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規劃資源埔(開)掛出告字〔2021〕36號
受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委托,經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批準,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我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中新廣州知識城ZSCFX-C1-1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競買申請人須為從事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的企業,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注冊成立;
(二)競得人須承諾,在競得地塊後同步開展環評、安評等相關工作,在項目實施前完成環評、安評等相關工作,且不得因項目環評、安評工作影響約定的動竣工期限,項目實施將嚴格落實各種環保、安全措施,確保廢氣排放低於區環保部門規定的臭氣人體嗅覺閾值,不會影響周圍環境;確保廢水處理後排放達到水質淨化廠接納標準;引入建設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設置符合規範的臨時貯存場所,並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如未達到區環保部門和區應急管理部門的相關要求,出讓人可單方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償收回地塊,對已建設的地上建築物根據經財政評審核定的投入成本按使用年限折現進行貨幣補償;
(三)競得人須承諾,嚴格按照《關於重新核發知識城ZSCFX-C1-1地塊規劃條件的函》(穗知國規設〔2021〕37號)開發建設該地塊,地塊用於建設麵向半導體應用的光掩模製造項目;
(四)競得人須承諾,在取得土地後,6個月內開工建設,24個月內建成;
(五)競得人須承諾,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前或最晚於簽訂後30日內,競得人或其投資方須與廣州開發區招商引資部門簽訂《關於項目的投資合作協議》。如未履行承諾,出讓人可單方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收回地塊並退還已繳的出讓合同價款,對已建設的地上建築物根據經財政評審核定的投入成本使用年限折現進行貨幣補償;
(六)競得人須承諾,於土地交付後26個月內投產,項目投產後第二個完整年度實現工業產值約1.26億元、繳納稅收約850萬元,投產後第5個完整年度實現工業產值約10億元,繳納稅收約1.4億元;
(七)競得人須承諾,建成後的物業隻能用於電子專用材料生產製造及其配套。未經開發區管委會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出租或轉讓。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期: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18日;
(二)網上申請時間: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18日17時;
(三)繳保證金時間: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18日17時;
(四)網上掛牌時間: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9日10時;
(五)資格預審時間: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3日17時;
(六)網上報價時間:2021年10月24日至2021年10月29日10時;
(七)限時競價時間:2021年10月29日10時。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願意繼續競價,轉入限時競價,通過限時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本次掛牌出讓通過廣州土地礦產網上交易係統(https://login.gzggzy.cn)進行。競買申請人必須先行辦理CA數字證書及企業信息登記,才能登錄係統參加網上交易活動。
(三)競買申請人可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gzggzy.cn/)服務指南欄目的辦事指引中下載《CA數字證書與電子簽章辦理指引》《土地使用權及礦業(其他自然資源)權類企業信息登記辦理指引》等相關資料並認真閱讀,《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競買須知》和《廣州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係統競買人操作手冊》詳見附件。
(四)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宗地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宗地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並全麵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競買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郵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六)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在網上交易係統全封閉進行,實行資格預審;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係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
(七)競買人申請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後,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申請人支付,競買保證金可以人民幣、港幣或美元支付。競買保證金交納時間以實際到達係統提示的銀行賬號為準。(開戶單位: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行詳見網上交易係統提示的銀行賬號)
(八)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實行資格審核前置,競買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係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並於2021年10月18日12時前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請的書麵資料。競買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並保證書麵申請材料與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一致。經審核,競買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1年10月23日17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競買申請人通過資格審核後才能取得網上報價權限。
(九)網上報價不可撤回。
(十)網上交易結束後,競得人於2個工作日內與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並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後6個工作日內到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一)競買保證金及土地出讓金支付要求:
受讓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後自動轉為出讓土地的定金,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於支付土地出讓金時可抵作土地出讓價款;外幣競買保證金則須在受讓人繳清地價款後,按外彙管理的有關規定退還或作其它方式處理。
受讓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並按相關規定繳交契稅等費用。
(十二)建設期限:取得土地後,6個月內開工建設,24個月內竣工。
(十三)受讓人依法取得項目用地後,需嚴格按照項目規劃要求獨立完成開發利用,如受讓人需出租、轉讓或與第三人合作開發建設項目用地及建(構)築物(包括地下建築及地上建築)需經廣州市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或其相關工作部門書麵同意。如受讓人未經廣州市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或其相關工作部門書麵同意,私自出租、轉讓或與第三人合作開發建設項目用地及建(構)築物,或在承諾經營期限內私自以轉讓項目公司股權等形式變相轉讓項目用地使用權,出讓人有權收回土地,受讓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歸出讓人所有,收益明顯低於市場評估價的,以雙方商定的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的價值為準,對已建成的建(構)築物如出讓人願意保留或繼續使用的,根據委托的專業評估機構對其成本評估的結果進行貨幣補償。
(十四)有關出讓宗地的詳細資料及掛牌文件可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www.gzggzy.cn)土地礦產專欄及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瀏覽。
六、聯係方式
(一)出讓方
名稱: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億創街1號人才大廈32樓
聯係電話:82110109;聯係人:李小姐
名稱:廣州開發區土地開發儲備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攬月路66號3樓
聯係電話:82208656;聯係人:陸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機構
名稱: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郵編:510630
對外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務熱線:1.業務谘詢:(020)28866000
2.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020)28866000
3.項目聯係人:李小姐、車先生,聯係電話:(020)28866569、28866180
4.網上交易係統技術支持電話:(020)28866000
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