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規劃資源埔(開)掛出告字〔2021〕29號
受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委托,經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批準,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我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黃埔區LGPQ-E1-1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競買,競買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聯合競買的,競買申請書應列明各成員單位並簽章,各成員單位為競買及競得後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競得的地塊不得分割。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有嚴重違反土地出讓合同、閑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記錄的,及與其有參股、控股、投資關係的法人、個人及其他組織,均不得參加本次競買;
(二)同一名申請人隻能進行一次交易申請(含聯合申請)。自然人及由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者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視為同一名申請人;凡與申請人之間有參股、控股等關聯關係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也視為同一名申請人,但申請人的母公司為上市公司的,該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東除外。如申請人違反上述規定的,出讓人有權單方麵取消申請人競買資格,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有權單方麵解除出讓合同,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競買申請人應當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在申請競買前,應簽署書麵承諾書,內容包括:承諾其關聯公司不參加同一宗地競買;承諾知曉出讓地塊房價地價聯動要求並理性競價,承諾未來限房價居住用地的工程質量應嚴格按照一般居住用地的規範標準執行,受區住建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此承諾書納入土地出讓合同附件與出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區住建局對房屋建設裝修品質進行指導監控;
(四)競買人在廣州市範圍內競買商品住宅用地從事房地產開發必須使用自有資金,競買人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等。在繼續執行《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廣州市金融工作局關於對競買商品住宅用地資金來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產〔2016〕2144號)基礎上,進一步嚴格購地資金審查,購地資金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金融機構各類融資資金,不得使用房地產產業鏈上下遊關聯企業借款或預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借款,不得使用參與競買人控製的非房地產企業融資等。參與競買企業需說明購地資金來源、提供相應證明並對上述要求作出承諾(承諾書格式詳見附件)。經審查資金來源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視為違反競買承諾,由土地出讓人取消競得(中標)人的競得(中標)資格,對競得(中標)人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並禁止競得(中標)人在三年內參加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
(五)競得人注冊地址須在廣州開發區、黃埔區。競買申請人注冊地址不在廣州開發區、黃埔區的,受讓地塊後須在廣州開發區、黃埔區成立新公司開發建設該地塊;
(六)競得人須采用裝配式建築的建造方式,實施裝配式建築的麵積比例不低於該地塊地上計算容積率建築麵積的100%,實施裝配式建築的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或地方現行的裝配式評價標準規定,接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監管;
(七)競得人須按照《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於印發〈廣州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穗建質〔2020〕203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於印發廣州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穗建質〔2020〕436號)的要求,投保LGPQ-E1-1地塊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八)出讓價格未包含地下空間土地出讓金。地下空間土地出讓金標準按申請補繳時點的政策計收;
(九)地塊為蘿崗街道蘿崗社區經濟聯合社經濟發展用地收儲出讓項目,競得人須在競得土地後30日內與蘿崗社區經濟聯合社簽訂《蘿崗社區自留發展用地合作開發協議》一、二。若未能按時簽訂協議的,經蘿崗社區經濟聯合社申請,出讓人可單方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收回地塊並退還已繳的出讓合同價款及相關契稅;
(十)地塊北側臨近濟廣高速,競得人須在競得土地後30日內與廣東廣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簽訂《濟廣高速LGPQ-E1-1地塊北側段聲屏障建設工程框架合作協議》(下稱“協議”),上述聲屏障工程總造價人民幣3818.8萬元,由競得人按協議約定支付。若未能按時簽訂協議的,經蘿崗街道蘿崗社區經濟聯合社同意,出讓人可單方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收回地塊並退還已繳的出讓合同價款及相關契稅;
(十一)競得人須在本地塊建設不低於計容建築麵積10%(10772平方米)的租賃性住房,該部分租賃性住房由黃埔區住建局按照3500元/平方米的價格回購;剩餘不足一套的配建麵積(以不動產登記建築麵積為準),按一套移交,超出10772平方米建築麵積的差額部分由黃埔區住建局按照3500元/平方米+本次出讓成交樓麵單價的價格回購。上述配建房源必須集中布局,戶型應按黃埔區相關要求執行,鼓勵獨立用地;在辦理房屋回購交易手續時,按購房合同約定支付購房款;政府回購住房需與首期工程同步建設、同步驗收;政府回購住房的位置、戶型套數等需在報建(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取得黃埔區住建局的同意,裝修標準按照《廣州市共有產權住房規劃建設導則(試行)》的要求進行裝修。政府回購住房在辦理交易手續時,雙方按規定各自支付相應的稅費;
(十二)地塊涉及黃埔區區級文保單位鍾西莊夫婦墓、不可移動文物鍾南墅家族墓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製地帶,文物保護範圍外延30米應按文物主管部門意見實施綠化。文保單位建控範圍涉及區域的規劃方案,在建築報審階段應取得文物行政部門意見;
(十三)地塊興建的民用建築(含工業用地範圍內用於辦公、居住等民用建築功能的建築),應當按照綠色建築基本級或以上等級進行建設,其中政府投資公益性建和大型建築應當按照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等級進行建設;建築麵積大於10萬平方米的居住小區按綠色建築一星級及以上等級進行建設;
(十四)地塊規劃條件要求新建社區衛生設施的,需在滿足規劃要求的前提下,統一按區衛生部門的設計及裝修標準實施,並在住宅項目移交前完成驗收及移交;
(十五)該地塊緊鄰開蘿大道、濟廣高速,地塊上的住宅項目與道路需預留足夠緩衝空間,住宅開發主體需落實相關隔音降噪措施,降低道路噪聲對居民生活的影響。同時,住宅開發主體落實告知責任,以社會認可的方式告知入住居民本項目的周邊環境,避免後期群眾的投訴;
(十六)出讓地塊若因未達小學、中學相應服務人口規模下限而未配套相應的學位,但相應增加的學位需求應按相關要求統籌到周邊其他規劃學校的,應按相關要求繳納教育異地統籌費,具體繳納方式與標準按教育部門要求執行;
