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定期報告規定》(粵府法治辦〔2016〕7號)、《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製度工作指引》(粵司辦〔2020〕135號)等的相關要求,按照區法治政府建設以及責任落實情況督察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加強組織領導、製度建設、執法管理、隊伍建設四個方麵,認真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嚴格規範執法行為,推動人社工作法製化進程,構建和諧法治社會。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法治基礎
一是領導高度重視,健全工作製度。建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召開2020年度依法行政專題會議。研究部署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以及依法行政工作,統籌推進各項工作的開展,向各處室提出了工作要求、分配了工作任務、明確了工作責任,全麵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項目標。通過局黨組會討論研究加強行政執法資格管理、疑難行政複議、工傷認定、行政許可案件等重大涉法事項。
二是形成述法報告,落實領導責任。根據《廣東省落實中央依法治國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列入年終述職內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粵法治委〔2020〕1號)要求,認真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及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年終述法工作,形成書麵述法報告並公示在公告欄。同時向工作人員派發《述法測評表》進行不記名民主測評,評測結果顯示我局工作人員對局黨政負責人及其他班子成員2019年度的依法履職情況予以認同和肯定。
三是強化過程管理, 確保依法決策。印發了《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製度》《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重一大”決策製度實施辦法》,明確了決策主體、事項範圍、決策流程等事項,完善了我局的會議製度和“三重一大”決策製度,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聘請法律顧問,申請了23萬元勞動保障法規業務工作經費用於行政案件及法律顧問費用支出,在重大決策谘詢、規範性文件審核、行政複議訴訟等方麵充分聽取法律顧問意見,確保行政決策合法規範。
(二)加強製度建設,健全法治機製
一是加強資格管理,完善三項製度。印發了《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的工作方案》。明確了區社保中心、就業中心、職建中心的性質,及其工作人員申請行政執法證的途徑。目前我局執法人員日常執法能做到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在我局2019年建立行政執法公示製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行政執法過程全記錄製度的基礎上,今年製定了我局《行政執法決定信息公開管理製度》,並且對試用期限屆滿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核暫行規定》進行修訂完善。為全麵規範我局行政執法行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提供了製度保障。
二是推行清單管理,打造“陽光政府”。持續推進權責清單製度建設,在全麵梳理、清理調整、優化流程的基礎上,將職責名稱、實施主體、法律依據、清單項目、申請材料、監督救濟等事項以權責清單形式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向社會公開,並持續進行動態管理。目前我局權責清單共涉及90個事項,其中行政許可4項,行政處罰80項,行政給付2項,行政確認1項,其他事項3項。
三是深化審批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製定了《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勞動力市場監管“十百千萬”行動的通知》《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法治宣傳活動的工作方案》,統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及疫情防控等重點工作,累計為企業提供複工複產的焦點、熱點問題谘詢服務9029宗,為我區24家重點企業和4個重點項目及時梳理反饋解決問題41條。通過進一步減材料、壓時限、開設政務服務郵政辦理點、推廣網上辦事大廳手機版、推行政務電子證照等方式,實現群眾少跑腿、數據多跑路。全局審批業務實現100%“最多跑一次”,各類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可網辦率達到100%,實體大廳辦理事項100%可預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時限縮減88.42%,即辦事項比例已超過66.67%,擦亮了“黃埔人社”服務品牌。
四是規範文件修訂,落實政務公開。根據客觀情況變化及時修訂了《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機關事業單位政府雇員管理辦法》《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實施<廣州市人才綠卡製度>辦法》。在修訂過程中,注重遵循內容、形式、程序合法原則,向多個職能部門書麵征求意見,以及在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全麵落實政務公開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按照規定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組織機構、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動態、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執法數據、普法責任清單等信息。
