證書及企業信息登記,才能登錄係統參加網上交易活動。
(三)《CA數字證書與電子簽章辦理指引》《土地使用權及礦業(其他自然資源)權類企業信息登記辦理指引》《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競買須知》和《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係統用戶操作手冊(競買人)》等相關資料,競買申請人可以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gzggzy.cn/)服務指南欄目的辦事指引中下載並認真閱讀。
(四)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宗地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宗地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並全麵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競買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郵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六)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在網上交易係統全封閉進行,實行資格預審;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係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
(七)競買人申請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後,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申請人支付,競買保證金可以人民幣、港幣或美元支付。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以實際到達係統提示的銀行賬號為準。(戶名、賬號及開戶銀行詳見網上交易係統提示)
(八)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實行資格審核前置,競買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係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並於2023年6月7日12時前到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請的書麵資料。競買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並保證書麵申請材料與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一致。經審核,競買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3年6月12日17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競買申請人通過資格審核後才能取得網上報價權限。
(九)網上報價不可撤回。
(十)網上交易結束後,競得人於2個工作日內與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我局將在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後發布交易結果公示,交易結果公示期為簽訂《成交確認書》次日起計共5日,競得人於交易結果公示結束後6個工作日內到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一)競買保證金及土地出讓金支付要求:
受讓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後自動轉為出讓土地的定金,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於支付土地出讓金時可抵作土地出讓價款;外幣競買保證金則須在受讓人繳清地價款後,按外彙管理的有關規定退還或作其它方式處理。
受讓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並按相關規定繳交契稅等費用。
(十二)建設期限:競得人須在土地交付後1年內動工建設,土地交付後24個月內竣工。
(十三)有關出讓宗地的詳細資料及掛牌文件可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gzggzy.cn/)自然資源專欄及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瀏覽。
六、聯係方式
(一)出讓方
名稱: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彙星路81號A棟5樓
聯係人:(020)82119310;聯係人:倪小姐
名稱:廣州開發區土地開發儲備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攬月路66號3樓
聯係電話:(020)82208656;聯係人:侯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機構
名稱: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郵編:510630
對外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務熱線:1.業務谘詢:(020)28866000
2.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020)28866000
3.聯係人:石小姐、李小姐,聯係電話:(020)28866412、28866569
4.網上交易係統技術支持電話:(020)28866000
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