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規劃資源埔(開)掛出告字〔2021〕32號
受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委托,經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批準,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我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廣州市黃埔區HP-NG-03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有嚴重違反土地出讓合同、閑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記錄的,及與其有參股、控股、投資關係的法人、其他組織,均不得參加本次競買;
(二)競得人在地塊成交後30日內須與廣州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或其下屬政府部門簽訂《項目投資合作協議》,且承諾關於協議的權利及義務不隨項目公司發生改變;
(三)競得人須為從事數字電網研究和試驗的企業,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除因國家或股東集團的產業政策調整,依法重組並購、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外,競得人取得土地後10年內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長期經營,不遷離注冊及辦公地址、統計關係,不改變在本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
(四)競得人可成立項目公司作為土地權屬單位和項目投資建設主體;
(五)競得人須承諾,嚴格按照《關於核發黃埔區HP-NG-03地塊規劃條件的函》(穗規劃資源業務函〔2021〕8480號)開發建設該地塊。該地塊須用於數字電網科技產業園建設。競得人須采用裝配式建築的建造方式,實施裝配式建築的麵積比例為70%,裝配率50%,若地塊分期開發,需在首期落實裝配式建築的麵積比例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築的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或省現行的裝配式評價標準規定,接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監管;
(六)競得人須承諾,於土地交付後5年內投產(運營),2026年競得人企業實現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入統營業收入30億元人民幣,繳納稅收(含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實現累計納稅額(含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不低於1.16億元人民幣;
(七)競得人須承諾,土地交付後達產年可在黃埔區入統實現營業收入50億元人民幣,入統繳納稅收累計納稅額(含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不低於1.16億元人民幣;
(八)競得人須承諾,按照新型產業用地,一類工業用地(M1)持有該地塊,出讓年限為50年。新型產業用地內產業功能計容建築麵積不得低於總計容建築麵積的60%,配套服務功能(含配套員工宿舍和配套商業等功能)計容建築麵積不得高於總計容建築麵積的40%,其中,配套員工宿舍計容建築麵積不得高於總計容建築麵積的30%。獨立占地的配套服務設施的用地麵積不得高於總用地麵積的15%。新型產業用地上的配套員工宿舍、配套商業用房須整體確權並自持,不得分割、轉讓及銷售,自持比例為100%,自持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一致。新型產業用地上的產業功能建築可以按幢、層等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進行分割登記和轉讓,每個基本單元的套內建築麵積不得少於500平方米,可分割轉讓的部分不超過該地塊中產業功能的計容建築麵積的50%。允許進行分割登記的物業,應用於引進相關產業鏈合作夥伴的產業項目,受讓方須經依法注冊登記且為轉讓方的產業鏈合作夥伴企業;
(九)地塊興建的民用建築(含工業用地範圍內用於辦公、居住等民用建築功能的建築),應當按照綠色建築基本級或以上等級進行建設,其中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築和大型建築應當按照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等級進行建設;建築麵積大於10萬平方米的居住小區按綠色建築一星級及以上等級進行建設;
(十)競得人受讓地塊後在建設過程中,如發現有文物埋藏,須立即停止施工並報文物部門處理。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期: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22日;
(二)網上申請時間: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22日17時;
(三)繳保證金時間: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22日17時;
(四)網上掛牌時間: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0月11日10時;
(五)資格預審時間: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7日17時;
(六)網上報價時間: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11日10時;
(七)限時競價時間:2021年10月11日10時。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願意繼續競價,轉入限時競價,通過限時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本次掛牌出讓通過廣州土地礦產網上交易係統(http://www.gzggzy.cn/)進行。競買申請人必須先行辦理CA數字證書及企業信息登記,才能登錄係統參加網上交易活動。
(三)競買申請人可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gzggzy.cn/)服務指南欄目的辦事指引中下載《CA數字證書與電子簽章辦理指引》《土地使用權及礦業(其他自然資源)權類企業信息登記辦理指引》等相關資料並認真閱讀,《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競買須知》和《廣州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係統競買人操作手冊》詳見附件。
(四)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宗地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宗地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並全麵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競買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郵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六)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在網上交易係統全封閉進行,實行資格預審;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係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
(七)競買人申請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後,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申請人支付,競買保證金可以人民幣、港幣或美元支付。競買保證金交納時間以實際到達係統提示的銀行賬號為準。(開戶單位: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行詳見網上交易係統提示的銀行賬號)
(八)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實行資格審核前置,競買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係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並於2021年9月22日12時前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請的書麵資料。競買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並保證書麵申請材料與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一致。經審核,競買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1年9月27日17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競買申請人通過資格審核後才能取得網上報價權限。
(九)網上報價不可撤回。
(十)網上交易結束後,競得人於2個工作日內與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並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後6個工作日內到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一)競買保證金及土地出讓金支付要求:
受讓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後自動轉為出讓土地的定金,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於支付土地出讓金時可抵作土地出讓價款;外幣競買保證金則須在受讓人繳清地價款後,按外彙管理的有關規定退還或作其它方式處理。
受讓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並按相關規定繳交契稅等費用。
(十二)建設期限:土地交付後6個月內動工建設,土地交付後24個月內竣工驗收。
(十三)受讓人依法取得項目用地後,需嚴格按照項目規劃要求獨立完成開發利用,如受讓人需出租或與第三人合作開發建設項目用地及建(構)築物(包括地下建築及地上建築)需經廣州市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或其相關工作部門書麵同意。如受讓人未經廣州市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或其相關工作部門書麵同意,私自出租或與第三人合作開發建設項目用地及建(構)築物,或在承諾經營期限內私自以轉讓項目公司股權等形式變相轉讓項目用地使用權,出讓人有權收回土地,受讓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歸出讓人所有,收益明顯低於市場評估價的,以雙方商定的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的價值為準,對已建成的建(構)築物如出讓人願意保留或繼續使用的,根據委托的專業評估機構對其成本評估的結果進行貨幣補償。
(十四)有關出讓宗地的詳細資料及掛牌文件可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gzggzy.cn/)土地礦產專欄及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瀏覽。
六、聯係方式
(一)出讓方
名稱: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彙星路81號A棟5樓
聯係人:82112278;聯係人:田先生
名稱:廣州開發區土地開發儲備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攬月路66號3樓
聯係電話:82208656;聯係人:陸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機構
名稱: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郵編:510630
對外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務熱線:1.業務谘詢:(020)28866000
2.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020)28866000
3.項目聯係人:李小姐、車先生,聯係電話:(020)28866569、28866180
4.網上交易係統技術支持電話:(020)28866000
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