(三)加強執法管理,嚴格依法行政
一是規範行政執法,確保社會效果。在行政許可方麵,2020年1-10月,我局共受理特殊工時許可事項申請413宗,其中不予許可2宗,予以許可411宗,同比增長6.2%;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許可事項11宗,同比減少47.6%;勞務派遣許可事項773宗,同比增長20%;受理人力資源服務許可368宗,同比增長20%。合計實施許可事項1563宗,同比增長15.52%。在行政處罰方麵,2020年1-10月,實施勞動保障行政處罰5宗,同比減少58.33%,涉及金額37200元,同比減少64.27%。在行政確認方麵,2020年1-10月,辦理工傷認定1681宗,同比減少9.04%。其中認定工傷1343宗,同比增加1.67%;不認定工傷16宗,同比減少38.46%;處理工傷投訴185宗,與去年持平。在行政給付方麵,2020年1-10月,區社保中心支付核發各項社會保險待遇47萬人次,同比增長15.8%,核發各項社會保險待遇18.16億元,同比增長19.6%。
二是紮實開展應訴,接受法律監督。在行政複議方麵,2020年1-10月,發生我局作為複議機關的行政複議案件4宗,同比增長100%。除1宗延期未出結果外,其餘複議案件結果均為維持;發生我局作為被複議機關的行政複議案件18宗,案件類型為工傷認定17宗、勞監案件1宗,已出結果16宗,已出複議結果為13件維持、3件申請人撤銷複議申請,未出結果案件有2宗。在行政訴訟方麵,2020年1-10月,我局發生行政訴訟一審案件共23宗(含上年結轉5宗),案件類型為工傷認定,已出結果22宗,法院裁判結果為維持17宗、申請人撤訴4宗、撤銷1宗,未出結果1宗,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符合規定。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法治能力
一是推進勞監改革,充實執法力量。以全區機構改革為契機,在勞監大隊現有編製的基礎上組建了新的勞動保障監察一、二、三大隊,進一步厘清了勞監執法權責、區域劃分,完善了勞監機構內部管理體製,激發了勞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進一步充實街鎮勞監輔助執法隊伍。以我局和區委編辦的相關文件為依據,推動勞監輔助執法力量向街鎮下沉,目前已將投訴拖欠工資的12345工單移交街鎮處理,促進我區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有序高效運作。
二是強化法治培訓,提高業務水平。舉辦“局領導班子集中學法”暨行政執法業務培訓活動。邀請實戰經驗豐富專家及律師,重點講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新出台的法規,以及勞動監察、社保、就業、培訓等人社係統行政執法及行政訴訟實務。開展民法典專題培訓。製定了《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民法典普法宣傳工作方案》,邀請前資深民商事法官作了《民法典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的講座,結合熱點問題和人社業務實際對民法典的部分重點條款進行學習。通過培訓,增強了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製觀念和意識。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執法業務係統有待磨合
一是目前各條線口都有自己的業務係統且不能實現數據共享。係統間隻能通過二次錄入解決事項信息填報、評價問題,導致事項覆蓋率低、重複勞動加大工作量等問題,影響績效考核得分。二是省市開發的新係統技術問題較多引發群眾投訴。今年5月正式上線的省集中式社會保險係統由於采用受理製,業務辦理時流轉步驟設置過多,過程繁瑣,權限不相兼容,且大部分都是手工作業,辦理業務效率比較低,造成了業務的積壓滯後。
(二)執法隊伍建設仍顯不足
一是執法管理力量薄弱。我局執法管理崗為外聘法律顧問派駐人員,存在流動性較大、一定時間需輪換的問題,不利於我局執法管理工作長期穩定的開展。二是行政執法人員中具有法律專業知識背景的人員少。以勞監大隊為例,全部工作人員中隻有1名非在編人員是法律專業出身。三是在執法人員配備上存在不均衡、不合理的問題。有的處室在編公務員較多,卻沒有承擔要求更高、更為重要的行政執法工作。
三、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
(一)規範執法行為,提高法治素養
一是堅持執法“有水平”。加大執法業務培訓和普法宣傳工作力度,全麵推行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增強執法人員的規範執法意識,及時掌握各項新法律新規定,牢固樹立“許可法定”、“處罰法定”的觀念,提高業務水平,明確執法責任。二是推行執法“有溫度”。在疫情特殊時期,提倡“柔性執法”“溫情執法”,體諒行政相對人麵臨的實際困難,正確把握執法尺度,在執法過程中敢於擔當作為,想方設法為行政相對人排憂解難,避免照搬法條機械執法。
(二)深化體製改革,加強執法力量
一是繼續推進勞監執法體製改革。督促街鎮進一步充實勞監協管員隊伍,分擔基礎性工作。加強對街鎮勞監輔助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與指導,提升輔助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辦案能力。二是推動人員配置向一線執法力量傾斜。對於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或在編人員,要調整充實到行政執法崗位上去。三是想辦法穩定執法管理崗位人員,避免流動性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