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1年行政執法情況報告
2021年,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以下簡稱“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指導下,在區有關職能部門和各街鎮的支持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廣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全麵推進依法執法工作和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以市、區城市綜合環境治理大提升工作為契機,以“標準化建設、精細化管理、人性化服務”為抓手,以深化“更幹淨、更整潔、更平安、更有序”為目標,以查處“違法建設”、整治“六亂”、加強工地管理工作、大力提升我區綜合環境治理為重點,認真履行職責,狠抓執法工作落實,全麵促進執法隊伍建設,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項執法工作任務。
一、落實各項製度,著力提高依法執法工作水平
通過建章立製,堅持精細化管理,秉著公正、公開執法的原則,把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目標、任務和內容,進行細化量化,做到人員定崗、責任到位,確保工作落實。
(一)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健全行政執法事前、事中、事後公開機製,製定了行政執法公示具體辦法,明確了執法公示的範圍、內容、載體、程序、時限要求等事項,全麵、及時、準確公開有關行政執法信息,拓寬公開渠道,方便群眾查詢。
(二)積極落實“雙”報告製度。為了有效控製“違法建設”,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堅持在經常性防控上下功夫,要求各執法隊加強日常巡查,以宅基地房和臨時建築物管理為重點,嚴防新“違建”發生,發現一宗,報告一宗,當日發現,當日分別上報街道和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切實把違法建設製止在萌芽狀態。
(三)認真落實案件審批和會審製度。針對執法案件文書是否規範、證據是否確鑿、程序是否合法、處罰是否適當等問題,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政策法規科加強了對各街(鎮)執法隊和直屬中隊執法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到執法隊指導疑難案件的推進,提高一線執法人員辦案技能,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問題。在案件審批上,實行了三級會審製度,分別是街(鎮)執法隊(直屬中隊)、街道辦事處案件會審工作領導小組、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明確了案件審批的權限和職能範圍。
(四)堅定落實值班製度。一是建立局機關值班製度,負責全局的值勤、值班檢查和組織指揮與協調工作,指導督促街(鎮)執法隊完成轄區城管執法工作。二是建立街(鎮)執法隊值班製度,負責各自轄區日常工作的處置。三是建立夜間值班製度,由監控指揮中心負責夜間投訴處理。四是建立節假日值班製度,由局機關、直屬中隊和各街(鎮)執法隊聯合值班,負責節假日期間市容環境整治和違法建設監控點的巡查和監控工作。
二、區城市管理局執法部門及人員基本情況
區城市管理局涉及執法的部門包括執法一科、執法二科、政策法規科、執法監督科、辦公室、城管指揮中心、直屬一、二、三中隊;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現有行政執法專項編製99名,現有正式隊員89名。
三、各類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情況
(一)查控違法建設工作。按照“控新增、減存量、零增長”的總目標,嚴厲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製定《黃埔區2021年度查違拆違績效管理考評方案》,每季度對街鎮核查評分,推動街鎮落實查違控違主體責任,確保了我區查違拆違任務的順利完成。全年拆除各類違法建設35849宗,麵積1280.10萬平方米。超額完成廣州市下達的650萬平方米考核任務,超額完成區下達的800萬平方米目標任務。嚴格落實曆史文化保護傳承執法工作,指導街鎮立案查處涉及破壞曆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傳統村落共8宗案件,獲得市局認可。在舊村改造中,主動到各鎮街座談、指導、幫扶,審批處理“三舊”改造違建案件500餘宗,配合完成15條舊村改造“清零”工作,協助大沙街拆除環村路六年之久的釘子戶。
(二)市容環境整治工作。全年整治亂擺賣近5萬宗、占道經營3萬餘宗、“六亂”約7千宗、製止露天焚燒98宗,確保防疫期間市容環境秩序幹淨整潔平安有序;開展夜間市容環境秩序整治工作26次,參與組織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行動98次;做好重大活動和節假日期間的市容環境保障工作。圓滿完成香雪文化旅遊節、春運 、高考、慶祝建黨100周年等重大活動保障工作,確保安全穩定。
(三)在建工地、建築廢棄物處置監管執法工作。製定並下發《2021年在建工地及建築廢棄物處置監管執法工作方案》等文件,指導各街鎮(執法辦)加強轄區工地和建築廢棄物運輸的監管執法。按照“奮戰三百天、全力保暢安”工作方案,3月底至5月初連續40天組織開展夜間工地和建築廢棄物整治工作。全年牽頭組織住建、公安、各鎮街等部門開展建築工地和建築廢棄物處置專項聯合整治行動70餘次,檢查運輸車輛3700餘輛次,檢查在建工地11000餘個次,立案查處違法違規行為550餘宗,罰款1490萬餘元;在執法過程中,指導直屬中隊、鎮街綜合行政執法辦對新增的運輸車輛未辦理《廣州市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運輸建築廢棄物的輕微違法行為,依法給予免於處罰1宗。
(四)戶外廣告招牌管理執法工作。指導各鎮街推進規劃區戶外廣告招牌整治、開展區內高速及鐵路兩側違法戶外廣告整治清拆、做好文物保護單位和紀念性建築建設控製地帶內違規設置戶外廣告查處工作。開展常態執法巡檢。組織力量進行專項清理整治,全年清拆各類違法戶外廣告招牌3200宗,麵積約7700平方米。
