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區衛健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導下,嚴格落實《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中共廣州市委全麵依法治市委員會關於印發<中共廣州市委全麵依法治市委員會2019年工作要點>的通知》等文件關於依法行政、切實加強監督執法的要求,不斷加強各專業衛生計生執法水平與服務能力,紮實推進各項監督執法工作的落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行政執法製度建設
一是全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強化事前公示,在區衛健局網站、雙公示係統等網站上公示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程序等內容;規範事中公示,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出示執法證、告知當事人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律依據、享有的權利、法律救濟途徑等;強化事後公示,做出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決定後,按規定將有關信息進行公示。
二是製定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內容》、《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程序》、《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範圍》等文件和工作流程,明確重大執法決定目錄清單,明確了具體審核的內容及審核標準,細化了審核程序,製作了清晰、詳實、嚴密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工作流程圖。
二、行政執法人員基本情況
截至2019年底,區衛生健康係統在職在編執法人員共計76人,其中區衛健局43人、區衛監所33人;持有《廣東省行政執法證》的執法人員68人,其中區衛健局38人、區衛監所30人;執法輔助人員0人。
三、機構改革後職責調整情況
機構改革後,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和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劃轉至區衛健局。
四、2019年度行政執法基本情況
(一)行政處罰情況
2019年度區衛健局行政處罰宗數合計414宗(已結案396宗),其中醫療衛生類處罰92宗,傳染病衛生監督類處罰95宗,公共場所類處罰190宗,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處罰3宗,學校衛生處罰25宗,控煙處罰3宗,放射衛生處罰6宗,行政處罰罰沒金額72.58萬元(其中已繳納63.69萬元)。行政處罰案件沒有被申請行政複議和被提起行政訴訟。
(二)行政許可情況
行政許可申請數量為4154宗,受理量為3710宗,受理率89.3%;不予行政受理的原因主要為重複申請和資料不符合法定形式。做出許可決定的數量為3500宗,許可率94.3%,不予行政許可數量17宗。撤銷許可數量為0宗。
(三)行政強製基本情況
行政強製措施加上行政強製執行數量1宗,其中行政強製措施0宗,行政強製執行1宗。
(四)行政征收情況
2019年做出行政征收決定6次,征收總金額35.45萬元。
(五)行政檢查情況
2019年度共進行835次行政檢查,其中“雙隨機、一公開”檢查139次。
(六)行政給付
做出行政給付12次,給付總金額為352.93萬元。
(七)行政獎勵
做出行政獎勵決定13次,獎勵金額為3086.71萬元。
五、行政執法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績
(一)深化行政審批改革,提高審批服務效能
1.結合“放管服”改革,做好審改工作加減法
一個減法:“秒批”審批服務,最大程度壓縮審批環節及審批時限,實現“即來即辦、即來即批 ”。三個加法:一是加強專項監督檢查,增加監督頻次。二是加強監督執法力度,以“以案促管”為抓手,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發現一宗立案查處一宗,絕不姑息。三是加強衛生監督檢測服務,率先在全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進第三方檢測機構建立監督抽檢製度,為監督執法、為經營單位的自身管理提供技術依據與服務。
2.全麵推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製
告知辦事群眾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條件和標準,申請人簽訂承諾書後,傳統許可模式中要求許可前提交的從業人員健康證等資料,調整為先發證後補正材料,辦理時間從法定20個工作日,調整到承諾辦結時限1個工作日,極大地方便了群眾。
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衛生監督員對許可後的企業進行回訪監督,如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不符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將依法予以撤銷許可,並建立黑名單製度,若該企業再次申請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將不能使用告知承諾製申請。
(二)以“以案促管”為抓手,提升行政執法效能
