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規劃資源埔(開)掛出告字〔2022〕13號
受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委托,經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批準,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廣州市黃埔區GQ-E10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有嚴重違反土地出讓合同、閑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記錄的,及與其有參股、控股、投資關係的法人、其他組織,均不得參加本次競買;
(二)競買申請人須為從事建築物聯網、傳感技術及CFD仿真技術等相關研發及生產製造的企業;
(三)競得人須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若競買申請時未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的,受讓地塊後須將上述關係遷入。除因國家或股東集團的產業政策調整,依法重組並購、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外,競得人取得土地後10年內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長期經營,不遷離注冊及辦公地址、統計關係,不改變在本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
(四)競得人可成立項目公司或控股項目公司作為土地權屬單位和項目投資建設主體;競買申請人擬在受讓土地後成立新公司或控股項目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競買申請書》中明確該新公司或控股項目公司的出資構成、股權結構等內容。新公司或控股項目公司成立時間不得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60天內;
(五)競得人須承諾,嚴格按照《關於核發廣州市黃埔區GQ-E10地塊規劃條件的函》(穗規劃資源業務函〔2022〕1122號)開發建設該地塊,地塊用於建築物聯網、傳感技術及CFD仿真技術等領域的產業園建設;
(六)競得人須承諾,地塊規劃設計方案應按照《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市政府令第133號)滿足一般建築工程臨鐵路邊軌中線(支線、專用線)退讓距離≥15米的要求;
(七)競得人須承諾,原地保留地塊內的10KV公用開關房,不作遷改;
(八)競得人須承諾,於土地交付後3年內投產(運營),2025年競得人企業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入統實現產值20000萬元人民幣,繳納稅收(含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不低於600萬元人民幣;
(九)競得人須承諾,土地交付後達產年可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入統實現產值26000萬元人民幣,入統繳納稅收(含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不低於1500萬元人民幣;
(十)競得人須承諾,采用裝配式建築的建造方式,實施裝配式建築的麵積比例按該地塊總建築麵積的30%,若地塊分期開發,需在首期落實裝配式建築的麵積比例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築的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或省現行的裝配式評價標準規定,接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監管;
(十一)競得人須承諾,地塊興建的民用建築(含工業用地範圍內用於辦公、居住等民用建築功能的建築),應當按照綠色建築基本級或以上等級進行建設,其中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築和大型建築應當按照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等級進行建設;建築麵積大於10萬平方米的居住小區按綠色建築一星級及以上等級進行建設;
(十二)競得人須承諾,在地塊建設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現文物埋藏,應當立即停止施工,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請文物部門處理;
(十三)競得人應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承擔本地塊的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並落實三同時(設計、施工和驗收)製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建設時開挖基坑的,應提出土方開挖和基坑支護的專項施工方案論證,按照建築工程邊坡管理規定實施監督管理。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期: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8日;
(二)網上申請時間: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8日17時;
(三)繳保證金時間: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8日17時;
(四)網上掛牌時間: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30日10時;
(五)資格預審時間: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3日17時;
(六)網上報價時間: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30日10時;
(七)限時競價時間:2022年5月30日10時。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願意繼續競價,轉入限時競價,通過限時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本次掛牌出讓通過廣州土地礦產網上交易係統(https://login.gzggzy.cn)進行。競買申請人必須先行辦理CA數字證書及企業信息登記,才能登錄係統參加網上交易活動。
(三)競買申請人可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gzggzy.cn/)服務指南欄目的辦事指引中下載《CA數字證書與電子簽章辦理指引》《土地使用權及礦業(其他自然資源)權類企業信息登記辦理指引》《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競買須知》和《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係統用戶操作手冊(競買人)》等相關資料並認真閱讀。
(四)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宗地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宗地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並全麵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競買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郵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六)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在網上交易係統全封閉進行,實行資格預審;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係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
(七)競買人申請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後,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申請人支付,競買保證金可以人民幣、港幣或美元支付。競買保證金交納時間以實際到達係統提示的銀行賬號為準。(戶名、賬號及開戶銀行詳見網上交易係統提示)
(八)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實行資格審核前置,競買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係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並於2022年5月18日12時前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請的書麵資料。競買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並保證書麵申請材料與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一致。經審核,競買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2年5月23日17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競買申請人通過資格審核後才能取得網上報價權限。
(九)網上報價不可撤回。
(十)網上交易結束後,競得人於2個工作日內與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並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後6個工作日內到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一)競買保證金及土地出讓金支付要求:
受讓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後自動轉為出讓土地的定金,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於支付土地出讓金時可抵作土地出讓價款;外幣競買保證金則須在受讓人繳清地價款後,按外彙管理的有關規定退還或作其它方式處理。
受讓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並按相關規定繳交契稅等費用。
(十二)建設期限:競得人須在土地交付後6個月內動工建設,土地交付後24個月內建成竣工。
(十三)受讓人依法取得項目用地後,需嚴格按照項目規劃要求獨立完成開發利用,如受讓人需出租、轉讓或與第三人合作開發建設項目用地及建(構)築物(包括地下建築及地上建築)需經廣州市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或其相關工作部門書麵同意。如受讓人未經廣州市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或其相關工作部門書麵同意,私自出租、轉讓或與第三人合作開發建設項目用地及建(構)築物,或在承諾經營期限內私自以轉讓項目公司股權等形式變相轉讓項目用地使用權,出讓人有權收回土地,受讓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歸出讓人所有,收益明顯低於市場評估價的,以雙方商定的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的價值為準,對已建成的建(構)築物如出讓人願意保留或繼續使用的,根據委托的專業評估機構對其成本評估的結果進行貨幣補償。
(十四)有關出讓宗地的詳細資料及掛牌文件可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www.gzggzy.cn)自然資源專欄及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市場瀏覽。
六、聯係方式
(一)出讓方
名稱: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彙星路81號A棟5樓
聯係人:(020)82119310;聯係人:倪小姐
名稱:廣州開發區土地開發儲備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攬月路66號3樓
聯係電話:(020)82208656;聯係人:陸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機構
名稱: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郵編:510630
對外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務熱線:1.業務谘詢:(020)28866000
2.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020)28866000
3.項目聯係人:石小姐、車先生,聯係電話:(020)28866412、28866180
4.網上交易係統技術支持電話:(020)28866000
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