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2020年,我區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在法治軌道上積極推進基層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用法治護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促進營商環境不斷優化,推動城市更新高質量發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黨政主要負責人積極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一是黨政主要負責人專題學習《民法典》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法典的重要論述。二是傳達學習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研究部署我區貫徹落實意見。三是將民法典作為處級幹部培訓重點,讓處級幹部帶頭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
(二)堅持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一是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毫不鬆懈抓好疫情防控。二是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法律法規,加大對危害疫情防控行為的執法力度,加強對醫患、涉企、合同履行、勞動爭議等矛盾的糾紛化解。三是利用各類媒介平台,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四是成立區黨員律師疫情防控法律服務團,為企業複工複產提供法律指引。
(三)提升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平,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一是從製度層麵為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供有力支撐,推出99項深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二是加大營商環境政策創新力度,構建具有全國影響力的“金鑲玉”產業發展促進政策體係。三是優選律師事務所、高校、行業協會、公檢法司等法律人士,聯合成立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共同體。四是繼續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麵提升審批效能。五是開展民營及中小企業“信任籌建”,建立審批容缺機製,壓縮辦理時限,加快企業籌建進度。
(四)狠抓城市更新,讓城市高質量發展在法治軌道上跑得更快。一是深化省“三舊”改造改革創新試點,有序推動全區城市更新工作,確保決勝三年完成舊村拆遷攻堅任務。二是印發“城市更新項目審批流程再造20條”,改造方案從批複到動工從1年半壓縮至最快3個月。三是舉辦全區村居法律顧問參與城市更新重點工作專題培訓,指導村居法律顧問提供高質量城市更新法律服務。四是組建區、鎮街村(居)二級法律服務和法援律師團隊服務“三舊”改造工作。
(五)深化鎮街體製改革,賦予鎮街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一是印發《廣州市黃埔區深化鄉鎮街道體製改革完善基層治理體係實施方案》,逐步將區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製等權限依法下放鎮街,推動鎮街集中精力抓治理、抓服務、促經濟發展。二是全力推進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梳理區本級管理權限,形成《鎮街綜合行政執法職權事項目錄》(360項),按程序報市政府研究。
(六)規範行政決策行為,推進行政決策法治化。一是加強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全年共審查各類政府合同235件次,為行政決策事項出具法律意見741份。二是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製度,組織編製區2020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三是深入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在重大投資項目、城市更新改造、國土規劃等重大行政決策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
(七)規範製發程序,確保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有效。一是將合法性審查貫穿政策文件製定全過程,從製定伊始便介入審查,進一步提高審查質效。二是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評估回頭看,對全區施行滿2年和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的現行有效的規範性文件進行評估。三是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被列入清理範圍的5份行政規範性文件全部已啟動修訂程序。
(八)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提高執法辦案質量和水平。一是嚴格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在“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會公開各類行政執法信息57635條。二是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對全區41個行政執法單位500餘宗案卷進行評查。三是舉辦2020年全區法治業務培訓班,提升法治意識和法治能力,全區120餘名單位領導和法製員參加培訓。
(九)加強政務服務建設,提升政務服務質量。一是編製區級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實施細則,推進政務協同和數據共享,提高共享平台的數據質量。二是政務服務“好差評”實現全覆蓋,按月通報,及時督促差評工單整改。三是深化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與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認真做好政策解讀。四是設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目錄專欄,全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五是組織全區政務公開業務培訓,促進全區政務公開隊伍建設,提升工作人員公開意識和業務工作水平。
(十)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一是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每周三輪流接待來訪群眾,麵對麵解決群眾訴求。二是提升行政複議工作質量和水平,印發《黃埔區行政複議體製改革實施方案》,2020年行政複議綜合糾錯率達到29.6%。三是組建“聯調機動隊”和鎮街、公安、司法“三人小組”,著力提升矛盾糾紛的協同處置能力。四是建設全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南北兩個分中心,實現矛盾糾紛一站式接收,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
我區法治政府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距離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部分領導幹部不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工作;行政複議和多元糾紛解決機製還需繼續改進;“數字政府”建設有待完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仍有些問題需要解決;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的各種製度安排需要繼續探索完善。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計劃
2021年,我區將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實際出發,繼續加強法治政府建設。
(一)狠抓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關鍵少數”。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切實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不斷提高領導幹部依法履職能力,當好法治黃埔的建設者、保障者,努力推動全區法治政府建設繼續走在全省前列。
(二)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嚴格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深度推進“綜合性授權”改革和部分權限事項下放鎮街。用好營商環境法治保障共同體,推動營商環境改革創新規範化、係統化、製度化。
(三)深化行政複議體製改革。優化全區行政複議資源配置,實現“一個窗口”對外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建立一套完善的行政複議工作機製,製定一套高效、便民、規範的行政複議辦案規則,實現行政複議的專業化、高效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四)強化城市更新製度創新。加快完善“1+20”城市更新配套政策體係,積極探索城市更新行政裁決製度,在獲得省人大常委會授權後,穩步開展行政裁決工作,助力解決城市更新難點、堵點和痛點。
(五)推進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統一部署、統一培訓、統一指導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製定鎮街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辦法,整合鎮街現有行政執法力量,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範鎮街行政執法行為。
(六)探索企業監管領域柔性執法。采取柔性執法的思路,設置合理的“糾錯期”“過渡期”,對企業存在的輕微違法問題,綜合運用“首錯免罰”“輕微免罰”“減免處罰”,讓行政執法有力度更有溫度。
(七)促進知識城在法治軌道上高質量發展。推動省人大常委會將《廣東省中新廣州知識城條例》納入2021年立法計劃,組織業務骨幹,成立推動立法計劃工作專班;加強與省人大常委會、省司法廳溝通。全力推動打造知識創新高地、國際人才自由港、灣區創新策源地、開放合作示範區,為中新廣州知識城的建設和發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