執法辦案向縱深發展,從傳統的機構、人員依法執業等常規案件,逐步向消毒隔離製度落實、臨床技術管理與應用等領域延伸,體現執法辦案向精細化、專業化轉變的趨勢,完成行政處罰案件由“促量”向“提質”的轉變。 一是結合日常監督,進一步加大監督執法,發現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同時彙總行政處罰案件中的“痛點”、“難點”,統一施策集中解決。二是梳理製定案件配套製度:製定《廣州市黃埔區行政處罰案件辦理工作規範》,明確案件辦理流程;區衛生監督所製定《廣州市黃埔區衛生行政執法文書編號管理辦法》,規範衛生行政執法文書編號製作、使用和管理。三是開展重大案件專項查處行動:對執法過程中發現的案件線索,涉及違法行為多、違法金額大、影響惡劣的案件,采用聯合街道及其他職能部門集中統一行動方式,集中執法力量,重點執法查處。四是積極開展案件合議評議:區衛監所成立各專業骨幹隊伍,組織開展各類型一般案件合議會,對案件進行集中討論,確保案件辦理的質量。五是開展案件稽查:定期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質量評查與稽查,對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行政處罰文書書寫、處罰主體認定等方麵進行點評,對於稽查中發現的問題,發出稽查通知書,提高案件辦理質量。
(三)積極探索、推進執法全過程記錄
一是為加快推進移動執法係統運用、提升行政執法效能,區衛監所積極向區財政申請專項經費,購置了16台移動執法記錄儀、4台攝像機,組織監督員學習執法記錄儀的使用技巧和步驟,要求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進行全過程跟蹤記錄。二是根據《廣州市衛生健康委關於開展衛生健康綜合監督移動執法係統上線測試的通知》要求,區衛監所已經派監督員參加市衛健委組織的移動執法終端使用培訓班,並在執法終端下載安裝“廣州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移動執法係統”,按規定申請測試賬號,目前已進入上線測試階段;待移動執法係統正式上線後將實現監管人員通過移動執法設備在檢查現場即可直接錄入監管數據,使各監管環節在係統中即時留痕,避免執法的隨意性和人為幹預。三是我局正積極跟開發“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統審批服務大數據平台”和“移動執法係統”的信息公司對接,加快推進兩個係統的對接事宜,使監管對象在發證後許可信息即進入監管係統形成本底資料,讓監督員第一時間掌握動態數據,避免因許可數據錄入滯後而影響事後監管出現空白的問題出現,提高監管工作效能。
(四)取得的成績
1.進一步規範權力運行監督機製,行政執法工作更透明
實行行政執法公示製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體係建設,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製,一方麵保障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另一方麵讓執法人員接受群眾的監督,倒逼他們轉變行政執法理念和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方法,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和水平,最大限度做大陽光執法、透明執法,有效提升行政執法的公信力。
2.把準審核導向,增強行政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成立了重大執法事項集體討論小組和行政處罰案件專業研討組,明確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前必須報區衛健局承擔法製工作的科室審核、大案要案實行專業研討小組研討、重大執法事項全部召開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進一步增強了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行政審批服務提質增速
切實推行行政審批改革,通過簡化審批流程,審批環節從原有的7個壓縮至2-3個;采取前台集中受理、後台分類審批、限時辦結出件的審批服務“一窗式”辦理模式;減少申請材料,清理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申報材料和兜底性材料;壓縮辦理時限,45項行政審批事項中28項實現“秒批”,其餘審批事項時限由原有法定的20個工作日統一縮減至8個工作日等措施;群眾辦事更方便快捷,真正實現“即來即批”、“一次搞掂”,行政相對人的認可度和滿意度得到提升。
4.行政執法程序、執法行為更加規範
區衛健局根據法律、法規,正確履行實施行政處罰的工作職責,沒有不履行、不正確履行職責的情況,在履行職責時,能夠做到依法行政。一是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均取得行政執法證;行政執法行為均在法定職權、管轄範圍、法律法規授權的範圍內施行。二是強化對行政執法自由裁量熟練掌握、規範運用,徹底杜絕了隨意執法、濫施處罰、徇私枉法等現象的出現,提高辦案的效率和案件執行率。三是監督執法零投訴,2019年對衛生健康領域經營單位檢查3415間次,行政處罰414宗,沒有因為不作為、亂作為、執法不公等原因被群眾投訴。
六、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沒有專門的法律專業人員,一定程度上製約了行政執法事項的內部法製審查、行政處罰案件深層次案審工作的開展。
(二)執法人員執法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由於執法人員的變動,新兵多,導致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對法律法規不熟悉,重罰輕糾。
(三)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力量不足。衛生監督執法力量嚴重不足仍然是一大問題,影響了日常衛生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嚴重阻礙我區衛生監督事業發展的步伐。
七、建議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繼續落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製和行政執法過錯追究製度,做到依法許可、依法監督、依法辦案,提高行政效率和案件準確率。
(二)進一步規範對自由裁量權的運用和落實,確保案件定性和定量的統一。
附件:2019年區衛生健康局行政執法數據統計表(表1-12).doc
廣州市黃埔區衛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9日