(五)燃氣執法工作。製定了《2021年燃氣執法工作方案》,指導各鎮街做好轄區內的燃氣執法工作,加強跟蹤問效。全麵開展燃氣安全隱患排查,常態化開展突擊檢查、隨機抽查及專項行動,形成黑點氣瓶收繳、安全存儲、銷毀處置的閉環管理模式。全年立案28宗,罰款近78萬元,檢查供氣、用氣經營場所9200個次,查處出租屋違規使用燃氣線索928條,查扣燃氣瓶約4500個,移交區交通執法部門查扣非法運輸燃氣車輛23台。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發生,實現全區燃氣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六)垃圾分類專項執法。製定《2021年生活垃圾分類執法工作方案》,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執法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圍繞生活垃圾分類“強製單位”和“示範樣板小區”生活垃圾投放、收集、運輸、處置等環節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執法,每半年對轄區內強製單位執法全覆蓋。同時按市局要求,組織對全區物業小區生活垃圾分類情況進行全覆蓋執法檢查。全年檢查垃圾分類8600家次,教育處理3500家,責令限改2610宗,立案處罰3608宗,罰款81.2萬餘元。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全民意識和精細化水平。
四、推進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情況
2021年9月15日綜合行政執法事項下放鎮街實施後,由各鎮街自行立案、審核,為確保鎮街綜合執法能夠接得住、接得好,我局高度重視,積極為鎮街綜合執法做好服務、培訓、指導工作。
(一)印發城管領域工作指引,指導鎮街推進綜合執法工作。為推進鎮街綜合執法工作能夠順利開展,我局先後印發了3份關於城管領域綜合執法事項的指引,指導各鎮街盡快確定法製審核人員,搭建案件會審組織架構,製定案件審批製度,統籌落實好執法辦執法編製職數、刻製執法專用章等,明確關於城市管理領域案件的辦理、複議、訴訟、係統平台、執法文書及票據等方麵的指引要求;明確鎮街立案、審批流程,以及鎮街立案、審批案件權限等。
(二)組織法規業務培訓,提高鎮街綜合執法人員業務理論水平。執法事項下放前,我局組織了1期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專題培訓和2期法製員和內勤案件審核專題培訓;執法事項下放後,我局再次組織了為期一天的城管執法業務培訓。通過開展法規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鎮街綜合執法人員的業務理論水平。
(三)下發案件模板指引,提高鎮街綜合執法人員實操能力。為進一步提高鎮街執法人員實際辦案實操能力,我局製定了部分執法案件模板,包括詢問筆錄、法律適用、執法文書、注意事項等方麵,讓鎮街執法人員能夠快速掌握實際辦案流程,提高執法人員的實操能力水平。同時通過協助鎮街對其自主立案的案件進行法製審核,提高鎮街法治審核能力。
(四)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目前街鎮綜合執法辦人員整體執法水平有待提高,主要是受年齡和編製的限製。一是各街鎮執法辦編製受到擠占,隨意抽調執法人員,導致實際在崗在位人員較少,執法力量與執法事項不匹配,難以完成繁重的執法任務;二是目前執法辦人員大部分為軍轉幹部,總體年齡偏大,學習業務的能力和意願不強,加之法律專業人員較少,在執法過程中案件質量總體不高,程序存在瑕疵。
(五)下一步工作計劃和建議。一是進一步梳理下放職權事項,特別是處罰事項調整後,那些執法事項是經常做的,哪些是沒做過的,有針對性的指導鎮街開展執法。二是進一步梳理區局、區司法局、鎮街之間的關係,製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較大影響的標準,厘清區局和鎮街的執法邊界問題。三是加強鎮街綜合執法改革工作的培訓和指導工作。根據行政處罰權力下放的工作要求,加強鎮街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定期開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業務培訓,提高鎮街執法人員業務水平和能力;製作執法案例模板,規範執法文書填寫,重點加強對城管相關法律法規、執法辦案流程培訓。定期到各鎮街指導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以及案件審核工作,指導鎮街解決事權下發執法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每半年開展一次案卷評查工作,通過案卷評查,幫助鎮街找準問題,推動鎮街依法行政,提高案件質量。
五、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問題和困難
(一)隊伍成分單一,隊員結構矛盾比較突出。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轉業幹部較多,約占總人數的3/4,多年來沒有補充新生力量,全局執法人員平均年齡偏大,工作壓力大,執法工作任務重、時間長,長期超負荷工作影響執法人員身心健康和執法質量。
(二)執法調查手段缺乏,違法建設案件和無證經營燃氣案件執法取證難度大。在違法建設執法過程中,大部分行政相對人拒不配合調查、調查手段缺乏等因素,對違建責任人、建設時間、建築麵積等基礎信息核實調查不清,導致案件因事實調查不清被判敗訴;燃氣執法過程中,無證運輸燃氣的車輛大多為報廢車輛,當事人現場逃逸,執法人員難以取得行政相對人的基本信息,案件難以進行詢問調查和製作筆錄,導致該違法行為難以立案執行。
六、今後推進行政執法工作的措施
(一)加強執法隊伍的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提高一線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堅持文明執法,嚴格執法,依法行政。
(二)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宣傳,讓公眾了解城市管理的意義,加強與公眾的互動。
(三)進一步加大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力度。一是繼續保持嚴查嚴控違法建設的高壓態勢,落實查控違建動態巡查責任製,強化源頭管控,繼續健全與完善“守土有責、上下聯動、橫向聯合”的長效管理機製,嚴治各類違法搶建行為。二是加大“六亂”和市容環境整治力度,全麵推進流動商販疏導區(點)進社區活動,逐步實現流動商販社區自管自治,建立健全街(鎮)綜合執法隊伍聯合執法工作機製,落實屬地管理和網格精細化管理,整治與規範戶外廣告招牌。三是繼續加大工地執法力度,提高工地執法保障服務質量。健全完善與區相關部門的聯動工作機製,加強泥頭車、餘泥排放監督管理。四是加強對燃氣經營企業違規經營行為的執法力度,重點對轄區城鄉結合部瓶裝液化氣無證經營黑點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經營燃氣行為,開展燃氣管道安全隱患“回頭看”工作,鞏固整治成果。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