(十七)地塊完成開發對外銷售時,首套住房購房家庭(或個人)購房總套數占新建商品住房規劃總套數的比例不低於50%,在房屋銷售時須提交落實首套住房購房家庭(或個人)購房占比的銷售方案和承諾書,對未能按要求履約的開發企業母公司、子公司1年內在廣州市取消參與土地競買資格。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限房價+限地價+競自持(租賃住房)+搖號”原則確認競得人,本地塊初始配建10772平方米租賃性住房。
(一)設置本地塊範圍內建成房屋銷售價格不得高於38051元/平方米。
(二)設置最高限製地價為206886.9萬元,競買申請人的最高報價不超過最高限製地價時,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三)當報價達到最高限製地價後,競買方式轉為競自持租賃住房(以不動產登記的建築麵積為準)的方式確定競得人,凡接受最高限製地價的競買人可參與競自持租賃住房,競價階梯為該宗地內扣除初始配建的10772平方米租賃住房後商品住房建築麵積的1%,競買人報出自持商品住房建築麵積比例最高的為競得人;若在此環節未有競買人報價,則上一環節中第一位報出最高限製地價的競買人確定為競得人。
(四)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出50%自持商品住房麵積時,停止網上競價,改為搖號確定競得人,所有接受50%自持商品住房麵積的競買人參加搖號,搖號時間為限時競價後3個工作日內。
企業自持部分作為租賃住房,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一致,不得分割處分,抵押、轉讓須與本項目全部自持租賃住房整體一並辦理,須整體確權(隻辦理一個不動產權證),不得銷售,須集中布局且裝修標準不得低於同項目商品住宅的裝修標準。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期: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5日;
(二)網上申請時間: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2日17時;
(三)繳保證金時間: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2日17時;
(四)網上掛牌時間: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7日15時;
(五)資格預審時間: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4日17時;
(六)限時競價時間:2021年9月27日15時。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願意繼續競價,轉入限時競價,通過限時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本次掛牌出讓通過廣州土地礦產網上交易係統(https://login.gzggzy.cn)進行。競買申請人必須先行辦理CA數字證書及企業信息登記,才能登錄係統參加網上交易活動。
(三)競買申請人可以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gzggzy.cn/)服務指南欄目的辦事指引中下載《CA數字證書與電子簽章辦理指引》《土地使用權及礦業(其他自然資源)權類企業信息登記辦理指引》等相關資料並認真閱讀,《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競買須知》和《廣州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係統競買人操作手冊》詳見附件。
(四)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宗地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宗地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並全麵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競買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郵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六)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在網上交易係統全封閉進行,實行資格預審;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係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
(七)競買人申請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後,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申請人支付,競買保證金可以人民幣、港幣或美元支付。競買保證金交納時間以實際到達係統提示的銀行賬號為準。(開戶單位: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行詳見網上交易係統提示的銀行賬號)
(八)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實行資格審核前置,競買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係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並於2021年9月22日12時前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請的書麵資料。競買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並保證書麵申請材料與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一致。經審核,競買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1年9月24日17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競買申請人通過資格審核後才能取得網上報價權限。
(九)網上報價不可撤回。
(十)網上交易結束後,競得人於2個工作日內與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並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後6個工作日內到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一)競買保證金及土地出讓金支付要求:
受讓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後自動轉為出讓土地的定金,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於支付土地出讓金時可抵作土地出讓價款;外幣競買保證金則須在受讓人繳清地價款後,按外彙管理的有關規定退還或作其它方式處理。
受讓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繳納不低於成交價款50%的首期土地出讓金,餘款在2021年12月10日前繳清,並按規定繳交利息及契稅等費用。
(十二)建設期限:在土地交付後12個月內動工建設,土地交付後36個月內建成竣工。
(十三)有關出讓宗地的詳細資料及掛牌文件可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www.gzggzy.cn)土地礦產專欄及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瀏覽。
六、聯係方式
(一)出讓方
名稱: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彙星路81號A棟5樓
聯係電話:82119310;聯係人:倪小姐
名稱:廣州開發區土地開發儲備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攬月路66號3樓
聯係電話:32058952、82208656;聯係人:卓先生、陸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機構
名稱: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郵編:510630
對外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務熱線:1.業務谘詢:(020)28866000
2.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020)28866000
3.項目聯係人:李小姐、車先生,聯係電話:(020)28866569、28866180
4.網上交易係統技術支持電話:(020)28866000
廣州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